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2021-05-09 来源:易榕旅网
编 号 GSGL-003 泉 州 * *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页 码 第 1页 共1页 版 序 A 0 主 题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修改状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妥善地处理工伤事故,本着对员工人身安全负责任的态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工伤认定范围

第二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三条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四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第五条 患职业病的;

第六条 因公事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第七条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第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第一款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第二款 醉酒导致伤亡的; 第三款 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三章 工伤处理程序

第十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属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将工伤员工送往医院就诊,同时通知管理部办理员工工伤保险事宜。病情严重者,应立即请示管理部派车送往医院,在公司车辆安排不过来的情况下可直接拔打120急救电话。一切费用暂由公司代垫/代付,待事故责任确定后,根据最终处理报告确定费用分担。

第十一条 工伤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为工伤事故处理第一责任人,包括员工紧急抢救、车辆调度、费用预支、陪护人员等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调度。

第十二条 工伤事故发生后,当班管理人员、组长、车间主任等必须分析事故原因,并形成《工伤事故报告》呈报相关部门。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伤人员、工伤人数、抢救过程、费用开支、事故原因分析、初步责任认定等,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上报。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24小时内(重特、大事故10分钟内口头汇报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必须形成书面材料送交主管部门。事故发生48小时内(重大事故5小时),事故部门必须将处理意见与事故报告一同上报管理部,逾期将追究事故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后果由其全部承担。

第十四条 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员病情相对稳定后,工伤者须写出事故经过,(不能书写者,请人代为书写)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原因、过程、见证人等,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对于员工工伤,公司将根据事故鉴定报告认定责任人责任范围,事故如属个人违规操作所致,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按国家和公司相

关规定,确定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及费用。

第十六条 对工伤者,住院期间公司按20元/日发放生活补贴。如院方要求需设一名陪护人员,陪护员若为公司所派,公司将给其伙食补贴15元/日,工资补贴20元/日。陪护人员自院方确定患者生活可自理之日起回公司正常上班,并停发伙食补贴及工资补贴,逾期按旷工处理。如陪护人员非公司员工,公司将给其伙食补贴15元/日。

第十七条 如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现伤情(不属工伤范围),严重者可请求公司救助,但发生费用必须由个人自行承担,住院期间通知其家属,由其家属自行负责陪护。如无人陪护,可向公司申请派陪护人员,所发生费用由患者自负。

第四章 工伤保险理赔程序

第十八条 公司给重要岗位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保险费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由公司负责统一缴纳。

第十九条 员工发生工伤后,管理部根据员工投保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机构报告工伤情况,申请工伤保险理赔工作。

第五章 工伤事故责任认定

第二十条 公司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处理工伤事故。

第二十一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发生过程情况,提出事故责任范围认定初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当事人将事故发生过程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管理部。管理部或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根据调查结果管理部或事故处理小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视情况召集当事人或家属代表、事故发生部门主管、工会代表、公司代表对事故进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工伤事故处理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本着公正、合法的原则,当事人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向所属区域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起法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泉州罡晟**有限公司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编 制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