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一、基本规定
收费标准:1.30元/平方米.月
1.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2. 建立健全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秩序,绿化养
护,环境卫生等物业服务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建立物业服务人员岗位操作规程。
3. 设置客户服务场所,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和物业服务人员姓名、岗位和照片。公示24小时受理报修和投诉服务电话,设置值班人员。来电、来访、咨询、报修、投诉等意见和建议有受理记录。
4.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接待,节假日有人值班。
5. 建立报修、维修记录台帐。紧急维修项目20分钟内到达现场。紧急维修后回访检查应达到100%,一般维修后回访率应达到70%以上。
二、 公共秩序
1. 公示公共秩序维护的各项制度;建立完整的秩序维护人员资料档案。 2. 大宗物品进出实行人员和车辆身份登记。 3. 车辆按指示标识位置停放,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消防安全负责人,逐级逐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4. 主出入口有专职秩序维护人员24小时值守,门岗执勤出入口每班配置1人。 5. 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守。建立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报警处理记录,监控覆盖率应达70%以上。
6. 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专人值守,持证上岗,及时处理消防报警和故障信息,填写工作记录,建立档案。
7. 每年对室内外消火栓养护不少于1次。
8. 每月核对1次灭火器外观、压力和有效期,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 环境卫生
1. 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防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2. 建立环境卫生设施资料档案。明确保洁区域,实行保洁责任制。
3. 配置垃圾收集容器,每天清运 1次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垃圾堆积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4. 每天检查 1次保洁质量,做好记录;每周全面检查1次保洁质量,做好记录;保洁档案齐全。
5. 楼道、楼梯每三天清扫1次,每周清拖 1次楼道、楼梯地面;每周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门窗玻璃和灯具每半年擦拭1次;每月擦拭 1次信报箱。
6. 每天擦拭 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天清拖 1次轿厢地面。 7. 每半年全面清理1次天台、屋面。
8. 每天清扫1次、巡视保洁 1次楼外道路。每季度保洁 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半年保洁 1次雨蓬、门头等;
9. 绿地保洁应每日保洁不少于2次。
10.雪停8小时后,区域主干道路无积雪、无积冰。其它区域雪停后30小时内无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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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积冰。
11.每月清洗 1次垃圾容器(冬季除外)。
四 绿化养护
1. 建立园林设施资料档案,绘制绿化平面布置图及明细表。 2. 除草根据植物的生长季节不间断地进行。
3. 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和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应随时清理干净。 4. 乔木每年适时修剪、施肥不少于1次。 5. 灌木每年适时修剪、施肥不少于1次。 6. 花卉季节性施肥不少于1次;
7. 草坪2年内施肥不少于1次,5-10月每月修剪一次。 8. 绿篱2年内施肥不少于1次。
9. 有害生物防治无较大有害生物危害发生;平均病虫害株数不得超过15%。
五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1. 每年向服务方开放查验一次主要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2. 建立并完善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并归档。 3. 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普检。
4. 对路面、景观、小品、护栏、窨井、健身设施、照明设施、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每周巡视不少于1次。
5. 楼内公共部位的玻璃、门窗配件、照明灯具、房屋外观等每周巡视不少于1次。 6. 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号、单元(门)、户标志、标识、信报箱、宣传牌字迹清晰,外观整洁和美观。
(一)供水系统
1. 建立共用供水操作规程、保养规范、停水处置预案、巡视制度及清册(设备台帐),按规程运行、检查、维修养护并归档。
2.操作规程上墙张贴,有安全隐患及维修期内警示标志,配有流体流向标识、运行状态标识。
3. 对共用供水设施设备(饮用水箱、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4.巡视有项目内容,有巡视记录,确保供水设施设备无故障和无安全隐患运行。 5. 保持阀门正常运行和使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管道阀门每季检查清洗1次。
(二)排水系统
1. 排水系统井盖完好,井内无积物。排水出入口畅通,无积水。 2. 地下管井疏通清理每年不少于1次,无堵塞外溢现象。 3. 共用排水管道发生堵塞时,20分钟到达现场及时处理。
(三)道路车辆
1. 建立道路停放车辆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
2. 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明显、清晰,停车场、棚、房设施完好无损。
3. 交通设施(道闸、挡车器材、限速标识,行驶方向,路面停车标识等)指示标识规范、清晰、正常,便于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
4. 车辆凭证(卡)进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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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停车场地面保持清洁,无杂物。
(四)电梯运行
1. 建立电梯运行监管制度,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处置预案。电梯内设应急报警电话。 2. 电梯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申请,取得《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
3. 电梯停梯维护提前1天通知服务方;发生电梯停电困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物业服务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救助。
(五)供配电系统和照明
1. 建立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维修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2. 每半年检测配电房内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 3. 妥善保管高压操作工具,每年到相关部门检测,保持配电房内电器设备干燥通风,运行正常。
4. 每半年对变压器外部、低压配电柜进行保洁、保养,保证正常电力供应。 5. 对变压器电压、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配电箱、导线等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的检查和记录,每月检查和记录不少于2次;
6. 楼内和道路公共区域照明出现故障要求一般故障12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3个工作日内修复。
(六)水景观、娱乐、健身设施
1. 明确公示水景观开启时间,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启用前进行防渗漏和防漏电检查,防止渗漏,保证用电安全;水质应符合卫生要求。
2. 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使用期间对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防漏电设备设施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
3. 防止滋生蚊蝇,保持水面清洁。对喷水池每周保洁不少于2次。
4. 发现设施设备发生脱焊、脱漆、断裂等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娱乐、健身设施每周保洁检查不少于1次。
5. 水景观、雕塑、娱乐、健身设施完好率达75%以上。
(七)装饰装修
1. 建立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和管理档案。
2. 受理服务方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告知服务方及装修人员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及垃圾堆放和清运方式。
3. 对进出装修车辆和装修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4. 装饰装修期间,发现违规装修现象,应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要下发书面违章违约通知,及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服务方。
5. 物业服务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和记录不少于 2次。 6. 指定装修垃圾存放点,集中设置有围挡,不得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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