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队安全环保守则
一、在采油大队的统一领导下,队长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队的安全环保工作。
二、检查各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污染防治、防污染设施的运作情况。
三、组织管理人员、采油工定期完成采油厂、采油大队下达的安全环保治理任务。
四、开展对采油工清洁文明、安全生产,预防污染教育活动。
五、负责各井场治理项目的统计、上报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各井场安全环保管理动态,形成报告制度。
六、定时查看下达预防生产隐患,污水排放、污水净化和污池加固等整改工作。
七、在采油厂安全环保科的监督下,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环保检查,并接受奖罚。
八、做好采油厂、采油大队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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