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涵洞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事项
的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5年9月1日
会议地点: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主 持 人:
参会人员:
记 录 人:
会议议题:关于涵洞工程施工合同(桥梁X班)签订事项讨论
会议内容:
2015年9月1日, 项目经理部计合部副主任XX,组织项目经理部领导及各部门主任、各部门相关人员在衢宁铁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开会,研究明确了关于涵洞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事项及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经商讨结论如下:
一、关于涵洞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事项
1.针对涵洞施工,混凝土、钢筋、模板由甲方按设计量提供,考虑合理损耗,结算期间定期核销。与结算有关的部门都需建立台账,工程管理部严格审核工程量。审量人员也需清楚合同内容做到审量得准确无误。
2.乙方施工项目包括与盖板箱涵、框架涵有关的一切施工工序和全部辅助工作,及所需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装卸、运输、场内二次转运等。合同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区的清理、清扫、维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合同中施工项目的综合单价,依据相关施工项目及该工程的特点综合分析计价,确定的单价比较合理。
3.在结算方面,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的当月产值的14%(质保金5%,履约保证金5%,农民工权益保证金2%,安全生产费2%)扣留项目,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的安全和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4.在施工中发生的消耗材料,物资管理部如实进行核销,如施工过程中无法避免需架子队自购消耗性材料,提供购货小票,上交物资管理部并与工程管理部确认后,经领导讨论通过后给予增加相应费用。
二、最后讨论补充以下建议:
本合同结算遇到合同中没有确定施工项目,最终确定为新增项目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增施工单价,严格按照合同单价结算并支付工程款,计合部结算人员加强对工作的熟练,工作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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