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现状及防火措施探讨
摘要:我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多,然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现状却不容乐观。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1年7月,全国建筑工地火灾共7252起,火灾造成了极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实际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现状和防火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火措施
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频发,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07年7月,全国建筑工地共发生火灾7252起,尤其是北京“2•9”央视新址文化中心火灾和上海“11•15”教师公寓火灾,财产损失巨大,人员伤亡惨重,更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典型火灾案例:
2006年5月31日无锡华仁大厦在装修施工中电焊引燃建筑外墙面2 层的铝塑板装饰带引起火灾,过火面积600平方米;2006年10月4日,济宁兴唐金茂大厦因电焊引燃外墙聚氨酯保温材料及脚手架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35人受伤;2007年8月14日,在建的世界第二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大厦53层发生火灾,火灾原因为电焊引燃杂物;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现场先后于2008年7月27日、2008年11月11日两次因明火作业引燃屋面保温材料和防水材料而引起火灾;2008年10月9日,哈尔滨“经纬360 度公寓”在幕墙施工中,电焊机切割产生的火花引燃天碰上的保温层而引起火灾;2009年2月9日,央视新址配楼文化中心因燃放烟花引燃外墙保温材料而引发火灾;2011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在外墙保温节能改造中,因工人电焊引燃了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屑,火势顺着防护网、脚手架向上蔓延,火苗和烟气迅速窜入室内,导致整栋建筑物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形成了内外连通的立体式燃烧,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2011年4月9日,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000平方米,1人死亡,15人受伤。
上述典型火灾案例之所以被提出,是因为其具有共性即绝大多数是因为明火作业(其中大多数是电焊)引起易燃、可燃物燃烧继而发生火灾,只有个例是因外部燃放的烟花爆竹而发生火灾。目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现状令人堪忧,从源头上遏制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意义重大。
当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状况
1.可燃物多而杂乱,临时用房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低,施工现场缺乏专
项管理。在实际的监督检查中,笔者发现,施工现场充斥着各种木材、板材、塑料管、电线、油漆桶、锯末、聚氨酯泡沫等许多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和建筑垃圾。这些都是易燃、可燃物,其中大部分燃烧之后都有很大的毒性,一旦发生火灾会极大地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在建工地临时性建筑多,例如工棚、办公用房、食堂、仓库的等,这些建筑本身由于使用大量易燃金属夹芯板本身就易燃。有些建筑工地不能做到经常定期清理建筑垃圾致使形成巨大的堆垛,这些堆垛不但占用了临时疏散通道、消防车道,还凌乱地摆放在脚手架下,严重地危害着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
2.作业人员违章用火用电用气。施工方实施明火作业不实行或未完全落实动火审批制度;电焊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便上岗操作,动火前无论是操作人员、现场负责人员均没有清除周围可燃物的意识。冬天在工棚内工人违规使用瓦数极大的电炉取暖、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的现象屡禁不止;临时线路多致使电气线路过负荷,私自改装用电线路和供电设施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改装后的用电线路未考虑和周围可燃物的距离。
3.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要求。许多施工现场因为工程进度原因出现不设消防车道、回车场,或堵塞消防车道,消防车道过窄等情况致使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通行,给救援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在实际检查中发现适当的消防救援场地也常常被忽视,致使许多救援无法展开。
4.临时疏散设施设置不到位,临时疏散通道堵塞。临时建筑之间,临时建筑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甚小,毫无安全疏散可言。
5.建设工程改造过程中,不划分施工区与非施工区,致使在施工时非施工区照常营业、使用和居住,造成了重大的火灾隐患。
6.临时消防水源的供水量无法保证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的要求;临时消防设施电源的可靠性不保证,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7.现代高层、大型建筑广泛采用的钢结构没有刷防火涂料便进入了下一个工程的施工,极大地降低了整栋建筑在火灾中的耐受力。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不明,没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未制定行之有效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人员管理混乱,无明确的消防管理措施,对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安全教育不到位。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探讨
1.适当设置合理的火灾报警装置。在建建筑施工期间无法按照永久性建筑的要求安装线路复杂、功能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但可以考虑安装独立式报警器,该装置外形和工作原理类似于感烟探测器,感烟探测器遇到烟雾后将报警信号送至火灾报警控制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而独立式报警器自带
电源和蜂鸣器,安装简单。
2.可以考虑利用电梯(包括在建建筑的室外货梯)疏散。利用电梯疏散对电梯本身的性能和运行环境的安全性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在安全疏散领域,利用电梯疏散可以大大降低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所需的时间,这一时间将远远小于建筑中人员安全疏散可用的时间。目前,上海已经研制出了能用于安全疏散的电梯,其可行性正在论证中。而加大利用室外货梯疏散的可行性研究也势在必行。
3.加强消防电源的可靠性,保证其不间断的供电是非常必要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引导人员逃生最直接的工具,作用不可小视,可是发生火灾时,一旦断电,消防电源又不能保证不间断的供电,将会造成人员疏散的极大不便甚至人员死亡。
4.办公用房、宿舍应合理设置,最大程度的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办公用房、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米,办公用房、宿舍与固定动火作业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7米,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
5.提高临时用房的建筑材料、临时疏散通道、外脚手架的耐火等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临时办公用房、宿舍的建筑材料采用A级不燃材料,若采用金属夹芯板材,其芯材应为A级不燃材料,同时,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然或难燃材料制作,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高层建筑、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以及在建工程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米保护半径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但又规定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平方米,或在建工程单体建筑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可以在上两种都不符合的情况下,施工现场是否还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这一点规范中没有明确指出。笔者认为,应用临时消防水池予以补充,来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7.笔者认为可考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明确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法人是第一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相关制度和预案,严禁员工宿舍设置在仓库或施工的建筑内,保温材料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目前只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予以规定,这就势必给消防执法带来了一定难度,致使处理不到位,打击不到位。
8.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加大消防知识的普及率。可以建立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负责日常消防宣传,不断增强施工现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
四、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必须明确责任,在增强硬件防御的同时,更应加强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力争从源头上最大程度的减少火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李晓蕾,王鹏.从典型案例看建筑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问题[J].建材发展导向,2009,(4)
[2] 陈池等.在建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设施配置[J]. 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5027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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