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双拥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密切军民关系,增进军民友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使共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共建例会(议事)
1、共建工作中的大小事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予以实施。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例会,商议工作计划,策划共建活动。
3、每年年初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保证全年的共建工作得到落实,解决经费、人员等重要问题。 4、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的共建工作,表彰共建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5、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共建工作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的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下阶段共建工作。
6、每次会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二、联系互访
1、共建双方主动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共建工作动态,增进双方感情。
2、每年军地相互走访、慰问4次以上。认真组织“八一”、
春节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3、共建双方要主动邀请对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
4、对于共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建双方要相互交换意见。 三、共建活动
1、共建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安排、有人员负责。 2、开展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军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3、组织共建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共建双方的实际需要,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忌形式主义。
4、在组织共建活动时要注意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5、共建双方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到互相帮助、互相参与,场地设备和人员共用,确保活动的成功。 四、共建工作资料管理
1、有专人负责共建工作资料的管理,有专用的档案管理设备。
2、共建工作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及组成人员 (2)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有关工作、职责 (4)各种会议记录
(5)共建工作大事记 (6)简报及上报信息存留件 (7)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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