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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岂可协商解决?

2021-03-19 来源:易榕旅网


凤凰资讯:【2016年5月18日21:13】题为

被警察“屁股打开花”大学生:警方约了我们协商解决 阅后深思,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为什么在重拳整顿行业作风的同时,暴力执法仍频繁发生,以至于不断挑战法律极限? 每发生一件事,总会用“突发事件”、“少数人”甚至用“临时工”来开脱。

不可否认,突发事件的发生存在着许多不可预料因素,可就彭雪松这一事件来看,能用这样的词汇搪塞过去吗?

“人民警察为人民”,“有困难找警察”,“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安全卫士”,这些称谓本应该是每位从警者引以为荣的资本,可对比种种暴力执法事件就不难看出,有的人自以为穿着警服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有句人人皆知的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句话已经被国人记得熟烂了,难道执法者就不懂其中的内涵吗?

就此事件而言,暴力执法的警察的粗暴行为难道不是违法行为吗?对当事警察和有关领导如何处理?是不是应该给民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呢?“协商解决”的内容就连被害人都不愿透露,看得出“善后工作”做得很到位。

刑事犯罪,就算当事人不起诉,相关部门也应该提起公诉,怎么还能协商处理

警察同志,你们身上肩负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拍视频是为了规范你们的执法水平,你们应该感激才是。因此,我认为涉事警

察必须严惩直至清除公安队伍,对有关领导启动问责机制。

希望公安部门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全面从严治警,彻底清除混进公安队伍里的残渣。否则将对党的执政地位造成严重伤害

不管怎么样,只希望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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