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一体”之社会篇
一、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对此,可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深入理解。
第一,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一是从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看,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尊重社会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二是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看,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三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看,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第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一些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民生领域:随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推进,一些人员需要下岗转岗、以多种形式创业就业,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随着农村生产力不断发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城乡流动人口大量增加;随着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正在进一步加速,相应社会养老服务明显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平衡、不协凋、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以及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由此所导致的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分配结构等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引发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民生问题,能否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社会建设的重点,推进改善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也就抓住了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的关键。
第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这就必须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因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生领域工作密切相关。一方面,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另一方面,发展社会事业、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也是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没有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没有相应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相配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生活也难以实现。因此,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收人分配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继续扩大,扶贫对象大幅减少。社会保障全民覆盖,
- 1 -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二、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社会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我们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用体制来推动,用体制来促进,用体制来保障。因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第一,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是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领导就是要坚持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统筹各方,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能力。政府负责就是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李克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社会协同就是要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法制化。公众参与就是要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扩大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法治保障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和执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把社会管理纳人法治化轨道。
第二,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政府主导就是要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覆盖城乡就是要打破行业分割和地区分割,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区域间制度统筹衔接,加大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覆盖全民。可持续就是要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基本住房保障等服务的提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第三,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是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平台。政社分开就是各级政府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办好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权责明确就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依法自治就是要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健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监管,建立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管理信息平台,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强化社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律性。
第四,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管理机制是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在加强源头治理方面,要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产生。在加强动态管理方面,要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
- 2 -
协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在加强应急处置方面,要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总之,必须针对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减少突出问题的产生,提升管理的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此引领教育工作全局,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深入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需要把握以下3个关键举措。
第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继续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人民满意的教育,应当是基础稳固的教育。改革开放30多年来,把教育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逐渐成为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共识。面对新世纪风云变幻的世情国情,我们党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强国必先强教,实施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推动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教育需求迈出重大步伐,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重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按照中央的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区各部门需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人、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并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从全局来看,这将是继续筑牢教育事业发展基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我国2020年进人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重要支撑。
第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人民满意的教育,应当是协调发展的教育。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了教育协调发展的两大重点: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再次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这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本质要求。为实现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也就是要在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教育的殷切期望。二是优化结构布局,党的十八大报告着眼于适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需求,要求“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为各级各类教育相互沟通衔接、更加协调发展指明了重点方向。相信经过全党全社会和教育系统的共同奋斗,将党的十八大部署的目标任务和战略导向落实到教育发展全过程,必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全面覆盖青少年儿童和其他社会群体,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
第三,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把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作为重要任务。人民
满意的教育,应当是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今后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两大关键环节人手。一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系统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人保障制度改革,重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快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 3 -
为广大适龄青少年和成人学习者提供更多良好教育机会。二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共教育资源,要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健全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同时,还要积极调动社会支持教育事业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在人民群众的关心、参与和支持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显著特征。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要求,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需要在以下3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一,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六大以来,促进教育公平逐渐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我国教育公平总体上迈出重大步伐。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今后,要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不断扩大和切实保障基本的教育机会公平。在义务教育阶段,要着力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巩固免费义务教育的普及成果,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着重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在其他教育阶段,要切实落实政府在办好学前教育中的责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中,将主要面向未成年人的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基础性普惠性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第二,促进教育公平的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既是教育机会公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教育公平的更高层次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的教育系统能力建设,采取很多措施予以支持和帮扶,取得了显著成效和成功经验。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当前重点是继续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尤其是财政投入为主的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积极推进困难地区办学条件尽快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不断完善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使其有效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困难群体。在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等方面,加强国家和地方政策的相互衔接和配套,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主导、广泛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的机制,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农民工随迁和留守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在义务教育阶段努力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或者学习困难而失学,在其他教育阶段为每个学生开辟适合他们成长成才的多样化路径。
第三,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是坚持教育制度规则公平。促进教育公平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教育制度规则公平对于教育公平至关重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体要求,健全保障教育公平的规则程序势在必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重大教育政策及改革举措前,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预设规则程序征求社会意见,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做好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此外,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所重申的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要求,要在大力支持和依法
- 4 -
管理民办教育方面作出不懈努力,支持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办学体制和育人模式创新,提高质量办出特色。这都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坚持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更好制度基础,营造更好社会氛围。
五、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仍然很大,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促进就业的形势依然严峻,保持就业局势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为切实解决好就业这个重大民生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并将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明确了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措施。
第一,全面准确把握新的就业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第一次将鼓励创业纳入就业方针,并要求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新的就业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市场、政府在促进就业中应发挥的作用,必须全面准确把握。自主就业体现了劳动者在就业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选择就业的权利;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是调节就业的基础平台;政府通过制定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最著,需要采取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
第二,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就业的重大政策措施。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将促进就业上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根本要求是: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是我国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充实和完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协调,加大公共财政对促进就业的投入,完善促进就业的税收和金融扶持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第三,加强对重点群体就业的扶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解决好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是保持我国就业局势稳定的重要任务。要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畅通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之间的职业通道,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服务,改革高等教育培养模式,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进城就业、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健全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制度,完善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形成援助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做好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对退役军人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及时有效的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岗位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尽快实现就业。
第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不断适应新的职业变化,增强就业稳定性,必须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注重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要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切实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订单式定向培训等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快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城乡一体
- 5 -
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要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网络。
第六,全面发挥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具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三大功能,而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只发挥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通过实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和就业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吸纳失业人员就业,构建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劳动关系矛盾的多发期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重点抓住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劳动标准体系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稳定劳动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保障。在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过程中,现行劳动标准体系难以适应和满足维护职工权益的需要,亟待根据企业新的发展趋势和职工权益保障新的诉求变化加以完善。要加快制定新的劳动标准,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标准体系。同时,要落实好现行的各项劳动标准,重点是要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特殊工时管理规定,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加强人文关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建设,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化劳动关系改革,创新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形成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是有效预防、化解、处置劳动关系矛盾的关键。今后一个时期,要根据我国劳动关系工作新形势,以实现劳动合同制度全覆盖为重点加快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和政策,依法健全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企业裁员机制;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不断扩大集体协商覆盖范围,积极稳妥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协商,促进企业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同步增加职工工资;以健全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协商机制,进一步加强三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的独特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第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国家劳动保障立法步伐的加快,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任务日益加重,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特别是基层监察力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就是要完善和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等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案件。要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及时加强和改进监察执法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监察执法的效率。要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有效开展监察执法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保障。
第四,加强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通过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来实现。对劳动关系中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加强源
- 6 -
头治理,发挥调解仲裁组织的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完善和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在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的同时,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努力做到仲裁终结。要畅通投诉渠道,搞好裁审衔接,合理配置力量,加强相互协作,形成各级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要健全集体争议调处机制,加强基层社区和企业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争议调解仲裁的组织程序和工作规则。
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人分配制度改革”,这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一个基础性环节,核心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应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第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方针是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目标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自从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以来,历次党代会报告都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新的要求,逐步明确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已基本形成,但在经济活力显著激发的过程中,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日益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部署社会建设时,鲜明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阐明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初次分配,一般是指生产成果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之间,按贡献份额进行分配的过程;再分配是指国家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各类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的过程。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收入分配导向,既应有利于调动经济活动参与者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率,也应相对公平地保证所有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特别在再分配环节上实行更加注重公平的政策举措,来补充初次分配中可能因生产要素占有不公平所导致的“短板”,形成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长效机制。
第二,深化收人分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是形成制度完善、调控有效、比例合理、关系协凋的收人分配格局,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此,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在“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方面,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其中,政府将在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等方面,发挥积极的监督指导作用,更好保护劳动所得。继续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配套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提升。同时,也要依法保障技术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保证劳动以外的其他要素分配制度的规范运行。二是要在“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方面,要强化政府责任,合理运用税收玫策工具,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大幅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重点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倾斜,确保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三是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保护合法收人、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方面,要通过
- 7 -
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视信息监测等方式,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劳有所得,是极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我们既要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多方并举、多管齐下,又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八、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这是继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确定“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之后的又一政策亮点,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要依法加强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居民财产性收入,一般可分为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收入,主要是通过交易、出租财产权或进行财产营运所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租金、专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出让纯收益等。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物权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从法律上确认了居民财产性收入依法获得保护,明确了国家依法征收或征用补偿原则,此外,对居民拥有使用权的房屋、土地和资源的转让行为,也有相应法律予以规范和保障。这些法律为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后要进一步健全保护公民财产权制度,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尤其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要依法确保公民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利不受侵犯。
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要更加重视规范市场秩序和完善制度建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基本形成,劳动以外生产要素分配的份额有所增长,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比重不到3%,主要是利息、出租房屋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所得。今后,多渠道增收空间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产品投资。目前的储蓄、债券、保险和理财产品依然是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还有股票、期货、黄金、外汇市场收益,为此,①要适度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逐步缩小存贷款利差,保护存款人权益;②继续规范资本市场,重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通过创新金融体系、强化投资理财渠道监管、规范交易方式、探索网络交易模式,让居民拥有更为多样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③加强上市公司监管,规范可持续回报股东的分红制度。二是实业投资及租赁服务。如房屋租金、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分红、投资收藏品、房地产等市场,还包括明晰不动产权,按需将其抵押、转让、出售、出租,乃至形成可交易流动的金融资产,为此,要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对投资租赁行为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维持良性运行市场秩序,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
此外,由于农民与城镇居民不同,既可利用土地等资源获得家庭经营收入,也有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人,还有极少量资本市场收益。因此,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上,政府要继续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在增加财产性收入方面,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及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社区合作和专业合作,拓宽农民租金、
- 8 -
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渠道。完善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稳步提升,越来越多的富裕农民将同城镇居民一样,在金融产品和实业等投资领域获取更多财产性收入。
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处于重要发展期,同时也面临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镇化、老龄化对社会保障带来的巨大挑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这一重要方针的提出,是基于对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国情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科学判断,必须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全覆盖就是要使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所有居民,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保基本就是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合理确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多层次就是要以社会救助为保底层、社会保险为主体层,积极构建以企业(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为补充层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就是要立足制度的长远发展,统筹协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定运行。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
第一,紧紧抓住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体现制度的公平性,更好地适应人员合理有序流动的新形势,更加注重制度的长期稳定可持续运行,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任务是:①改革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合理衔接和平稳过渡;②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资源上的共享;③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更好地体现我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部分积累相结合的制度要求;④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更好地发挥社会统筹的调节作用,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和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⑤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的正常调整,处理好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关系,使保障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地提高;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更好地保障低收入者和特殊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⑦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第二,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是更好地适应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和保障对象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参保人数和保障对象大量增加,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不顺和服务能力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据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和统筹层次的逐步提高,要及时调整和理顺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着力整合社会保障管理资源,加强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同时,要更好地满足广大保障对象的服务需求,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要加快建立标准统一、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
第三,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平衡,必须抓住经
- 9 -
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利时机,扩大和开辟新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建立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进一步充实已经建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关系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参保人员的养命钱和保命钱,既要确保各项待遇当期支付和基金安全,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又要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基金投资运营,适当拓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和运营方式,努力实现保值增值。
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生活保障需求。住房问题既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又是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稳定和谐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是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性住房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目前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成长,住房建设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近几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是: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向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迈进。
第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在我国商品住房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对滞后,还不能满足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需求。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第三,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是落实好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关键环节。要遵循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基本原则,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人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要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一是规范准入审核,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强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机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五是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
- 10 -
展。
十一、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充分体现了保障人民健康权益、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的重要政策导向,今后需从6个方面重点落实。
第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核心。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大决策创新,就是开始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我国已初步建立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根据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要求,我们要立足基本国情,坚持把加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同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品供应保障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协调性,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地推进制度建设,努力让人人都能享有方便可及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要重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健全疾病特别是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体系,巩固以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疾病防控机构为主体,城乡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服务组织共同构建的疾病防控工作体系,有效控制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和地方病。二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国家、省、地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决策指挥系统,确保卫生应急组织、决策评估、信息报告、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正常有效运行。三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第三,健全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要在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方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过程中,重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四项制度,从实际出发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特别要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还要做好各项制度的相互衔接,整合医保经办资源,为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惠及城乡全体居民创设有利条件。
第四,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公立医院提供公益服务的优势,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不断健全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显著改变部分农村缺医少药状况。同时继续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市、区级公立医院的指导和支持下,使居民在社区就能享有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到基层服务的政策配套。
第五,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要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广适宜医药技术,鼓励生产和使用安全低价有效的药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第六,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理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构建安全标准体系及风险监测网络,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药品安全,强化放射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餐饮
- 11 -
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综合整治和严肃查处涉及食品药品生产安全、食品卫生监管、药品招标采购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提出了更为多样和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重点内容,是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目的就是要通过形成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分工协作、多元发展的办医格局,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证。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重点是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我国公立医院在医疗卫生体系中占据主体地位,承担服务量占全国医院总服务量的90%以上,但由于体制机制不合理以及政府投入不足等原因,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模式导致公益性淡化和医疗费用增幅过大,人民群众对看病贵问题反映强烈。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目前全国已有17个国家试点城市、37个省级试点城市、2000多家医院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在回归公益性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要坚持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综合改革。
一是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形成投入增加长效机制,遏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张,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二是推进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大财政补助等途径补偿。三是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引导公立医院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内部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五是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通过标准化建设、城乡对口支援机制化、设立特岗医师等举措,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六是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医院管理和服务创新,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鼓励社会办医,重点是吸引社会资本多种形式提供医疗服务,扩大健康服务选择范围。社会办医对于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意义重大,将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多交给社会和市场,有利于政府集中力量履行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大责任。
今后,要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一要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和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需求。二要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政策,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给予支持,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三要在公立医院丰富的城市,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不改变公益性质,增强公立医院的服务活力,政府通过建立服务购买制度(包括链接基本医保制度),促进基本医疗服务的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提高质量和效益。四要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拓展新兴健康服务业,创新服务组织,适应居民对医疗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健康咨询、美容整形、健身养生等服务需求,通过政策分类指导,促使新兴健康服务业发展成为卫生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成为拉动内需和发展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 12 -
十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党的十八大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作出专门部署。
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并存将是突出的特征。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带来空前的社会变革,既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①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多样多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②流动人口大幅增加,既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也给社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③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公共安全事故频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快速发展,但管理服务问题突出;⑤互联网迅速发展,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也给社会管理带来诸多新情况新问题;⑥外部势力插手干预,传统安全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增加了社会矛盾的复杂性,等等。面对社会领域复杂的矛盾和新的问题,过去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已难以完全适应。
面对新形势,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做到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减少消极因素,为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重点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二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三是增强社会管理合力,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四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五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六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社会矛盾。七是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八是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九是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
十四、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建设,对于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意义重大。
近年来,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多样多发,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第一位问题。这些事件的矛盾点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信访等领域。这些群体性事件具有社会关联性强、行为方式日趋激烈、暴力对抗程度加剧、且有组织有策划的特点,对维护社会稳定影响很大。从总体上看,这些社会矛盾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与我们思想观念上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有关,如在加快经济发展中,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在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时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考虑不够,侵害群众利益
- 13 -
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管理中存在重事后处置轻源头预防的倾向等。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口前移,是中央在认真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基础上提出的非常具有针对性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思路。
所谓重大决策,就是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决策事项。所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在决策前都要进行以下评估:一是合法性。决策机关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是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群众利益,会不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的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三是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决策事项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四是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经过论证,要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包括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的风险等级。凡是决策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提出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
目前,所有省区市和地市州盟都建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央有关部门也先后出台了本部门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经成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的重要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 14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