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以本次解释为准)
1、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的年限应如何计算?
在乡镇各阶段实际工作的年限(年月),扣除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年限(年月)及病假、事假,借调、离岗脱产培训学习等不在岗的年限(年月)之后的工作年限(年月)累加总和。
2、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如何计算?
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两年(周年)的,从25
个月起享受基础津贴补贴每月100元;以后每增加1年增发补贴10元;津贴补贴的调整,每年集中审批1次。
3、原在城市建成区以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现在城市建成区以外乡镇工作的,其原在城市建成区区域以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能否计算为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现在城市建成区以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原在现城市建成区区域以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不能计算为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4、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在部队服役、任民办教师、在乡镇企业工作、在外地(新泰以外山东省以内)工作及在正式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前任合同工、临时工的等等经历,算不算在乡镇工作年限?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民办教师、在乡镇企业工作、在外地工作及在正式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前任合同工、临时工的等等经历,已认定连续工龄或参加工作前工龄的,在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工作年限,计算享受乡镇补贴年限,原在部队服役不计算为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5、离岗不占编的原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离岗后一直在乡镇担任具体职务和工作的,能否享受此次提高津贴补贴的政策?
此次文件规定的享受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津贴补贴政策的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后不占编的原乡镇机关事业人员,不在此次提高乡镇机关事业人员津贴补贴政策的人员范围。
6、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在市直部门(单位)工作期间被组织选派到乡镇挂职工作的经历,算不算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由市委组织部门选派,脱离原单位工作,到乡镇挂职工作的时间,应计算为在乡镇工作的年限。
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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