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工福利管理办法
为使员工明确公司各项福利规定,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保障员工的合理利益,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适用范围:
集团及所属各分公司
三 责任: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监督、执行,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四 福利内容: 1、休假:
(1) 正常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 (2) 特殊休假:事假、病假;
(3) 福利休假:异地员工探亲假、异地员工家属访问休假。 2、福利:
(1) 贺礼与奠礼:婚庆贺礼、生育贺礼、节日贺礼、生日贺礼、丧葬慰问; (2) 其他福利:体检、员工活动等; 3、保险
(1)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商业保险:根据需要对特殊员工群体购买商业保险。 五、各种福利规定
(一)休假规定及手续办理:
1.法定节假日:全体员工每年享受以下法定有薪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在节前予以公布, 休假安排由
人力资源部发放通知,各部门将按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员工休假。 2.婚假: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可享受有薪婚假。 (2) 员工婚假按自然天数计算,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也不以薪金方式支付给员工个人。 (3) 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间只享受一次有薪婚假。
(4) 员工申请婚假需提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表》(附表一)报本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部门经
理以上员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3.产假:
(1)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 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女员工,在九十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天。 (3) 女员工流产(含人工流产)的,可凭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享受十五天的有薪休假。 (4) 产假津贴。女员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薪酬标准为基本工资
加部分绩效奖金。
(5) 产假期间,公司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6) 员工申请产假需提前30天填写《休假申请表》(附表一)报本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部门
经理以上员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4.陪产假:
配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男员工,凭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享受三天有薪陪产假,男员工陪产假按自然天数计算,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也不能以薪金方式支付给员工本人。 5.丧假:
(1) 员工配偶或子女、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申请五天有薪丧假。 (2)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申请三天有薪丧假。
(3) 丧假按自然天数计算,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也不能以薪金方式支付给员工本人。 6.事假:
(1) 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缺勤或请假,事假不付薪。
(2) 员工请事假超过一天,必须提前一天填写《休假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如不能及时请假应于
两日内经部门主管查实后补办审批手续。
(3) 员工请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部门经理审批
后报所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总经理批准),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员工请事假一次最多不得超过5天。
(4) 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超过视为自动离职。 7.病假:
(1) 员工进入公司前一律到公司指定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用。
(2) 有重大疾病史的员工应提前告知公司备案,不得隐瞒,因隐瞒引发的各项事故由员工本人担负
一切责任。
(3) 员工每月有两天带薪病假。员工休病假两天以上,须持由社保或区级以上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
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生效,并由本人在上班后将诊断证明交回所在部门,如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当天应电话通知直接上级。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所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总经理批准),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4) 员工患病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
同。
8.异地员工探亲休假:
(1) 由公司外派异地工作的正式员工每月享受带薪探亲休假2天,并由公司担负往返交通费。交通
费以票据形式报销,不以现金方式支付本人。
(2) 探亲休假由员工本人提前3天申请,填写《休假申请单》(详见附表一)两联,逐级批准,并持
《休假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另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次休假天数不得超过5天。
9.异地员工家属访问休假:
(1) 由公司外派异地工作的正式员工,可在每月家属访问期间享受带薪陪伴休假2天。并由公司担
负往返交通费。交通费以票据形式报销,不以现金方式支付本人。
(2) 每月家属名额可累计,连续累计不得超过3名。家属包括配偶(或男女朋友)、父母、兄弟姐
妹、子女、外祖父母、祖父母,其他人员不享受此项福利。 (3) 审批方法同探亲休假。
(4) 异地员工探亲休假与家属访问休假在同月中不能同时享受。 (二)各项福利相关规定:
1.婚庆礼金:
(1) 公司为正式员工结婚准备礼金一份,礼金由人力资源部准备。 (2) 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仅享受一次礼金。 (3) 礼金标准(人民币):
实习、试工期 不享受 2.生育贺礼:
公司为正式员工生育或配偶生育准备不超过1000元的贺礼一份,贺礼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准备并代表公司赠礼表示祝贺。 3.节日礼物:
(1) 每年逢重要节日(春节、中秋节、“三八”妇女节等),发放节日礼物做为贺礼。
(2) 礼物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于节日前一周通知各公司,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于节
前组织发放。 4.生日贺礼:
(1) 员工生日时,公司为员工准备生日蛋糕一个或同等价值的生日礼物一份。不以现金方式支付本
人。
(2) 当月过生日人员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日提供给行政部,生日贺礼由各公司行政部代表公
1年以内 888 1-2年 1888 2-3年 3888 3年以上 5888 司发放。
(3) 员工入司当月、临时工作人员不享受此项福利。 5.丧葬慰问:
(1) 员工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死亡时,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致以丧葬慰问品或慰问金以表哀
悼。
(2) 慰问标准(人民币):
实习、试工期 不享受 8.其它福利项目:
为保障职员的身心健康,每年春季、秋季分两批进行例行体检,并组织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依据年度战略目标实现情况,公司将组织不同规模的员工集体活动,如旅游、晚会等。同时会组织家属联谊活动,如异地家属访问日等。
9. 手续办理
婚庆礼金、生育贺礼、丧葬慰问均需提前填写《慰问事项审批表》(附表二),由部门审核,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 (三)、保险规定:
1. 社会保险规定 (1)
公司依政府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2) (3)
公司及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缴纳管理规定执行。
员工初次办理社保的基数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核定。每年度基数调整方案由各公司核算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由集团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4)
对于社保转移时缴纳基数标准较高的员工,公司代缴纳数额超过公司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5)
员工在办理社会保险前应填写《社保办理申请书》(附表四)以明确个人意愿。申请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6)
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将档案、保险关系转移到公司,致使公司不能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本人须填写《放弃社保声明》(附表三),其后果由个人承担。
(7)
不能在指定时间内转移档案、保险关系者,须填写《缓缴社保申请》(附表五),其间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承担。
1年以内 500 1-2年 1000 2-3年 2000 3年以上 3000 2. 商业保险
公司视情况为有特殊需要的群体办理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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