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程序
1. 员工离职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办公室,(试用期员工可随时提出离职申请,但必须亲自以书面形式通知办公室,待批准后才可办理相关手续。
2. 办公室应于3日内给予申请离职人员答复。
3. 员工离职程序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离职记录表》并报部门主管审批,待工作交接完毕,由部门
主管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
员工持离职单到相关部门办理财物退还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签字后到办公室,办
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员工持离职单到财务部办理有关经济方面的交接,交接完毕由财务部主管签字,
并由财务部按实际出勤天数,以现金形式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
财务部将员工离职单返回办公室,由办公室留存备案。
员工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
4. 部门主管离职
部门主管离职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待得到肯定答复后,办理与一般员工相同的手续。
5. 高层主管离职需要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或总裁,待得到肯定答复后,办理与一般员工相同的手续。
6. 本规定由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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