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室报告签发及审核制度
(1)严格审查科室工作人员双证持有状况,规范职业行 为,保障医疗安全。
(2)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首诊医生负责制,要求 报告及时、准确、规范,有审核制度,各种常规报告 需经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全国统一颁发的彩超上岗证 的医师签字。
(3)疑难病、特殊阳性或特殊阴性及会诊病人,要求主治 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复查审核签发。 (4)常规检查急诊报告时间≤30分钟。
(5)报告单不得随意涂改,错误报告更改与签发按规 定程序进行。
(6)报告遗失后补发按规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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