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

2021-04-25 来源:易榕旅网
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

股权稀释,简单来说就是持股人所持股份在公司内部的股权比例被降低了,出现股权稀释的原因一般来说,是因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

股权稀释一般是通过公司的增资来进行。当然增资不必然导致股权比例降低,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即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原股东有权要求按照原出资比例进行增资,使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不变,避免股权稀释。

但如果不认购公司的新增资本,则其所持股权会被稀释。 例如: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出资70万元,持股70%;乙出资30万元,持股30%,一投资者欲投资100万元,要求占股20%。甲乙都表示同意投资者以增资的形式入股,这时原股东的股权就要同比稀释80%(100%-20%),融资后就变成了甲持股56%(70%x80%)和乙持股24%(30%x80%),剩余20%为投资者股权。融资后股权结构如下图:

对于公司的原股东来说,股权稀释带来的后果就是投票权比例缩小,后期甚至会慢慢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而为了保证原股东在股权被稀释的情况下,也可保住对公司的控制权和话语权,我们一般建议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委托投票权

这是指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

如果投资人拒绝在有限合伙企业持股,那么可以让他们把投票权以书面形式委托给创始股东,收益权仍归投资人,同时提升创始人的

控制权比例。

比如京东,根据京东的招股书,在京东发行上市前,京东有11家投资人将其投票权委托给了刘强东行使。刘强东只持股20%左右,但是通过老虎基金、高瓴资本、今日资本以及腾讯等投资人的投票权委托,掌控了京东上市前过半数的投票权。

二、一致行动人

这是指通过协议约定,公司部分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在投资人拒绝委托投票权的情况下,创始股东之间,或者也可以加上投资人,就可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在股东会上,行使股东权利时,签了协议的股东就可以做出相同的意见,来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比例,从而巩固在公司的控制地位。

三、通过有限合伙持股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

采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新增股东的持股平台,由创始人担任普通合伙人,掌握合伙企业的控制权,同时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把股东放在有限合伙里面,股东通过间接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股权。

这样的方式,创始人可以掌握控制权,分红则是按照每个人的出资比例来分,就可以很好的解决控制权和收益权的平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