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相关方提出必要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以促使其减少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2.范围:
使用在EMS和OHSMS方面对公司相关方(相关方包括公司工程施工方﹐物料供应商﹐运输公司
﹐生活物资供应商等)施加影响。 3.权责:
3.1 董事办/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对相关方的评估﹐并监督与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3.2 采购﹑工程部对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3.3行政人事部对工程施工方(主要从事本工公司的土建施工工作)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 3.4董事辦和行政人事部负责对运输公司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3.5 行政人事对生活物资供应商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3.6 計划部需对外发加工商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 相关方分类
公司可望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包括﹕ 5.1.1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商﹔ 5.1.2 外发加工单位﹔ 5.1.3 公司工程施工方﹔ 5.1.4 运输公司﹔ 5.1.5 报关公司﹔ 5.1.6 生活物资供应商等.
5.2 对相关方EMS/OHSMS施加影响的评估
5.2.1 评估的时机﹕
5.2.1.1 在选择新供应商/服务承包商时﹐应就是否对其EMS/OHS施加影响进行评估。 5.2.1.2 对在推行EMS/OHSMS前就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服务承包商﹐公司在推行
EMS/OHSMS时﹐应就是否对其EMS/OHSMS施加影响进行评估。
5.2.2 评估的要求
5.2.2.1 各部门组织对相关方进行评估。
5.2.2.2 应择优选择符合公司EMS/OHSMS管理要求的相关方。
5.2.2.3 与公司的重大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关联的﹐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因素职业健康
安全事故的﹐各部門认为必须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定为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列入《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一览表》中﹐交管理者代表批准.重大环境因素、职业健
相關方環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程序
康安全风险的确定见《危险源识别程序》﹐《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程序》﹐《环境因素识别与控制程序》。
5.2.2.4 其它的未定为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为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5.2.2.5 以作业指导书的形式编制《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一览表》作为受控文件分发至相关
部门。
5.3 对相关方EMS/OHSMS施加影响 5.3.1 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5.3.1.1 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由各责任部门向其提供本公司的EMS/OHSMS方针并与其
签定『相关方EMS/OHSMS协议』。
5.3.1.2各相關关部门不定期的对相关方的EMS/OHSMS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要填《相关方
EMS/OHSMS现场检查报告》)跟踪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与本公司打交道的人员是否理解本公司的EMS/OHSMS方针﹔ 2)是否因劳动保护和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
3)是否因EMS/OHSMS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4)员工是否接受过EMS/OHSMS方面的培训﹔ 5)是否配置了必要的防护设施﹔
6)是否有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规定﹐是否认真执行﹔ 7)检查工作现场﹐查看有无安全隐患﹔
8)同上一次检查對比﹐环境表现和職業健康安全表现是否有明显改变。 注﹕针对不同的相关方﹐检查的内容可以在以上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
5 3.1.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因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
响或严重劳动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相关方﹐有权做出限期整改﹐减少訂货﹐经济扣罚﹐更换供应商等措施对其施加影响。
5.3.2 对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由各部门每年以文件的形式向对应的相关方宣传公司的EMS/OHSMS方针常识等﹐不断提
高其EMS/OHSMS意识。
5.3.3 董事办/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5.3.4对相关方的投诉按照《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进行处理。 5.4对相关方EMS/OHSMS施加影响的一般要求 5.4.1 对供应商﹐外发加工商的要求﹕
5.4.1.1采购及工程部PE要求供应商及外发加工商提供经营许可证。
5.4.1.2对EMS/OHSMS有影响的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标准(或产品使用说明书)。 5.4.1.3化学品供应商应提供响应产品的资料(如MSDS等)。
5.4.1.4提供化学品以及对EMS/OHSMS有影响的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等环节
进行控制。
相關方環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程序
5.4.2 对工程施工方的要求﹕
5.4.2.1行政人事部应要求施工方提供施工许可证及现场施工人员的上岗证。 5.4.2.2要求施工方按本公司的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与扬尘进行控制。 5.4.3 对运输公司的要求﹕
5.4.3.1董事办/行政人事部组要求运输公司提供资质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并规定在厂区内不能
鸣笛。
5.4.3.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运输公司应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5.4.4 对生活物资供应商的要求﹕
5.4.4.1食品供货商应提供其卫生许可证。
5.4.4.2生活物资供应商运输物资过程中不得有泄露﹐不得在厂区内鸣笛。
6.相关文件
6.1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6.2 相关方EMS/OHSMS协议 6.3 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一览表 6.4 环境因素识别与控制程序 6.5危险源识别程序
6.6 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程序 7.使用表單:
7.1 相关方EMS/OHSMS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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