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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

2022-05-21 来源:易榕旅网


附表1:

关于办理2012、2013年度 “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的相关说明

一、相关说明

1、 范围:属学校在册事业编制、企业编制、计划内流动编制的“新人”,“新人”指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含1999年1月1日及以后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无房教职工。

2、补贴标准: 职务职称 “新人”定额发放标准(元/月)

一般(初级) 400 处级(副高级) 600

科级(中级) 500 厅级(教授) 900

3、已购买省、市经济适用住房或专用房的“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发放。

4、“新人”本人或配偶享有实物分房的,按“老人”计算住房补贴。

5、在职“新人”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按月发放,自到校参加工作之日起补发,上半月的按月发放,下半月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6、“新人”从次月起按新职务职称标准发放。

7、“新人”外单位调入学校工作,按到校工作时间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

8、“新人”中属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学校人事处有住房和货币方面协议的,按协议条款执行。

9、省公积金账号可到计财处网站查询。查询方法:校计划财务处网站→网上查询→用户登陆(用户号:即工资单上员工号,密码:首次使用为个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财务查询” →左边点“工号、公积金中心账号查询”→点“公积金账号查询→点“省公积金中心帐号查询” →输入工号或姓名 →填写“省公积金个人账号”。

二、申请表附送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已婚提供夫妻双方);

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以及户口本首页(有杭州市公安局专用章并有房屋地址的)(已婚提供夫妻双方);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已婚提供夫妻双方);

4、“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

a、配偶在杭州市市区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审核签章(需注明是否分配实物住房、经济适用房、

专用房,是否发放住房补贴);

b、配偶为杭州市户口的城镇无业人员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章;

c、配偶为外地城镇户口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单位、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提供实物分房、经济适用房(专用房)及住房货币补贴情况及当地房改办出具的住房情况的证明(房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浙江省省直单位(杭州市区)住房调查函》);

d、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二级政府(村委会、乡镇土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批地建房的

证明(房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批建份额证明》);

e、申请人家庭是异地调动来杭的,需提供原单位实物分房、经济房分配及住房补贴发放情况的证明及当地房改办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浙江省省直单位(杭州市区)住房调查函》);

f、申请人部队转业的或配偶部队工作的需提供《涉及部队住房及住房补贴人员情况证明》(房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申请人单身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

6、以上复印件校对原件(单位集体户口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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