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苏发[2011]18号)
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0]117号)的精神,为更好地引导和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发展水平,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特制定本评价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包括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产品交易市场、综合类等七大类. 二、基本原则
一是评价和导向相结合。建立评价考核机制,既注重约束、考核功能,更强调激励、导向作用,旨在引导各地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把握工作方向、调整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服务业集聚化发展之路。
二是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力求全面反映服务业集聚区现有发展水平和未来发展潜力,以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为基础,力求可采集、可量化、可对比。同时兼顾定性判断,尊重客观事实,体现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特点和发展规律。
三是静态和动态相结合。评价体系不仅采用刚性指标反映时点状况,体现年度发展水平,同时也注重变化趋势,通过反映速度的动态指标,体现发展过程和发展效益。
四是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紧扣各类集聚区普遍发展要求,以共性指标为主,同时按照不同集聚区类型设计差别化指标.针对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的特殊性,设置专门指标予以考核。 三、考核方法 (一)指标体系设置
评价考核采取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创意产业、商务服务等五大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共性指标包括内部建设、集聚规模、集聚效应三大类12项,个性指标分别为3项。产品交易市场设置内部建设、市场规模、市场信誉、发
展潜力等四大类15项指标.综合类集聚区只考核共性指标。 1、共性指标(12项)。
(1)内部建设。
-规划编制:集聚区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管理机构设置:集聚区管理机构设立、人员配置及运作情况;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聚区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情况;
-信息资料报送:按时报送集聚区季度发展、在建项目以及分析建议材料等情况; (2)集聚规模。
-营业收入:集聚区年度营业收入及增速; -税收收入:集聚区年度上缴税收总额及增速; -投入资金:集聚区年度投资额及增速; —入驻企业:集聚区年末入驻企业数及增速; —吸纳就业:集聚区年末就业人数及增速。 (3)集聚效应。
—单位面积产出:单位面积营业收入; —单位面积投资:单位面积投资额;
—营业收入占比: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园区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
2、个性指标(各3项)。
(1)现代物流集聚区。
—专业化程度:集聚区内第三方物流企业数;
—物流功能及一体化服务:信息交易、集中仓储、配送加工、多式联运、金融服务、停车场等功能的完备程度,相互合作的企业比例;
—信息化建设:集聚区门户网站日平均访问量,区内使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数; (2)科技服务集聚区。
—专利获得率:新增专利授权数; -研发能力:区内科技研发企业数;
—科技成果转化率:形成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占比。 (3)软件和信息服务集聚区. -产业层次:获得CMMI认证企业数;
—自主知识产权:集聚区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 —软件出口:集聚区企业软件出口总额. (4)创意产业服务业集聚区。
-创意资源:创意设计企业占园区企业总数的比重; —集聚量级:创意设计产业收入占园区总收入的比重; —原创能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数量。 (5)商务服务集聚区.
—产业规模: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的数量;
-总部经济:集聚区内企业总部(含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的数量;
—专业服务:会计、审计、税务服务,专业咨询,知识产权服务,广告,会展等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3、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指标(15项)。
(1)内部建设。
—规划编制:集聚区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管理机构设置:集聚区管理机构设立、人员配置及运作情况;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聚区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情况;
—信息资料报送:按时报送集聚区季度发展、在建项目以及分析建议材料等情况; (2)市场规模。
-成交额:年度市场成交额及增速; —税收收入:年度市场税收总额及增速; —投入资金:年度市场投资额及增速; —经营户:年末入驻市场经营户数及增速; -吸纳就业:年末就业人数及增速;
-区域影响:年度市场成交额占全国同类产品市场成交额的比重; (3)市场信誉。
—产品质量:产品检测合格率; -消费者满意度:消费者投诉率; (4)发展潜力。
—网上交易:网上交易额占市场成交总额的比重; —辐射能力:非本地产品占全部产品的比重; —产品品牌:省级以上知名品牌一级代理商数. (二)计分方法。
指标分:定性指标采取专家打分制或调查问卷形式计分;定量指标以指标值排序计分。其中共性指标权重为80%,个性指标权重为20%.
附加分:当年度新引入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和地区总部,分别加8分和6分;当年度新引入中国服
务业企业100强总部和地区总部,分别加6分和5分;当年度新引入江苏服务业企业100强总部,加2分.产品交易市场当年度新发布经国家认定的市场指数,加5分。软件信息服务业集聚区内企业当年度新获得CMMI 5级认证,加3分。
总得分:各单项指标得分加权与附加分之和。
根据总得分和个性指标得分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进行总排序和分类排序。 四、考核程序
评价考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发展改革共同参与。
(一)报送材料:每年2月底前,各集聚区按本考核办法,形成上一年度工作情况书面考评自评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经集聚区所属地市、县(市)发展改革部门签署意见后,由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核实检查:资料上报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会组织核查.
(三)结果评定:根据报送材料和核查情况分别对集聚区评价考核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专家评审后确定。
五、考核奖惩
对总得分排名在前10位的集聚区,由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分类排名
在前3-5位的集聚区(根据各类型集聚区数量确定),给予适当奖励(不重复享受);对排名在末10位的集聚区予以警告,对低于一定分值或连续两年警告的集聚区,直接摘牌.
对当年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有严重环境污染项目、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考评弄虚作假等行为之一的集聚区,取消当年考评资格,直接给予警告,并对集聚区属地相关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一、共性指标体系
权重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80%) 已编制规划得60分;规划通过集聚区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编制 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有效实施,酌情加分,满分100分 集聚区管理机构设立、人员管理机构设置 内部建设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配置及运作情况 专家打分制,满分100分 集聚区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情况 按时报送集聚区季度发展、满分100分,迟报一次扣10信息资料报送 在建项目以及分析建议材料分,漏报一次扣20分 等情况 营业收入 税收收入 投入资金 入驻企业 吸纳就业 营业收入及增速 税收总额及增速 第一位为100分,第二位为95集聚规模 年度投资额及增速 分,依次每差一位递减5分,最年末入驻企业数及增速 低50分;按照7:3的比例计年末就业人员数及增速 算平均分 单位面积产出 单位面积投资 集聚效应 营业收入占比 部营业收入的比重 单位面积营业收入 单位面积投资额 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园区全按指标值排序,第一位为100评审得80分;规划评审通过后6 4 6 5 两个指标分别按指标值排序,7 7 7 7 7 8 8 分,第二位为95分,依次每差一位递减5分,最低50分 8
二、个性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权重 (20%) 综合、集约、信息交易、集中物流功能及一体化服务 仓储、配送加工、多式联运、辅助服务、停车场等功能的完备程度,相互合作的企业比例 现代物流 专业化程度 集聚区内第三方物流企业数 集聚区门户网站日平均访问信息化建设 量,区内使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数 专利获得率 研发能力 科技服务 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占比 率 产业层次 软件和信息服务 自主知识产权 产权数 软件出口 集聚区企业软件出口总额 创意设计企业占园区企业总创意资源 数的比重 按指标值排序,第一位为100创意设计产业收入占园区总创意产业 集聚量级 收入的比重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数原创能力 量 分,第二位为95分,依次每差一位递减5分,最低50分 获得CMMI认证企业数 新增专利授权数 区内科技研发企业数 按指标值排序,第一位为100专家打分制,满分100分 6 6 8 7 7 分,第二位为95分,依次每差一位递减5分,最低50分 6 6 集聚区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7 7 6 7 7 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的产业规模 数量 集聚区内企业总部(含研发中总部经济 商务服务 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的数量 会计、审计、税务、法律服务,专业服务 专业咨询,知识产权服务,广告,会展等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6 7 7
三、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已编制规划得60分;规划通过集聚区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编制 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有效实施,酌情加分,满分100分 集聚区管理机构设立、人员管理机构设置 内部建设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配置及运作情况 集聚区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家打分制,满分100分 和服务情况 按时报送集聚区发展、在建满分100分,迟报一次扣10信息资料报送 项目以及分析建议材料等情分,漏报一次扣20分 况 专家打分制,满分100分 评审得80分;规划评审通过后权重 6 4 6 5 成交额 税收收入 投入资金 年度市场成交额及增速 年度市场税收总额及增速 年度市场投资额及增速 两个指标分别按指标值排序,第一位为100分,第二位为95分,依次每差一位递减5分,7 7 7 7 7 市场规模 经营户 吸纳就业 年末入驻市场经营户数及增速 年末就业人员数及增速 最低50分;按照7:3的比例计算平均分 年度市场成交额占全国同类区域影响 产品市场成交额的比重 产品质量 市场信誉 消费者满意度 网上交易 产品检测合格率 消费者投诉率 网上交易额占成交额的比重 非本地产品占全部产品的比辐射能力 发展潜力 重 省级以上知名品牌一级代理产品品牌 商数 按指标值排序,第一位为100分,第二位为95分,依次每差一位递减5分,最低50分 8 5 5 10 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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