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检定条件 12 检定设备 12.1 标准器
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弹簧管式精密真空表; 三等标准活塞式压力计,三等标准活塞式压力真空计; 三等标准液体压力计; 其他同准确度的标准计量仪器。
检定时,标准器的综合误差应不大于被检压力表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3。 12.2 其他设备 压力表校验器; 气体压力源,真空泵; 工作电压为500V的兆欧表; 检定氧气表用的隔离器;
检定电接点式压力表信号误差用的发讯设备等。 13 检定时环境温度:20±5℃。
14 对测量上限值不大于0.25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须为空气或其他无毒、无害、化学性能稳定的气体。
对测量上限值大于0.25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应为液体 三 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15 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压力表。应符合本规程1~6条规定。 16 示值检定
16.1 检查零位示值。应符合本规程第7条的要求。
16.2 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示值检定(包括零值)。检定时,逐渐升压(或疏空),当示值达到测量上限后,耐压3min;弹簧管重新焊接过的压力表应在测量上限处耐压10min,然后按原检定点降压回检。
轻敲表壳前的轻敲表壳后的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均应符合本规程第8条规定。
升压和降压在所有检定点上的同一检定点,升压时轻敲后的读数与降压时轻敲后的读数之差应符合本规程第9条规定。
轻敲表壳所引起的指针示值变动量(包括零值)应符合本规程第10条规定。 16.3 进行示值检定时,要检查指针移动的平稳性,并应符合本规程第11条规定。 16.4 检定压力真空表时,压力部分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示值检定。
真空部分:测量上限值为0.06MPa时检三点;测量上限值为0.15MPa时检二点。 测量上限值为0.3~2.4MPa的压力真空表时,疏空时指针应指向真空部分。 16.5 真空表按该地区气压的90%以上的疏空度进行耐压检定。 四 几种压力表的附加检定 17 氧气压力表的无油脂检查
为了保证安全,应确认氧气压力表内没有油脂时,方可进行示值检定。在进行示值检定前,应先检查是否有油脂。方法是:将纯净的温水注入弹簧管内,经过摇荡,再将水甩入盛有清水的器皿内,如水面上没有彩色的油影、即可认为没有油脂。 18 带检验指针的压力表检定
先将检验指针与示值指针同时进行示值检定,并记录读数,然后把示值指针回到零点,对示值批针再进行示值检定。两次升压读数之差不应超过最大允许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进行上述示值检定中,轻敲仪表时检验指针不得移动。 19 双针双管压力表的检定
应先检查两管连通性,两管不应连通。然后用三通接头安装压力表,进行示值检定。双针双管或双针单管的压力表还应检查两指针示值之差,其差值应不超过最大允许基本误差的绝对值。两指针应互不影响。
在两接头上应分别涂以与两指针颜色相同的油漆,以便识别。 20 带电接点信号装置压力表的检定
20.1 压力表的电器部分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在环境温度5~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时,应不小于20MΩ(工作电压500V)。
20.2 将压力表安装在校验器上,用拨针器将两个信号接触指针分别拨到上限及下限以外,然后进行示值检定。
示值检定合格后,进行信号误差检定。其方法是:将上限和下限的信号接触指针分别定于三个以上不同的检定点上,检定点应在测量范围的20%~80%之间选定。缓慢的升压或降压,直至发出信号的瞬时为止,标准器的读数与信号指针示值间的误差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5倍。 五 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21 经检定合格的压力表应予封印或发给合格证。必要时,封印的同时也发给合格证。 22 经检定不合格的压力表,允许降级使用,但必须更改准确度等级标志。 23 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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