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笔试科目成绩等级分为A、B、C、D、E、F六个等级,各等级根据原始分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以下比例划定: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考查科目按照当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察实施方案》确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分别以考试分数和等级呈现,成绩共分为4个等级,A等40-50分;B等35-39分;C等30-34分;D等0-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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