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走进农村(社区)宣传材料(一)
非法行医的危害
危害一:错诊加重患者病情。有些非法行医者不懂装懂,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
危害二:造成传染病传播。一些黑诊所在根本不具备消毒条件的情况下,大胆开展美容手术、人流手术;一些牙科诊所,不仅钻头等工具不消毒,甚至将一次性器械反复使用。牙拔了患上了乙肝;做人流手术却染上性病甚至艾滋病,这些都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案例。
危害三:滥用抗生素或激素。为了赚钱,抗生素在黑诊所中泛滥;为了提高疗效,不该用的激素也用上了,甚至加大剂量。滥用抗生素的后果将导致患者产生耐药性,最终无药可治。
危害四: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本没有乙肝,却被检查出了乙肝;没有性病,却被诊断为性病……黑诊所为了骗取钱财,或者夸大病情,或者编造疾病,使患者在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也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严重伤害。
危害五:使用伪劣医疗器械和药品。黑诊所为了降低成本,购进的廉价劣质卫生材料既无国家批号又无质量安全保证,甚至自制卫生材料。药品中不乏假药、劣药和过期失效的药品。
危害六: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为了招徕生意,某些黑诊所挂上科研机构或大医院的牌子,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
危害七:乱丢医疗废物传播疾病。医疗废物常被当做生活垃圾处理掉。殊不知,危害巨大:一是直接对人体造成伤害,特别是少年儿童,常常把未毁形的注射器当成水枪玩具,往往由于不慎伤及身体,并诱发多种继发症;二是未经任何消毒处理的医疗垃圾,由小商贩回收后再由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粉碎成塑料颗粒,被做成暖壶外壳、衣服纤维、纯净水桶、食品包装袋等物品,危及人体健康。
危害八:害人害己。医者,治病救人,责任重大。如果不具备相关资质而私设诊所,必将给患者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危险,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2008年5月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属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即使没有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也应以“非法行医罪”对当事人进行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规定正是针对近年来甚嚣尘上的私设诊所之风而设定的,意在严厉打击该项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
卫生行政部门提醒:仍然从事此类活动的无资质人员应当引以为戒、悬崖勒马,以免跃进法律的禁区。广大人民群众,为了您的安全、健康,也切勿到黑诊所就诊。
安全就医指南
求医看病如何避免上当受骗?普通百姓怎样识别非法行医行为?专家为你“指点迷津”:
一、看证照,选合法医疗机构
合法医疗机构是指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登记注册,领取了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患者就诊前应留意医疗机构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了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意证件是否过期,并仔细查看证件上标注的允许开展的诊疗科目。不要到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超范围诊疗的机构看病。
二、防医托,须当心温柔陷阱
千万不要轻信车站、大医院门口的医托。医托往往会假装热情地列举一大堆“实际”例子,用花言巧
语向患者极力推荐某医疗机构或某位特定的医生。
专家提醒:就医前要选择好就医的单位,直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问药。如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有怀疑,可拨打市卫生局医政科的电话进行咨询。
三、请注意,要保存医疗凭证
患者就医后要妥善保存相关医疗凭证,包括门诊病历、各种检查和化验报告、收费票据等。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凭这些凭证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医疗机构拒绝向患者提供以上凭证,患者应积极索取,并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四、防上当,要留心街头义诊
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义诊活动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义诊活动要在批准的时间、地点开展,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应佩戴医疗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且在“义诊”活动中不允许有销售、推销等行为存在。对在街头或居民区开展流动性免费量血压、诊断心脑血管病等疾病的流动性医务人员,要留意其是否为了推销产品,并注意鉴别其是否有行医执照,谨防上当。
五、当细心,辨真假医疗广告
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主体必须是正规医疗机构,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此外,在发布广告内容的同时,还要刊登出医疗广告的批准文号,并且不得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诊疗效果或利用患者及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等内容。
教你识别虚假医疗广告
随意夸大疗效的虚假医疗广告,成了很多人的心病。“患者”出面证明、名人现身说法,真让病人怦然心动。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根本判别不出这些天花乱坠的广告真假。那么如何辨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它又是以什么面目出现,都有那些表现形式呢?专家为你“指点迷津”:
一、宣传有效率、治愈率和治疗效果。如根治糖尿病、高血压、治疗乙肝澳抗转阴数日见效。
二、发布国家暂不准发布的疾病。发布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癫痫、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等8类疾病的医疗广告。由于各地加大对性病医疗市场的整治力度,治疗性病的广告宣传多以“泌尿感染诊治中心”、“生殖健康专科”、“泌尿疾患专科”、“男科专家”、“妇科特诊”替代,致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三、广告没有证明文号。只有广告内容,没有批复号或使用过期的广告文号。
四、变相刊登医疗广告。以“专家会诊”、“顽疾攻克”、“奉献爱心”或“献身说法”、“推荐专家”等变相刊登医疗广告。
五、利用祖传秘方。广告中有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
六、借用机构和个人名义。借用医学权威机构、医疗专家、教授、博士等的名义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言宣传。
七、以研究为名发布。以医学、科研、研究所的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八、以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如以某某科室、某某治疗中心、某某专业的名义刊登。
九、以“免费治疗顽疾,解除病痛”为名,行推销药品和医疗器械之实的医疗广告。
十、发布与药品相关内容的医疗广告。包括药品名称以及医疗机构自制的中药配方药品和中药汤剂等。
十一、利用军队的名义。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部属医院、个人名义或与军队相关的称谓发布医疗广告。
十二、利用新技术。打着“高科技”、“新疗法”的幌子,什么“纳米治疗术”、“基因疗法”等等,名目繁多,引诱患者前去就医。
凡此种种,提醒人们很好的鉴别,以防上当受骗。国家要求医疗广告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公众。要求医疗广告的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讯方式。只要大家认真对照,就不难辨出真伪,识别出是否虚假违法,是否欺骗、误导,防止广告陷阱。
【贴心提示】请你远离非法行医
卫生行政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身体有病一定要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不能因贪图便宜而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法行医场所就诊;产妇怀孕后应及时到就近的计生指导服务站(或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建卡、进行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分娩时应到有资质进行产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分娩,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病人、产妇、胎儿的健康,避免“悲剧”的发生。
丹阳市卫生监督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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