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企业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关键装置是 指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重点部位是指:1、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油库、仓库等;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重点部位是指一个场所、一个区域、是一个地理概念;
而关键装置是指某一个具体的生产装置,是一个类似于一个设备的概念。
安全设施
一、含义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一)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
(1)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分等报警设施;
(2)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和报警设施;
(3)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和报警设施;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1)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
(2)传动设备安全闭锁设施;
(3)电气过载保护设施;
(4)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
(1)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
(2)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触电、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
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
(1)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警示牌、警示说明。
(2)厂内道路交通标志。
(二)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 (1)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 (2)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 2.紧急处理设施 (1)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等设施; (2)紧急停车、仪表连锁等设施。
(三)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1)阻火器、防火梯、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 (2)防火墙、防火门等设施; (3)防火材料涂层。
2.灭火设施:灭火器、消火栓、高压水枪、消防车、消防管网、消防站等。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4.逃生设施:逃生安全通道(梯)。
5.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6.劳动防护用品的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身躯防火、防毒、防烫伤、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甲、乙、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的划分标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如下:
甲类: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
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丙类: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丁类:
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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