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受理通知书
应急预案受字〔 〕 号
: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于 年 月 日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决定。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部门备案,一份交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单位。
附件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不予受理通知书
应急预案不受字〔 〕 号
: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以下材料,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一、 二、 三、 四、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部门备案,一份交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单位。
附件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应急预案补正字〔 〕 号
: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审核,请你单位补正以下材料:
一、 二、 三、 四、
以上材料,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后10日内报我单位。 特此告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部门备案,一份交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单位。
附件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审签表
备案申请单位: 综合预案名称: 专项预案名称: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科室审核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领导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附件5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经办人 传 真 你单位上报的: 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准予备案。 (盖 章) 年 月 日 注:应急预案备案编号由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年份和流水序号组成,详见附件1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部门备案,一份交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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