指导和规范军队政治工作的根本法规——学习新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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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6期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No.6,2010 第26卷(总第154期) Journal of PLA Nanjing Institute of Politics Serial No.154 Vo1.26 ・政治工作研究・ 指导和规范军队政治工作的根本法规 ——学习新修订的《政治/Y_作条例》 邱圣宏 (南京政治学院军队政治工作进修系,江苏南京210003) 摘要: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建军以来,先后十余次制定与修订《政治工作条例》。一部《政治工作条例》的历史, 纪录了我军政治工作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发展轨迹。新修订《政治工作条例》的颁布,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 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供了根本的法规保证,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推进军队政治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规 依据,为广大官兵特别是政治干部学习和开展政治.Y-作提供了权威的基础教材,必将对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科学 发展发挥积极而重大的推进作用。 关键词:政治工作条例;根本法规;历史回顾 中图分类号:E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10)06—0091—05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 治工作系统的关系。” 同时,《古田会议决议》中所 中,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人民武装斗争和人民军队建 列的八个问题,涉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士兵、 设的实际相结合,创立和发展了军队政治工作。党在 政治训练、军事系统与政治系统关系等方面,涵盖了 创建和领导人民军队的实践中,历来注重政治建军, 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1930年10月,中共中央为更 通过制定政治工作法规性文件把军队政治工作的认 好地指导规范全国红军的政治工作,借鉴苏联红军党 识成果、实践成果转化为法规制度成果,用于规范和 政工作法典和中国国民革命军北伐战争时期政治工 指导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 作的有关规定,总结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的实践经 是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政 验,制定与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 治工作条例》。建军80多年来,我军先后于1930年、 (草案)》… 。这部条例由总则、10个单项条例和一 1934年、1938年、1942年、1954年、1963年、1978年、 个政治机关系统图组成,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部完整 1983年、1991年、1995年、2003年和2010年十余次制 意义上的《政治工作条例》。《政治工作条例》的诞 定颁布《政治工作条例》。回顾我军《政治工作条例》 生,对于指导和规范当年统一整编后的全国各地红军 产生、修订和颁布施行的历史,对于学习贯彻新的《中 的政治工作,保证党对红军的领导和红军适应由游击 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继承发扬我军政治工 作战向运动作战的战略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的优良传统,推进新形势下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科 (2)1934年《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 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草案)》。1930年冬至1933年3月,红军政治工作 (1)1930年《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 在反“围剿”斗争中,开展了大量工作,经受了严峻考 (草案)》。早在红军时期,我党我军就注意在总结政 验,积累了丰富经验。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地红军 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政治工作的规章制度。 的政治工作,在总结贯彻第一部《政治工作条例》 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明确指出:“要编制红 颁布以来的政治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 军法规,明白地规定红军的任务,军事工作系统和政 基础上,1934年2月修订颁布了总政治部《中国工 收稿日期:2010—11—01 作者简介:邱圣宏,南京政治学院军队政治工作进修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修订后的《政 治工作条例》,保留了原条例10个单项中的8个, 新增加了11个,共19个单项条例,比较全面地规 一特定环境下人民军队建设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同 时,1942年《政治工作条例》明文规定:“本条例 还适用于其他由共产党所领导的部队,例如新四军 定了各部队政治工作的内容和任务。该条例十分明 确地提出了“两个巩固”的著名论断:一是“红军 中的政治工作,就是要巩固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 ——及在战地由共产党员所组织的游击队等等。” ”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没有颁布完整的《政治工 作条例》,但着眼于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先后制订 和颁布了有关政治工作方面的一些重要的单项条例, 如1947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草案 (初稿)》 ” ,194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支部工 作条例(草案)》 。,194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 中国共产党在红军中的领导,要使红军成为强 有力的工农革命的武装力量”;二是“政治工作的目 的是巩固红军的战斗力。……在红军中,无论政治 的、军事的和党的机关,都是向这唯一的目的来进 行工作。” 这部条例的内容更为系统、全面,适 应了当时红军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红军时代两部《政治工 作条例》不可避免地存在照搬照抄苏联红军的教条 主义痕迹,如取消党委制,实行政治委员全权制等。 (3)1938年《第十八集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 (草案)》。抗日战争初期,国共合作,八路军和新 四军在改编后曾一度取消政治委员和政治部制度, 政治工作受到削弱。有鉴于此,党中央和中央军委 根据八路军主要领导的意见,经过慎重考虑,很快 又恢复了上述制度。为保证我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 领导,坚持我党我军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独立自 主的地位,继承和发扬我军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 八路军(第十八集团军)政治部于1938年l2月制 订颁布了《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政治工作暂行 条例(草案)》,包括绪言、总则和14个单项条例。 该条例在绪言部分明确指出,“抗日战争是一种民族 自卫的革命战争,政治工作又成为这一民族抗战军 队的‘生命线” ”。。这部条例适应了红军改编后 面临的严峻考验,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 了部队的纯洁,坚持和巩固了党对人民军队的领导。 (4)1942年《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 (第八路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为了在统一 战线中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抵制各种不良思 想对我军的侵蚀,1942年10月,中共中央修订并重 新颁布了《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第八路 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这次修订在原条例的 基础上增加了8个单项条例,取消了5个单项条例。 新的《条例》由绪言、总则加17个单项条例构成。 该条例把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列入我军 政治工作主要任务和内容之中。 1942年的《政治工作条例》与1938年的《政 治工作条例》相比,突出了军队政治工作的党性原 则,旗帜鲜明地强调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 领导。这就使我军政治工作适应了抗日民族战争这 一92一 军革命军人委员会条例(草案)》”” “等。上述三 个《条例》的颁布,为党委、支部和基层群众组织 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原则,有力地规范和加 强了这一时期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 (5)195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草案)》。新中国成立后,我军面临的时代条件和 职能任务都发生了变化。为了适应军队革命化、现 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1954年4月15日,中国 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革命军事委员会联署批准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政治工作条例(草案)》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 我军首部《政治工作条例》,也是首次以中国人民解 放军的名义颁布的《政治工作条例》。该条例由总则 和19个单项条例构成。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对这次《政治工 作条例》修订工作十分重视,指定罗荣桓、陈毅和 罗瑞卿、谭政等主持修订。毛泽东在审定送审稿时 亲笔修改,重申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的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肯定了“我军根本 的领导制度是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 责制”。这部条例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的历史性转 变,为新的历史时期人民军队党的建设和政治工作 提供了根本遵循。 (6)196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这部条例是1963年3月由中共中央批准颁布的,体 例结构上与1954年条例变化不大。这部条例的最大 特点是,高度重视加强基层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尽管该条例受到“左”的影响,但总体说来,1963 年的《政治工作条例》在加强和改进这一时期我军 政治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年“文革”期间,法制废弛,我军全面建设 遭到严重损害,反映在政治工作法规建设上,没有 修订和颁布新的《政治工作条例》。 (7)197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这部条例是“文革”后拨乱反正的成果之一,由中 共中央批准颁布。该条例写进了加强教育训练、提 委对新时期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深谋远虑和重大决 策,体现了我军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与新形势下国 家和军队发生的新情况相结合而创造的新鲜经验。 高战斗力等内容,对恢复我军政治工作的威信产生 了积极影响,但由于当时还未完全摆脱“左”的束 缚,受两个“凡是”的影响和历史条件的局限,条 例中沿用了一些错误提法。此后,随着党的十一届 (11)200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 例》。党的十六大全面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 三中全会的召开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 想,并将其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写进 《中国共产党章程》,同时提出了党在新世纪新阶段 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据此,中央军委和总政治 题的决议》的通过,中央决定停止执行这部条例。 (8)198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总政治部根据党的十二大 部对《政治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2003年l2月, 通过的新党章、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关于建国以来 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及全国人大五届五次 会议通过的宪法,于1983年修订印发了《中国人民 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试行本)。由于种种原因, 该《政治工作条例》未经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批准 正式颁布,是一部由总政治部印发全军团以上单位 的非正式的试行本。该条例在原单项条例基础上, 增加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条例、中国共产党军队 机关支部工作条例。这些新的内容反映了这一时期 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成果,有着较强的时代感。 (9)199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从1983年到1991年,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 化,这对军队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地位作用、领 导制度、基本原则、基本任务、主要内容等产生了 重要影响。鉴于此,总政治部自1989年开始着手修 订条例。新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经军委主席江 泽民亲自修改审定,于1991年1月1日颁布全军施 行。这部条例系统总结了“十年文革”的教训和改 革开放以来政治工作的新鲜经验,鲜明地提出了新 时期军队政治工作“两个服务、四个保证”的基本 任务,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反映了新时期 军队政治工作的新成果新经验。同时,这部条例在 结构框架上也进行了较大调整,改变了过去总则加 单项条例的模式,采用党章式样的章节结构,大大 增强了《政治工作条例》在结构上的整体性、思想 上的统一性和内容上的连贯性,为后来《政治工作 条例》的修订树立了样板,奠定了基础。 (10)199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 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和军队的形势任务 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军委、 总部决定对1991年《政治工作条例》进行必要的修 改,压缩了一些章节,共9章124条,但基本框架 和内容没有大的变化。其中,最主要的是突出了邓 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政治工作的指 导作用,反映了以江泽民为核一t2,的党中央、中央军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颁布新的《政治工作条 例》。这部《政治工作条例》保持了1995年政工条 例的框架结构,继承了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保留了必须长期坚持的理论原则、基本制度和规定 要求。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一些内容基本 相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集中表述,适当删除了铺垫 性、叙述性、议论性文字。该条例明确提出“中国 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 要因素”的科学论断,不仅反映了时代发展进步的 要求,而且进一步揭示了我军政治工作的本质。 (12)201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 例》。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我军建设 所处时代条件、社会环境以及工作对象等发生了重 大变化,围绕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我军新的历史 使命和我军思想政治建设新的时代课题,新的《政 治工作条例》在保持原有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将 “两个服务、三个确保”作为我军政治工作的基本任 务,在内容上充分反映了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 反映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 重大部署,反映了胡锦涛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特别 是关于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思想, 并充分吸收了新形势军队政治工作的新鲜经验,时 代特色十分鲜明。 在新修订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 例》中,关于我军建设和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关 于我军新的历史使命和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关于 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关于军队政治工作的根 本作风和方法、关于培育和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 价值观、关于提高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关于 军队人才战略工程和干部制度创新、关于健全军队 政法工作运行机制、关于加强重大军事实践活动中 政治工作、关于加强军事外宣工作和政治工作作战 力量建设、关于设立省军区系统第一书记和预备役 部队第一政委、关于心理服务和法律服务、关于政 治机关干部的任职资格等一系列内容,融入了许多 新思想、新观点,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论断和 q 一 新要求,充实了许多具体而重要的规范。经过修订 谨、条理更清晰、文字更凝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上展望未来,可以预期,作为新世纪新阶段指导和 规范我军政治工作的根本法规,新的《政治工作条 中共中央军委批准颁布的《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 “总则”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第十八集团军是中国 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在新时期,我军建设面临着 “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 误思潮的严重冲击。《政治工作条例》作为我军建设 和政治工作的根本依据,从法规层面上对坚持党对 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和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全军各 级认真贯彻实施,从而有效地确保了我们这支军队 充实后的《政治工作条例》,内容更全面、结构更严 集团军(第八路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在 例》对推进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科学发展必将产生重 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部《政治工作条例》的历史,纪录了我军政 治工作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轨迹。从以上简要回 顾可以看出:通过编制政治工作法规来规范和加强 政治工作,一直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从一定意义上 说,《政治工作条例》制定与修订的历史,从一定意 义上说,就是我军政治工作实践的创新发展史,就 是政治工作理论的完善成熟史,就是政治工作制度 的改革建设史。80多年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始终 高度重视修订和颁布《政治工作条例》,每当形势和 任务发生重大变化,党中央、中央军委都及时对 《政治工作条例》进行修订和重新颁布。这是因为, 制订颁布新的《政治工作条例》,对于指导我军建 设、推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制订颁布新的《政治工作条例》,为 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供 了根本的法规保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支完全新型的人民军队。 这支军队最鲜明最显著的特色,就是通过革命的进 步的政治工作来确保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我军在初创时期是一支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军队, 许多官兵是从旧军队过来的。如何把这样一支军队 建设成为绝对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性 质的新型人民军队,是我军建设的首要课题。中共 中央批准颁布的我军历史上第一部《政治工作条例》 以及后来修订颁布的历部条例,都十分明确地从法 规制度上界定了党与军队的关系,厘清了党绝对领 导下人民军队的军事建设与政治建设的关系,为解 决这一历史性课题提供了权威性、法规性的指南。 一整套政治工作体系,是党在军事领域的制度创新, 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途径。《政治工作条 例》规范的核心内容就是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原则、 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目的在于为实现党对军队绝 对领导提供根本的法规保证。这在每一部条例中都 得到了一以贯之的体现并不断升华。回顾我军的历 史,围绕着要不要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思想政 治斗争,始终没有中断过。抗日战争时期,针对国 民党企图借红军改编之机吞并共产党兵权的阴谋, ....——94....—— 始终做到“任凭风浪起,军魂不动摇”。 党的旗帜就是军队的旗帜,就是政治工作的旗 帜。通过政治工作把进步的精神贯注于军队之中, 确保全军上下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高举党的旗 帜,服务于党的任务,是我军《政治工作条例》一 贯坚持的原则。《政治工作条例》在坚持党对军队绝 对领导这一根本建军原则的过程中,始终把思想理 论建设摆在首位,强调党的创新理论对部队建设的 指导,强调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教育部队,用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官兵。革命战争 年代颁布的历部《政治工作条例》,充分体现了用党 的正确路线教育部队、把人民军队建立在马克思主 义指导之下的根本要求。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 颁发的《政治工作条例》,都强调要把党的理论创新 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政治工 作的根本指针。新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鲜明地 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 领和基本经验,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 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 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把科 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可 以说,各个历史时期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都把 高举党的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政治工 作的根本任务。这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我军政治工 作的党性要求和时代特征,对于确保党对军队的绝 对领导,确保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第二,制订颁布新的《政治工作条例》,为 适应新的形势任务推进军队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提供了基本的法规依据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指导和规范我军政治工作 的文件可以说是林林总总,各种专项制度和法规也 很多,但《政治工作条例》作为军队条令条例中唯 一一部由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颁布的重要法规, 着眼解决的是中国共产党对军队实施政治、思想、 组织领导和军队建设的一些根本性问题,具有人民 连内一切违反道德的行为(如酗酒、赌博、奸淫、 打骂、偷窃等等)”;“在作战环境中,政治指导员 必须利用各种可能与红色战斗员进行谈话、读报、 军队建设根本大法的性质,是其他文件所不能代替 的。我军《政治工作条例》经过一代一代的修改, 关于军队政治工作的界定越来越科学,原则越来越 读小册子、喊口号、读传单,提高战斗员的革命勇 气、纪律、决心和对战区群众的友爱态度,并须担 明确,内容越来越具体,规定越来越合理,制度越 来越严密。这次新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充分体 现了作为政治工作“母法”的纲领性特征。近几年 来,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相继颁发了《党委工作条 任进行俘虏工作。”… 这种具体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应用性,使政治干部能够直接 依据条例开展工作。再如,抗日战争时期颁布的 《政治工作条例》对如何做好行军和打仗中的宣传鼓 动工作、如何对待落伍的士兵和逃兵、如何对敌军 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共青团工作条例》、《军 人委员会工作条例》、《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和《思想政治教育大纲》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对 政治工作各级组织机构、人员的职责任务、工作程 序、基本制度和素质要求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有鉴于此,新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在内容上做 了必要的调整,凡是下位法已经做出明确规范的内 容,则在“母法”的相关部分进行了大幅度的删繁 化简。同时,新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坚持依法 治军的原则,按照军委《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 的要求,总结吸取了历部《政治工作条例》的优长, 在增强条例的思想性、理论性的同时,注意增强条 例的规范性、制约性,充分体现了军事法规的准确 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第三,制订和颁布新的《政治工作条例》, 为广大官兵特别是政治干部学习和开展政治工 作提供了权威的基础教材 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工作条例》不仅是一部 根本法规,而且是一部基本教材,是各级各类干部 学习、开展政治工作的主要教科书。军队政治工作 的对象是广大官兵,主体也是广大官兵。军队政治 工作要确保有效、管用,必须紧密结合各个历史时 期广大官兵的思想实际和军事实践活动。所以,历 次颁布的《政治工作条例》,尽管各有不同的文字表 述,但每一部《政治工作条例》都适应了当时形势 任务的需要,都着眼于解决政治工作遇到的新情况 新问题。我军创立之初,官兵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营以下干部有许多还是从白军俘虏过来的,不会做 政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红军时代的《政治工作 条例》在规范方面很细致、很具体,甚至把政治干 部在什么情况下讲什么话、做什么事都一一写进条 例之中,目的是使条例成为人们学做政治工作的教 材。比如,在《中国工农红军政治指导员工作暂行 条例》中就有这样的要求:“政治指导员须设法消灭 进行宣传瓦解、如何教育俘虏、如何做好锄奸工作 和保卫工作、如何做好地方党政工作和群众工作、 如何做好后勤政治工作等等,都有明确详尽的规定。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军《政治工作条例》始终保 持和发扬了这一优良传统,在不断提高条例的理论 性和原则性的同时,进一步突出了其操作性和规范 性的特征。新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围绕我军政 治工作的三大基本制度,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治工 作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各级各类党组织的设 置、职权、主要任务和自身建设,对从政治委员到 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各级各类政治干部的任职 资格、主要职责和素质要求,对从总政治部到旅团 各个层级和类型部队政治机关的主要任务和职责都 作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概言之,新修订的《政 治工作条例》为新形势下广大官兵特别是政治干部 学习和开展军队政治工作提供了最权威的教科书。 [责任编辑晓石]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一册[G]. 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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