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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考勤管理制度

2021-03-13 来源:易榕旅网
 义乌市华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文件 HJ-214-2011

实施日期:2011.1.11 版本号: A/0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

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

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本公司实行8小时上班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 下午:12:30

至17:00;因生产需要而加班时间另定。

第六条 迟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者为溜班。 第七条 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者,为事假或病假(病假需有病历单)。赶货不可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

第八条 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未经请假缺勤半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第九条 值班、加班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领导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者为加班。

第十条 满勤、多出勤

全年无迟到、早退、溜班、旷工及请假者为满勤;领导虽未安排,但为完

成工作任务和维护公司、营业部利益,主动加班者为多出勤。

第十一条 考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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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法定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工作3-4小时为加班半天,5-8小时为加班1天;

2、请假2-4小时按半天、5-8小时按1天计算。

第三章 假期

第十二条 公伤假。职工因公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工会、人事和医疗单位认可后,可请公伤假。

第十三条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给假3天;旁系亲属死亡,可给假1天;

其他亲属死亡,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四条 补休假。职工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应安排补休。休息日

加班1天补休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补休2天;因公出差一周的补休1天,两周以上的补休2天。

第十五条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各类假期一般以年度为

准,一次连续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计。除事假外,在假期中如遇法定节假日,不能另外加假。

第十六条 职工经批准参加业余学习(指电大、函大、大中专自学)考试占用的时

间为公派学习,但考试前需出具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 生育假

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晚育(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产假可延

长至13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3、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可给男方7天照顾假。

4、女职工生育一个孩子后实行长效节育措施失败,第一次行人工流产手术

者,根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怀孕不足3个月可给产假15天,3个月以上者给产假42天。

第四章 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一般职工(含副职以下中层干部)请法定假,由各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厂长

审批;事假和病假在2天内由各部门领导审批,超过2天的报厂长审批。各部门负责人请假2天以上(含2天)的,应报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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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代办,或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自觉补办手续。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单》作为考勤的依据。职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应由公司领导审批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上送。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全公司实行职工(含中层干部)上班签到制度。职工到班后应及时在考

勤机上签注到岗时间。职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

第二十三条 各部的考勤工作一般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考

勤人员登记,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 办公室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表》,

经厂长审签后公告一周。

第二十六条 考勤负责人对各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第二十七条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办公室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工

作人员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请假单》 附表2《考勤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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