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
按照综合治理和建设“平安本溪”要求,市旅游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维护稳定为目标,以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为牵引,认真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为全市旅游业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按照市委、市政府《2014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状》的要求,我委层层落实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平安景区”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督促,从而使综治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是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综治干部具体抓的良好格局。根据责任状要求及市综治办关于“平安本溪”创建工作的要求,我委结合旅游工作实际,开展了“平安景区”创建活动,制定了“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好各阶段性工作,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步骤地开展。同时,我们明确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将做好综治工作列为各单位、各部门的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真正把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和责任人。
2. 层层签订责任状,并把综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检查评比中。每年的工作总结表彰会,机关各处室和基层单位在与局党组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同时,还分别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状,并把综治目标责任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力地促进了全委干部职工对综治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党委还在日常的考核检查中把综治工作与行政工作放在一起检查评比,有力地促进了综治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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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分析综治工作形势。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综治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综治工作形势分析会,研究全局的综治稳定工作,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保证全局工作的平稳推进。同是积极发动工会和群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常识和普法教育。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综治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局范围内基本形成了上下成网,内外成线,党政工青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严格责任状兑现。综治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并严格落实“责任状”的规定,兑现奖惩,促进和提高全委综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连续多年保持了综治工作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为零。
三、加强矛盾隐患排查力度,落实防范调处措施
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定期分析综治形势。在工作中健全了一系列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几年来我委逐步完善了《市旅游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细则》、《市旅游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机制。综治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单位的综治形势,查找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方法,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梳理,找准问题的关键所在,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来,领导小组每季度按要求召开形势分析会,年内所属单位或业务范围无群体上访、请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并及时向市综治办报告矛盾纠纷排查报表。
2. 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坚持机关、基层、班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综治情况汇报,机关每半年排查一次,基层单位每季度排查一次,班组每月排查一次,确定各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机关抽调人员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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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对策,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
二、广泛动员、明确职责,确保综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我委紧密结合旅游工作实际,细化年度综治考核责任状内容,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完成工作有奖,出了问题就罚,以确保综治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1.明确责任、群防群治,强化平安建设工作。我委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创建“平安旅游” 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深化“平安旅游”建设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并与年底的奖励兑现挂钩,与单位整体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分管领导重点负责、具体把关,具体监督,保证了“平安旅游”创建工作向纵深、健康、有序地方向发展。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相关旅游企业加强安全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由于今年我市大型活动较多,有第十届枫叶节等大型活动,所以旅游行业监管部门在今年共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较好,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营造“平安旅游”建设的良好氛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两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我委都全天候安排机关干部值班,委领导带班督查。我们坚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旅游创建工作,共同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使创建工作植根于广大干部职工心中,营造了“平安旅游”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结合旅游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平安景区”的创建工作
根据市综治办要求,并结合我市旅游工作的实际,我们着重抓好“平安景区”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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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并以此作为“平安本溪”建设的重点。
1.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确保“平安景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针对我市旅游景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我们制定并印发了《本溪市“平安景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水洞景区为代表,对平安景区创建工作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创建要求。同时,把“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与全市假日旅游协调小组结合起赤,在今年5月份集中时间进行宣传。全市各主要景区按照旅游委下发的方案,进行深入细致的整改工作,并把平安创建工作列入景区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了对各景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平安景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
各县区旅游局、本溪水洞管理处都成立相应的“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机构,保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平安景区”创建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各旅游景区也要成立“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景区法定代表人任组长,并设立“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机构,保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工作。
3、2014年底前全市所有旅游景区(点)全部纳入“平安景区”创建工作范畴,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为确保创建“平安企业”活动的扎实推进,我委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各景区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创建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方式方法形式多样、创建工作思路清晰的单位,及时进行表扬和推广,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同时,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相互推诿、做表面文章的,则召开企业负责人专题会议,进行通报批评,提出了限期整改和重新补课的要求。通过加强对创建“平安景区”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各景区及时整改,平安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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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使平安景区创建工作得到有效的延伸和扩展。
3.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让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成为平安旅游建设的一面旗帜。通过“平安景区”创建活动,提升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完善保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落实。2014年,努力做到旅游景区参与“平安景区”活动全覆盖,达标率95%以上,实现安全“零事故”、治安“无案件”和游客“无重大投诉”,努力达到“五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经济犯罪及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到市以上集体上访的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火灾、燃气爆炸、旅游交通、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不发生本单位职工参与组织的黄、赌、毒等案件。扩大创建范围,加大推进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夯实综治工作平台
1.加强综治组织建设,保证机构和人员的落实。认真贯彻市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完善了机关和所属基层单位内部综治组织建设,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领导机构。并以党支部为架构建立综治组织,开展实质性工作。全委共建立了14个党支部综治组织,达到有办公场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根本上保证了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落实。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制度优势。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综治工作规章制度,注重日常工作资料的积累,各种文件、材料、帐簿、记录齐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发挥制度优势来做好综治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尤其是注重发挥调解机构的作用,解决职工思想上的困惑,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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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计划开展培训,提高综治干部队伍能力。每年根据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委认真组织综治干部培训。今年我委利用年初旅游淡季的有利时机,组织综治干部在水洞景区开展了综治工作业务培训,并专门下拨了培训经费,通过这次培训工作,拓宽了综治干部的视野,有效提高全局综治干部分析和解决综治工作问题的能力。
五、搞好社会宣传,营造综治氛围
根据综治宣传月活动的要求,我委于5月1日--31日集中开展了宣传月活动。一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了以局长李宁波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首长负责制度,机关和基层单位都把本次宣传月活动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落实了领导责任制。二是深入展开学法、知法、守法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先后两次组织机关干部和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综治干部培训班、政策法律“一口清”知识竞赛等活动。三是突出重点,紧扣“平安景区”这个宣传活动主题,在水洞景区开展了宣传月启动仪式,并做好影像录制上报到了市综治办,由于组织得力使整个宣传月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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