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学生明德奖学金
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社区:
为弘扬我校“铺路石”精神,引领“明德行远、交通天下”校园文化发展,推进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表彰思想品德高尚、学业成绩优异的拔尖创新人才,以及在思想道德、学术创新、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优秀学生。在大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奋发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4年学生明德奖学金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校党委宣传统战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监察处、校团委、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配合,各学院、学生社区具体组织实施。活动设立“明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构成具体如下:
主任:王平义
成员:吴成国 任海涛 赵明阶 吴新中 梁 波
胡 浩 朱 静 赵 毅 刘 君
二、评选对象及人数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评选人数全校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条件
请参照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手册》(2014版)中《重庆交通大学“明德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第二条执行。
四、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0月13日至10月22日)
学生工作部会同宣传统战部通过校园宣传栏、校报、网络、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广泛宣传。各学院、学生社区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本单位学生中进行宣传和动员。
(二)第二阶段:申报推选(10月23日至10月29日)
1.参加方式
采用集体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各学院、各自然班和个人均可向被推荐人所在学院进行推荐和申报。被推荐或申报学生填写《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学生明德奖学金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附材料目录)一并提交到所在学院。
2.单位初审
各学院会同相应学生社区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审,根据如下参评候选人进行等额推荐(共40人):土木学院7人,河海学院6人,管理学院4人,交通运输学院3人,机电学院6人,财经学院3人,信息学院2人,外国语学院1人,人文学院2人,理学院1人,航海学院2人,国际学院2人,应用技术学院1人。
各学院推选出本学院的明德奖学金侯选人,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3.材料报送
各学院、学生社区相关负责人在候选人申请表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科,电子版报送邮箱:****************。
(三)第三阶段:宣传展示(11月3日至11月14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网络、LED屏、宣传展板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展示。
(三)第四阶段:网络投票(11月15日至11月19日)
11月15日0:00—11月19日24:00进行网络投票,本次活动全校师生均有投票权,凭校园一卡通号码和本人身份证号码后6位数进行实名认证投票,投票人最多只能投10票(详
细投票规则见专题网站)。评审委员会根据投票情况及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审核后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四)第五阶段:面试答辩(11月下旬)
评审委员会组织师生代表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面试答辩,确定10名“明德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并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务会审定。
(五)第六阶段:表彰奖励(2012年12月)
经校务会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文表彰获奖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或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获奖学生参加市内外的交流访学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学生社区应对本次评选活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并对参选学生的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师生监督,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开,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二)各学院、学生社区应对本次活动和获奖学生大力宣传推广,并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教育教学中的亮点,让榜样的力量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学生明德奖学金候选人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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