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对供货单位进行审核,供货企业应符合下述条件:
1、 国内兽药应当为具有合法资格的兽药生产企业生产或者兽药经营企业;
2、 进口兽药应当为国外企业依法在国内设立的销售机构或者依法委托的国内代理机构; 3、 国货企业有较好的质量信誉、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供货能力。 (二)企业所购兽药进行审核,兽药产品应符合下述条件:
1、国内兽药应当为具有合法资格的兽药生产企业生产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的,进口兽药应当为国外企业依法的国内设立的销售机构或者依法委托的国内代理机构销售的;
2、国内兽药应当为具有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进口兽药应当为具有依法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
3、兽药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为符合国家兽药管理有关规定的储运要求的; 4、中药材应当为符合注明产地要求的; (三)供货单位审核程序
1、供货单位,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由采购人员按规定填写“供货单位审批表”。
3、质量负责人会同经营负责人对供货单位情况进行审批,必要时可到供货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4、企业负责人批准
(四)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1、采购人员按规定填写“所购兽药审批表”。
2、质量负责人会同经营负责人对供货单位情况进行审核。 3、企业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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