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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2023-09-18 来源:易榕旅网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务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2、优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3、由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代为直接发放的原则。

4、及时、足额发放的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劳务队伍。

第二章 工资支付

第四条 农民工工资标准的制定。

由协作队伍负责人具体制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

公室备案。对工作优秀、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务人员,除工资正常支付外由协作队伍负责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 支付细则

1、每月20日前,劳务队伍负责人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一式两

份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及财务部,清单内容包括应支付农民工身份证号码、工资支付标准。

2、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牵头,财务部、合同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的人员数量对照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

3、每月25日-30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财务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直接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签字后的工资单正、副本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协作队伍财务留一份备案。

第六条 原则上不允许拖欠劳务工资,若协作队伍负责人有个别要求,需扣压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项目部把核实后的劳务工资款项做为工资保证金存在项目部财务专用账户。待工程结束后,或更换队伍时办清一切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劳务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

第七条 为便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与管理,由协作队伍负责人

员招聘、选用的劳务人员要及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将劳务人员分班组建制,合同甲方必须由协作队伍所在公司的盖章;乙方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报项目部备案。

第八条 保障措施

一、项目开工前,农民工工资按工程款的5%做为工资保证金存入项目部财务专用账户,预防拖欠情况发生。

二、每月签字后的工资单,在项目部及劳务队伍驻地进行公示。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留存备案。

三、每月30日前,各项目把发放农民工工资报表及时报建设办农民工工资管理小组,汇总各项目发放情况后及时向集团分管主管领导汇报。

四、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五、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建设办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

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建设办承诺:决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十条 组织机构

农民工工资发放实行三级机构管理。建设办设置农民工工资管理小组,相应成立农民工工资管理机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组员2人,在农民工工资管理小组的整体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管理职责

一、建设办设置农民工工资管理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管理

全面工作。

二、项目部设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

1、建立健全劳务队伍管理和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2、建立健全劳务队伍管理各项台账。

3、及时上报劳务队伍管理的各项信息及报表。

4、负责本项目劳务队伍的考核、考评工作及进场劳务队伍资质认定,上报准入资料等工作。

5、协同各部门做好日常劳务队伍管理及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劳务队定期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相关要求

一、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配备的电脑、照相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以使工作正常开展。

二、项目部按要求做好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影像资料并保存。

三、协作队伍必须配备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管理工作。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纳入年度协作队伍考核及项目部评先争优工作。

第四章 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实行项目部和协作队伍双向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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