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4476

2024-02-05 来源:易榕旅网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24476

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七、废弃物处置制度 八、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投诉处理制度

十一、场所、设施及用具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制度十三、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十四、留样制度

d2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d3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本幼儿园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幼儿园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幼儿园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幼儿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幼儿园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

d4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品。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幼儿园。

5.本幼儿园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2.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3.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4.批发食品建立销售台帐,向购货者出具多联式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留存用于建立销售台帐,另一联交购货者作为进货凭证。保证批发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 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2. 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d5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3. 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 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5. 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6. 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以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幼儿园,侵害幼儿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幼儿园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

1. 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 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3.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发现其生产加工的原料、辅助材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须依据销售台帐立即召回,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和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四.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

d6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一.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字样,明示牌应当完整、清晰。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专柜)的设置应当符合食品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d7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并向消费者明示:“请您理性购买并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时效和范围为:1、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2、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3、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4、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5、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6、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三.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职人员岗位,并加强对员工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培训, 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如与供货商有 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货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退货记录应建档备查。 四.每天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检查,到期食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

d8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毁。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五.向本幼儿园提供购货凭证,如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妥善处理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出现的纠纷,严防因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管理不善而出现大量申(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或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三、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四、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事宜。

d9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构筑入市食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

设立投诉处,在食药监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

作由本单位质检员负责承担。

二.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

等投诉事宜。

三.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负责人

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四.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

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五.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

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负责人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六.

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1、被投诉事由;2、

调查核实过程;3、基本事由及证据;4、责任及处理意见。

七.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食药监管部门报告。

场所、设施及用具清洗消毒和维护保

养制度

d10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和设备设施清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3、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4、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6、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7、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8、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9、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10、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d11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11、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12、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13、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 ,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14、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15、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6、、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7、、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d12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留样制度

为规范幼儿园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幼儿园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制定单位: 法定代表人:

d13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年 月 日

d1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