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局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广西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2011年年度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绩效考评各项指标,各项工作取得顺利进展,旅游产业总收入突破了千亿元大关,实现了“十二五”开门红。现将2011年自治区旅游局年度绩效报告如下: 一、年度目标与预期成效
根据自治区旅游局2011年度绩效考评目标要求,全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达1.55亿人次,增长11%;国内旅游收入1050亿元,增长11.7%;接待入境旅游人数275万人次,增长10.2%;旅游外汇收入8.9亿美元,增长10.3%。
今年以来,我区旅游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居民旅游消费持续增长,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自驾车旅游等继续成为居民旅游消费热点。1至10月份,全区接待入境旅游者249.66万人次,同比增长18.12%,旅游外汇收入8.03亿美元,同比增长17.98%。预测1至10月份,全区接待国际国内旅游总人数1.35亿人次,同比增长15%;旅游总收入982亿元,同比增长30%。
预计全区全年接待国内游客1.59亿人次,同比增长13%;国内旅游收入1123亿元,同比增长25%;接待入境旅游者285万人次,同比增长14%,旅游外汇收入9.5亿美元,同比增长19%;旅游总收入1190亿元,同比增长25%;各项指标均超额完全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与成就
(一)加强规划,落实资金,促进旅游目的地建设全面展开
我局在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邀请了中国旅游科学院、北京同和时代旅游规划设计院、北京中科景元城乡规划设计院等区内外知名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高起点、高规格、高标准、高要求编制了《广西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北部湾旅游发展规划》、《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发展规划》;同时还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西江黄金水道沿江旅游发展规划》、《广西红色旅游规划》、《广西旅游业“十二五”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广西旅游业“十二五”旅游景区基础设施规划》、《广西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指导各市、县编制地方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广西旅游业发展。
完成旅游项目储备50多个,总金额约500多亿元,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旅游项目进入自治区重点项目库。安排落实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8000万元用于扶持全区旅游规划管理、景区建设、目的地营销、项目开发、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中安排落实了2975万元资金用于推进桂林、南宁、北海、梧州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以及打造大桂林、北部湾、红水河流域三个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借助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和特色名镇名村建设契机,在自治区层面争取5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特色旅游村镇建设。另外,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争取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安排了2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我区旅游旅游项目建设,会同自治区发改委争取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红色旅游国债和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旅游项目资金1.13亿元。 (二)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建设成效显著
编制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并出台实施;与自治区农业厅、水产畜牧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加快发展;牵头指导桂林市兴坪镇等3个自治区特色旅游名镇和三江县丹州村等6个自治区旅游名村建设,制定2011年广西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先期建设指导工作方案,指导3镇6村编制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建设项目菜单,并经自治区风貌办审定后以“桂风貌办[2011]22号”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5000多万元(其中:本级旅游发展资金安排475万元)支持名村名镇项目建设,现各镇村均已按计划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推进有序;召开了全区乡村旅游工作会议,加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创建工作;全区共有100多个单位提出了创建申请,现已评定出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5个,星级农家乐100多个。举办了全区乡村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培训班,编制印发《广西乡村旅游、工业旅游工作手册》。
启动红色旅游资源普查,完成了《广西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启动百色起义纪念馆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和东兰红色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借建党90周年之机,开展了一系列红色旅游活动。
编制推进生态旅游景区建设的工作方案,并在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支持生态旅游景区建设。积极指导、扶持和推进了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广西乐业-风山世界地质公园生态旅游区、河池巴马盘阳河休闲养生生态旅游区、柳州三江丹洲生态旅游区、桂林灌阳千家峒瑶族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贵港桂平西山国家风景名胜区、贺州十八水原生态旅游景区等7个重点生态旅游区、休闲度假区的建设。目前,各个生态旅游区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三)“五区”建设稳步推进
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北海涠洲岛旅游区、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旅游合作区等五区建设稳步推进。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在《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基础上编写《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纲要》,核心区的桂林世界旅游城第一批项目已正式启动;编制完成《北海涠洲岛旅游区(镇)总体规划》、启动火山国家地质公园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等重大项目;启动姑婆山客家风情小镇项目和世界客家文化公园项目;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2011年,自治区旅游局派员参与了国家旅游局率领了的由外交部、公安部、国防部、海关总署等国家有关部委组成的代表团前往越南,就中方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德天—板约瀑布地区旅游资源共同保护开发协定》与越方进行第二轮磋商,并在协定的框架内容、磋商相关事项等达成共识,该区建设已列入中越两国首脑会谈纪要。 (四)旅游整体形象不断提升,旅游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
继续加大“天下风景,美在广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力度,做到整体形象宣传和旅游产品市场开发有机结合,双管齐下,进一步提升了广西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吸引力。2011年,我局在央视《朝闻天下》、《共同关注》、《海峡两岸》等栏目共播放1064次广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广告,巩固、提升“天下风景,美在广西”整体形象品牌;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开办“美在广西”旅游专栏;扩大宣传渠道,全媒体宣传广西,包括电视媒体宣传、户外LED屏宣传、高速公路广告宣传、网站宣传、活动宣传、印刷系列语种宣传资料等;通过新浪微博这种深受公众喜爱和参与度极强的新媒体宣传广西旅游,包括开通广西旅游局和14个市旅游局官方微博,设置广西旅游微群,举办微访谈等;邀请多批境内外旅行商和媒体考察团到我区考察采线,包括北美旅行商考察团、泰国旅行商及媒体考察团、印尼旅行商及媒体考察团、台湾旅行商及媒体考察团、旅游微博达人广西采访团等。
大力开展“中华文化游”主题活动,鼓励各市县举办了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其中我局参与主办了10个节庆活动。借“中华文化游”主题年开年仪式、“中国旅游日”等契机,举办大型公众宣传活动,提升全民旅游意识,创造更好的社会旅游氛围;鼓励各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开展惠民便民活动,通过门票优惠、旅游套票、活动奖励等形式吸引游客,拉动经济。
10月份,成功举办了2011中国(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暨广西旅游商品展。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出席了开幕式。本届桂林旅博会共吸引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的旅游业界人士,以及来自国内19个省80多个城市和广西14个市的旅游代表团参会,专业参展商超过800家,较上届增加了33%。实现会展现场洽谈1000多次,签订协议600
多份,成交金额8000多万元,85%的参展商表示收到实效,60%的参展商表示获得意向签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针对东盟、欧美、日韩和港澳台等传统入境客源市场和长三角、珠三角、京广沿线重点城市等国内旅游客源市场,开展了一系列有侧重点的宣传促销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参加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柏林、印度等国际知名旅游会展和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广东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国内知名会展。
全面落实《广西—东盟旅游合作行动计划》,巩固了东盟旅游客源市场地位,特别是与越南的旅游合作取得进展,中越跨国旅游合作区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福州宣言》,通过“1+X”模式,积极推进桂川、桂粤、闽桂合作框架协议和桂琼2010、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成功举办了第五届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2011桂台经贸文化合作论坛系列旅游活动、泛北部湾旅游合作峰会等。
(五)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
2011年,我局将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解决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建立了纪检监察联合工作机制,印发了《自治区旅游局2011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健全了旅游执法工作制度。重点针对“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诱导或强迫消费、旅行社以部门挂靠承包经营、无许可、无资质经营等游客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边境旅游市场、赴台旅游市场、旅游城市“一日游”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检查范围覆盖全区各市和重点旅游县。截止10月份,共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10家,对违规经营的旅行社依法共处罚款10万元,取消(摘牌)五星级饭店2家,四星级饭店3家,吊销了2人的导游证和3人的领队证,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处罚力度是近年来最大的,有效遏制、扭转了不规范行为。在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的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满意度排名中,我区的桂林和南宁排位比去年大幅提升,全区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
旅游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深入指导、多次派员检查阳朔县、兴安乐满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点工作。到11月底,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通过初审,兴安乐满地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通过验收,《广西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进入评审阶段。 (六)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卓有成效
编制完成了《广西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争取国家旅游局批复同意原则上支持广西民族大学和桂林旅专设立为中国东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承办了大湄公河
次区域各国参加的旅游管理人才培训提升班、第四届中俄旅游教育论坛以及两期东盟旅游人才培训班;组织、推荐10几名干部参加了境内外的各种培训班、研究生班; 在区公务员局组织的网络学习培训考试中,全局干部参训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开展了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选派4名骨干参加第九批导游员援藏工作;先后举办了全区旅游局长(骨干)、星级饭店2010版新标准宣贯、旅行社信息化管理系统、漓江游船导游员、乡村旅游质量等级和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等10多期培训班;培训了1万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
(七)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
1至11月份,全区新增旅行社77家;新增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7家,三星级20家;新增国家AAA级景区17家,另有7家AAAA级景区已上报国家旅游局正在审批中;新增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5个,星级农家乐100多个(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15家);全区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280多万人,其中导游持证人数年底有望突破2万人;北海北部湾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工作顺利推进,全区旅游产业规模得到进一步壮大。
三、工作亮点
201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大了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使我区旅游工作出现了很多新的亮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前一年完成自治区制定的千亿元产业发展目标,预计2011年全区旅游总收入达1190亿元,同比增长25%。
二是调整成立了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2011年8月19日,自治区党委下发了《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成立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桂委会[2011]153号),正式调整成立了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自治区主席马飚任主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任常务副主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沈北海,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林念修、高雄任副主任,指导委员会下设自治区乡村旅游协调小组和自治区红色旅游协调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区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旅游局陈建军局长兼任。南宁等11个设区市已成立了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或指导委员,其他3个设区市也将在年度内成立相应旅游产业领导机构。 三是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整体投入。近两年,自治区政府对旅游业的投入逐年增加,旅游发展资金从2009年的3000万元提高到2010年的5000万元,2011年提高到8000万元,2012年还将会有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地方各级政府也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投入,
如南宁市旅游发展资金从2010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5000万元;全区14个设区市都设立了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社会力量投资旅游业的积极性也日益高涨。 四是经过对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我区主要旅游城市游客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区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的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满意度排名中,我区的桂林和南宁排位比去年大幅提升。
五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红色旅游活动。以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红色旅游活动,弘扬爱国主义传统。召开广西红色旅游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策划包装一批红色旅游重点储备项目。联合团区委、自治区党校,先后于6月25日在平果县举行了广西百万青少年“重走小平路”红色体验活动暨“红色平果·邓小平足迹之旅”旅游线路启动仪式,6月28日在广西百色起义纪念馆举行了百色起义英雄雕塑园开园暨广西百万青少年“重走小平路”红色体验活动启动仪式。指导百色起义纪念馆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和东兰红色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
六是首次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各设区市绩效考评体系。自2011年起,自治区确定将旅游业发展列入全部14个设区市绩效考评范围加以考核,促进地方旅游业的发展。 七是以旅游管理体制改革为推手,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积极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加快推进了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北海涠洲岛旅游区、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东兴市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等“五区”的建设。
自治区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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