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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企业座谈会讲话

2022-12-11 来源:易榕旅网


局长在寄递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位与会代表、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为加强寄递渠道管理,维护寄递渠道生产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寄递渠道畅通。今天讲以下几方面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寄递渠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寄递渠道是指基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寄递服务活动形成的信息和实物传递渠道。近年来,寄递渠道发展迅速,为商贸经济活动和群众生活提供了快捷、便利、高效服务,但是由于寄递渠道具有简便快捷、人货分离的特点,不法分子利用少数寄递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落实的漏洞,通过寄递渠道贩运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案件,以及盗窃、非法扣留、冒领、隐匿、毁弃、私拆邮件、快件的案件和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侵害用户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寄递渠道的安全畅通。近年以来,一些国家接连发生“邮包炸弹”事件,也给我国寄递渠道安全敲响了警钟。邮政管理部门和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以及我们的寄递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深入开展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寄递企业落实安全管理第一责任,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二、大力强化寄递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寄递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从业人员精读熟记《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仿真枪认定标准》、《管制刀具认定标

准》等规章、标准,熟练掌握禁寄物品的形状、性能及其辨识要领,全面提升发现、识别禁寄物品能力。邮政企业工作人员和快递业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寄递企业要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主动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流通、寄递 的物品,发现用户寄递禁寄物品的,要拒绝收寄。在已收寄邮件、快件中发现禁寄物品的,要立即停止转发和投寄;对发现企图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邮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设施建设。要在邮件、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安装监控设备,确保监控设备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严防邮件、快件被“调包”或加塞禁寄物品。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主动堵截禁寄物品。要对寄递业务流程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并为接入邮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预留相应的数据接口,按规定与邮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联网。

寄递企业作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明确企业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等部门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邮件、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落实收寄验视和治安保卫等制度情况,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予以整改纠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专项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响应与处置能力。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强化监督制约,严防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实施“调包”、加塞禁寄物品等违法犯罪。

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

邮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有关规定,主动协调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积极开展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安全监管联动工作机制。要加强行业管理,及时收集与行业运行有关的各类信息,加强监测预警,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规范经营,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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