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措施
一、设计 1、工程概况
XXXX矿安全监控系统型号为XXXX,主要由地面中心站、核心交换机、防爆环网交换机、监测分站、传感器、光缆、通信电缆等组成。
监测机房、XXXX、XXXX、XXXX、XXXX安设防爆交换机KJJ107,各交换机之间使用MGTSV-8B型单模光缆连接(井筒光缆型号为MGTSV-12B)组成井下工业以太环网,监测分站与防爆环网交换机之间采用MHYV1*4*7/0.43型通信电缆连接。监测系统主通讯电缆已经敷设完成,由XXXX至XXXX
掘进工作面监测系统安装工程主要如下: 1)安设监测分站1台。 2)安设甲烷传感器3台
3)安设设备开停状态传感器2台。 4)安设设备馈电状态传感器1台。 5)安设风速传感器1台。 6)安设风向传感器1台。 7)安设风筒传感器1台。 8)安设温度传感器1台。 9)安设粉尘传感器1台。 2、设备安装位置
监控分站设置在风机配电点,供电电源取自副风机电源侧,使用42电缆10米。
传感器安设位置: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距工作面≤5m;回风流甲烷传感器T2、温度传感器、粉尘浓度传感器距掘进巷拉门口10—15m;掘进巷测风站风速传感器;掘进巷分风口甲烷传感器T3与风向传感器;开停传感器固定在掘进工作面主、副局部通风机的电源负荷线上;风筒传感器固定在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馈电传感器固定在被控高开负荷侧低压电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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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设置:
(1)T1 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5% CH4;复电浓度:<1.0% CH4
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T2 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0% CH4;复电浓度:<1.0% CH4
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T3 报警浓度:≥0.5% CH4;断电浓度:≥0.5% CH4;复电浓度:<0.5% CH4
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风速传感器报警值:≤0.25m/s; ≥4m/s (5)风向传感器报警值:反向报警 (6)温度传感器报警值:≥26℃
(7)粉尘浓度传感器报警值:≥4mg/ m³
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表 名 称 设 备型 号 数量 功能或控制范围 监 控 站 KJ2007F1 1套 收集数据、断电控制,数据上传 甲烷传感器 GJC4/40 3台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甲烷浓度 风筒风量传感器 GFT5 1台 连续监测风筒内“有风”或“无风”状态 设备开停传感器 KGT9—A 2台 连续监测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 馈电传感器 GKT127V 1台 连续监测开关负荷侧有无电压 风向传感器 GFD15X 1台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中风向 风速传感器 KGF2 1台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中风速 温度传感器 GWD100 1台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中温度 粉尘传感器 GCG1000 1台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中风向粉尘浓度 二、施工技术要求
1、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24-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离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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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不小于300mm。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5、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6、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位置。
7、甲烷传感器应垂直吊挂,距顶板(顶梁)≤300mm,距巷道侧壁≥200mm,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不得与风筒设置在同一侧。
8、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监测、照明、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三、使用与维护
1、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在施工单位的队长、班组长负责使用和管理,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并通知监测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2、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由掘进当班班组长负责按规定位置及时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3、移动工作面传感器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移动后应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
4、监测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每七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该地点甲烷传感器调校一次,并对甲烷超限、设备故障等断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确保报警、断电功能准确灵敏可靠。其它传感器每月按规定调校一次,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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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6、与安全监控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7、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h值班,每天检查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监测工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8、安全监测值班人员接到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和异常现象通知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并将原因和结果汇报通风队调度和矿调度。
9、当掘进工作面涌出的瓦斯造成断电后,在未流经回风甲烷传感器之前或未确认小于1.0%以下时,禁止送电作业。 四、设备安装期间安全措施
1、安全监测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佩戴齐全。 2、安全监测工工具佩带齐全。
3、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防止摔伤。
4、接设安全监控分站前,首先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1.0% CH4时方可作业。
5、作业前确认作业地点帮顶安全完好,如有安全危险,禁止开工。 6、井下电气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严禁约时停电、送电。
7、停电、断开隔离的开关必须加锁,并在其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停电牌。
8、严格按照安全监测工岗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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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图: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 六、附图:安全监控供、断电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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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机电矿长 安 监 处 通 风 队 教育资料 通风副总 机 电 科 信息中心 .
北三采区1217运顺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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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信息中心 施工负责人:刘振强 编 制 人:王 琪 审 核:方晓明 日 期: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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