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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01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布声明

2020-12-18 来源:易榕旅网


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布声明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本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申请号 ① 专 利 申 请 发明创造名称 递交日 申请号条码 申请人 ②声明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34条的规定,请求早日公布上述发明专利申请。 挂号条码 ③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④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0301 2010.2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如

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③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

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四、申请人已在发明专利请求书中填写第22栏请求提前公布的,不需要再提交本表。

五、申请人已在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发明)中填写第20栏请求提前公布的,不需要再提交

本表。

110301 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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