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健儿偶像化 利大于弊
谢谢主席。 开宗明义,体育健儿是指长于体育技巧的人。偶像化就是指社会大众把某个个体当作偶像来推崇的意思。衡量体育健儿偶像化利弊的标准应当是:体育健儿偶像化是否有利于社会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大家看,1956年,陈镜开以优异的挺举成绩,成为中国第一个打破世界记录者,随即成为全民学习的榜样;2004年,刘翔的12秒91,打破了美国黑人垄断110米栏的局面,让110米栏成为中国男生的运动;2011年,李娜获得法网公开赛女单冠军,让网球在中国急速风靡。在我国体育发展的历程中,体育健儿偶像化吸引着群众的参与,传递着体育精神,推动着体育事业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因此我方认为,体育健儿偶像化利大于弊。
从社会需求上看,体育本身是具有一定观赏性的活动,体育事业是要满足社会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体育健儿偶像化,在丰富社会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体育事业自身的良好发展,为体育项目吸引来更多的目光。因为姚明,中国报纸出现了NBA专版;因为林丹,羽毛球成为街头巷尾的一景。因为偶像人们关注运动,喜爱运动,从而带动全民健身,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从体育产业的发展来看,体育事业要想取得发展,必须以体育产业的发展为依托,而体育明星偶像化,以体育明星强大的号召力,为体育产业吸引了足够的资金支持,有力的促进了体育产业的增长。从乔丹一手成就了耐克,到李宁这一民族品牌的崛起,无一不是借助体育明星偶像化的强大号召力实现的。
从运动员本身来看,运动员卓越的成绩是其偶像化的基础,运动员通过自身成绩与个人魅力成为偶像本身就无可非议,体育健儿偶像化是社会对其成就予以肯定的表现,不仅能成为体育健儿努力进取的动力和督促力,还促进现役运动员之间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追求更高的自我价值实现。
从青少年成长的角度看,体育健儿偶像化是对体育精神的传播。众所周知,偶像崇拜多盛行于青少年。体育健儿成为偶像,让青少年看到通过个人努力可以换取成功,换取鲜花,换取掌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体育是文化,是艺术,是精神,它让我们获得美的享受和生活的乐趣。体育健儿偶像化在体育事业的发展中做出的巨大贡献,不应该被少数运动员的不良表现所抹去。体育健儿不是体育机器,他们有血,有肉,他们是我们的偶像,他们让体育运动更受欢迎,他们让体育事业更加蓬勃发展。在斯诺克中大放异彩的丁俊晖,篮球领域里蒸蒸日上的易建联,他们无一不向我们证明:体育健儿偶像化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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