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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doc

2024-04-05 来源:易榕旅网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整体预算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内设机构26个、下属统一核算单位6个(直属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下属独立核算一级预算事业单位4个。

市上设立的临时机构泸州市项目推进中心经费由市发改委代管,其收支预决算数由市发改委统一填报。

(二)机构职能。

按照2010年12月11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市办发〔2010〕49号),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人员概况。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市办发

〔2015〕8号),市发改委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事业编制12人。2017年末实有人数122人,其中:行政人员104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8人。年末实有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26人。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前期准备、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查看部门决策、综合管理、部门绩效等情况,收集相关数据资料,汇总整理,结合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1.部门全部资金收入情况。

根据提供的2017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收入6,675.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32.75万元,上年结转1,542.67万元。

根据提供的决算报表,2017年决算实际收入4,526.4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381.59万元,其他收入85.60万元,上年结转59.26万元。

2.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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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供的2017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5.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32.75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1,542.67万元。

根据提供的决算报表,2017年财政资金决算总收入4,395.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81.59万元,上年结转13.58万元。

(二)支出情况。

1.部门全部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提供的年初部门预算资料,2017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支出6,67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75万元((人员经费1,885.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3.09万元),项目支出4,496.67万元。

根据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表,年末部门决算支出4,40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06万元(人员经费2,577.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4.38万元),项目支出1,619.60万元。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表,财政拨款支出6,67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75万元(人员经费1,885.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3.09万元),项目支出4,496.67万元。

根据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37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06万元(人员经费2,577.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4.38万元),项目支出1,597.50万元。

根据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表,2017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5.60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

根据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表,2017年末结转和结余124.7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114.57万元。

四、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1.目标任务。

市发改委年初目标任务根据中共泸州市市委办公室《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县(区)、园区(两江新城)、市级部门(单位)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泸委办〔2017〕4号)、《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三主动”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泸委办〔2017〕13号)确定,目标任务制定较清晰、明确合理。

2.预算编制。 (1)测算依据。

根据泸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泸市财预〔2016〕36号),市发改委基本支出根据2017部门预算口径、单位目标任务和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及定额标准编制。已按要求编制2017年-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项目预算。预算测算与部门工作任务(项目)基本匹配,基本体现了部门工作内容的全面情况;基本支出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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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边界界定清晰明确;项目间内容划分界定清晰,重点内容优先保障安排情况;预算测算与相关定额标准基本相符。部分项目支出测算依据不充分。

(2)目标管理。

市发改委在市预算布置会现场报送部门预算和项目绩效目标并报送市财政局,目标较明确量化和合理;但对“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要运用”的管理模式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尚未开展。

(二)综合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分配时限。

泸州市发改委不涉及此项评价内容。 2.中期评估。

泸州市发改委不涉及此项评价内容。 3.绩效监控。

泸州市发改委不涉及此项评价内容。 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2017年市发改委非税收入共计271.52万元,所有非税收入均通过银行代收直接缴存国库。

5.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

泸州市发改委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和用品严格按照《泸州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试行)》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配置和处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使用、审批、稽核等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相关规范运行。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

泸州市发改委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的通知》(泸市财资产〔2018〕2号),已于2018年2月27日将《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泸市发改函〔2018〕19号)报送泸州市财政局。

(3)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市发改委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的要求,根据本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和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的实际需要,测算新增资产配置需求,按规定程序报送资产采购预算。从执行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年初采购预算编制比较粗略,导致实际采购与预算差异较大。

6.内控制度管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18〕2号)和《关于开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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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泸市财会〔2018〕6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等,泸州市发改委制定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试行)(泸市发改〔2018〕133号)、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关键岗位管理制度(试行)、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泸市发改〔2017〕754号)、零星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试行)(泸市发改〔2018〕132号)等其他内控制度制定相关文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情况良好。

7.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按规定于2017年2月9日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2018年9月21日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

8.绩效评价。

泸州市发改委不涉及此项评价内容。 (三)部门绩效情况。 1.履职成效。

(1)对接战略争取政策工作。

成效情况:①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两次点名泸州,将泸州列入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并且在我国“十纵十横”大通道中,泸州为“十纵”中额济纳至广州运输通道上的节点城市。②国家发改委印发实施的《西

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中,确定构建 “五横两纵一环”总体空间格局,其中明确泸州为“五横”中长江—川藏通道西段的节点城市;提出培育川南等次级增长区域发展,支持川滇黔结合部打造赤水河流域合作综合扶贫开发区实验区;将川南城际、渝昆铁路、泸州机场、泸州港等项目确定为重点实施工程;将沱江(自贡至泸州段)航道升级项目确定为重大工程项目储备。③2017年争取中央、省等各级各类资金共计88亿元,完成任务的365%,其中中央、省级预算资金共计22.4亿元;成功发行泸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债券(第二期)等4支企业债券共28亿元,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古蔺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等4支企业债券34.2亿元,发行全市首支境外债券3亿美元。

(2)项目投资工作。

成效情况:贯彻落实省委“项目年”工作部署,确定2017年为“项目投资攻坚年”,调整充实了项目推进中心,创新思路增添举措,专注发展定力,保持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制定了《泸州市2017年项目投资突破实施方案》《泸州市2017年重点项目计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42亿元、增长18%,总量居全省第2位,增速全省第1位。2017年省重点项目33个,总投资1,13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3.6亿元。1—12月完成投资189.6亿元,占年投资计划的141.9%,超时间进度41.9%。其中,21个续建项目完成投资140.2亿元,占年计划的139.6%;8个新开工项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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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投资49.4亿元,占年计划的148.8%,已开工项目8个,开工率100%。2017年市重点项目计划实施609个,计划总投资9,75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47.7亿元。1—12月共计完成投资1,724.02亿元,占年计划的111.4%,超时间进度11.4%。按建设批次分:82个竣工类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39.1亿元,完成投资152.9亿元,占年计划的110%,其中华为四川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泸州市老旧道路“白加黑”升级改造工程、泸州长江生态湿地新城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含北部核心区道路一期、安置房及土地征收)等72个项目竣工。178个加快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投资889.5亿元,完成投资1,021.7亿元,占年计划的114.9%。192个新开工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19.1亿元,完成投资549.4亿元,占年计划的105.9%,其中医疗器械产业(孵化)园项目、国道G546线纳溪区机场口—合江县九支镇、古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169开工建设。157个加快前期项目有序推进。 按建设类别分:276个重大产业类项目完成投资889.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1.1%;210个重大基础设施类项目完成投资522.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0.4%;105个重大民生及社会事业类项目完成投资291.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5.5%;18个重大生态环保类项目完成投资20.38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6.8%。

(3)开放合作工作。

成效情况:抢抓流域经济发展和城市群建设机遇,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战略和成渝城市群建设,加强与友好

城市、合作方城市联系交流,参加了首届“长江经济带·九江新工业新经济投资洽谈会”,并与沿岸中心城市达成了《长江沿线城市市长共识》。紧紧抓住自贸试验区合作、泸州港和成都铁路港“两港”合作、共谋两地企业共同发展等机遇,着力深化成泸合作。加快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成功承办了川南经济区发展协调小组暨川南经济区联席会第三次会议。

(4)脱贫攻坚工作。

成效情况: 积极围绕“两年基本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的目标,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全市全年已开工建设安置住房4264户17701人,已建成4264户17701人,已搬迁4264户17701人,完成省上对我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累计完成投资11.4亿元。全市全年已建成3所学校及幼儿园、18个卫生院所、23个村活动室、3个文化广场,已建饮水管道579千米、电网139千米、硬化道路266公里,已拆除旧房4264户、已复垦4264户,复垦68.55万平方米,生态修复面积30.25万平方米。叙永县江门古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作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先进典型唯一沙盘模型,荣登“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

(5)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成效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制定了《泸州市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7—2020年)》、《泸州市煤炭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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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实施方案》,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交通,鼓励燃煤锅炉实施节能减排改造,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和可持续的新型城镇能源体系,全市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清洁能源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持续巩固,2017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川节能减排办〔2018〕7号),泸州市被评为“完成等级”。制定了《泸州市岩溶地区生态修复方案(2017—2020年)》,积极推进岩溶地区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推进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做好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17年10月15日,全市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64座非法码头全部停止经营,拆除设施46座,生态复绿14座,拆除比达100%,已率先完成省上对我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2.可持续发展能力。

(1)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重点工作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工作,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①精准施策稳定增长,经济实现持续较快发展。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96.21亿元,比2016年同比增长(下同)9.1%,地区生产总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均位居全省第1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均位居全省第2位。

②强化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显成效。化工、酒业、机械、能源等传统产业向多元化、循环化、高端化、智能化转型;航空航天、智能终端、现代医药、大数据等新兴接续替代产业逐步壮大;全域旅游、文化会展、大物流、大健康、现代金融等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12.0:53.5:34.5 调整到11.5:53.3:35.2。

③加强园区载体建设,园区改革创新成效显著。加快四大园区提档升级、错位发展,推动企业“退城入园”,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四大园区(核心区)累计建成区面积55.1平方公里,集聚了1034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369.8亿元、增长20.4%。

④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源头管控,狠抓环境问题整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坚持“以发展反哺生态、以生态促进转型”的发展思路,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

⑤加强机制体制创新,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改善营商环境,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城市群建设,加快建设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聚力打造四川南向东向开放重要门户、内陆开放高地。

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工作成效显著,争取到2017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44,382万元,较上年43,053万元增加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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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增长3.1%。2017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考核结果(发改振兴〔2018〕992号),泸州市被评为“优秀”。

(2)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制定了《泸州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和《泸州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9张清单”》,以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针对当前泸州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等问题,着眼破解制约全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选定在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推进军民深度融合两个方面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在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方面,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泸州行动计划”,加快培育多元化创新主体,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等。在推进军民深度融合方面,着力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体系,加强军民融合载体建设,探索“平台为主,多元互动”的军民两用技术转移模式等。

(3)人才培养。

年初未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全年干部及专业人才参加教育培训共31个班次,主要包括:省粮食局举办全省粮食系统依法行政暨监督监察培训班、全省“放管服”专题培训班、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业务培训班、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培训班、引进国外人才和治理工作培训班、工会

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全省发改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提升领导力和创新力处级干部培训班、全省发改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提升能力和水平年轻干部培训班、全省发改系统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培训班、2017年全省粮食系统财会人员培训班等,全年干部及专业人才参加教育培训总人数达61人次。

3.满意度。

本次绩效评价,评价组采取问卷方式对市发改委相关协作部门、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相关协作部门的平均满意度为100%,管理对象的平均满意度为100%,社会公众的平均满意度为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看,市发改委目标任务较明确,预算编制较准确,部门综合管理较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细化度不够,预算执行存在偏差。如价格管理、价格听证、监督检查专项,预算金额55万元,包含业务培训、会议和资料印刷等多项费用,但未预测会议规模,培训人数、印刷资料数量等明细情况。

年初未制定人才培养计划。 (三)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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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预算编制要完整、严谨,不要出现漏报的情况;预算测算过程要尽量细化、依据要充分合理。

2.完善绩效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形成完整的绩效考评体系,将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提高绩效编报能力。

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基础工作,理清本单位预算管理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和阶段目标,结合实际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表编报水平。

4.加强人员业务培训。

鉴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建议财政部门会同预算单位加强单位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单位人员业务水平,适应工作需要。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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