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山东锦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王顺祥
兹有木工班组工人王顺祥,于2021年3月27日,在聊城市“一校三馆”项目山东建工工地进行叠合板吊装卸车作业时,不慎被放置叠合板的钢架将右手指压骨折,(伤情详见医院检查证明),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让互谅解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一次性补偿费用 元(大写: ),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为一次性处理协议,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责任和费用要求,乙方今后身体如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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