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塔幼儿园招生简章
及备案说明
一、备案范围
经市教育局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通过互联网,家长学堂义务宣传等媒体宣传,也有由幼儿园内部自行张贴、发放招生简章等多种宣传模式。
二、备案内容
招生简章和广告包含一下内容:幼儿园的简要情况介绍(含幼儿园的性质),办学地址,批准办学文号或办学许可证。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数量。学习形式及学制。经有关行政部门核准的学费(或培训费)以及其他杂费的标准收费,证书的发放形式的等等。招生简章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承诺的内容,不得有误导教育者的成分。
三、提交材料
1、办学许可证(或批准办学文件)和招生文件
2、物价部门准许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文件
3、招生简章和广告样本(含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等)
4、招生宣传内容涉及到相关证明、证书等证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办学许可证(或批准办学文件)和招生文件、物价部门准许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批准或备案有关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备案程序
1、申请人按第三项提交材料要求,向受理机构提交备案的相关材料。
2、受理机构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提供的资料,如不符合备案
条件,5日内书面告知不予备案的理由。
3、资料完备、符合条件或经告知后补齐资料达到要求者,在招生简章、广告样稿上加盖广告备案专用章,予以备案。
4、凭加盖了受理机构广告备案专用章的招生简章、广告样稿到相关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办理相关发布手续。
5、使用超过备案注明的有效期限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在广告内容、发布媒体、发布形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凭原备案表于到期10个工作日前到原受理机构办理手续期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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