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股东会议(决议)记录表
会议日期 开会地点 主持人 出席人员 缺席人员 无 主要议程 通过《秋季学生收费标准》 1. 小学1-6年级学杂费应收2880元,扣除减免学费110元,扣除减免书籍课本费100元,实收学杂费2670元; 2. 初中7-9年级学杂费应收3440元,扣除减免学费145元,扣除减免书籍课本费200元,实收学杂费3055元; 3. 所有寄宿生,一学期600元; 4. 学生在校用餐伙食费按中餐、晚餐8元、早餐4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全期一次性交费,小学低年级一学期少收50—100元。 与会者签字: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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