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责任考核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依法参加投标活动,中标承建 工程。为确保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对乙方实行项目责任考核,由乙方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具体实施,并承担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工作范围及内容
1、 工程范围内全部作业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暂定合同价为 元,最终以与业主的实际结算价为准。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向业主提供技术文件、计量资料及竣工文件。 二、施工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 个月(工期以监理发布的开工日开始算起)。乙方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进度符合业主和甲方总进度的要求,如延误工期,将按业主相关的标准进行处罚。
三、工程质量
本工程必须达到 等级标准,否则按业主相关的标准进行处罚。 四、管理费、纳税、计量支付及经济责任
1、乙方按本工程中标价的 向甲方上交管理费,每期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上交。 2、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税金(含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其中企业所得税按结算价的 % 由甲方收取,进行代缴,甲方所在地企业所得税如有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所有完税凭据由甲方统一管理。
3、本项目由甲方向项目部派驻工地现场代表及财务人员各一人,薪酬按工地代表每年人民币 元、财务人员每年 元,差旅费按每人每年 元的标准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业主每期工程计量款中扣除,甲方派驻人员不再在项目部报销差旅费。
4、甲方只收取管理费、代缴企业所得税及向项目部派驻人员的薪酬差旅费等项费用,其余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项目部在收到业主的工程计量款时,必须全额划至甲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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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银行账户,甲方按比例扣除管理费、代缴企业所得税及向项目部派驻人员的薪酬差旅费等项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余款额转至项目部银行帐户。
5、甲方可随时监督和监控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6、项目部的财务管理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控制,双方各执一枚银行印鉴。甲方除收取管理费和代缴企业所得税及向项目部派驻人员的薪酬差旅费等项费用外,不得占用或挪用项目部的工程款,其余工程款乙方必须凭有效的票据凭证向项目部财务入帐,账务资料由甲方负责保管。如遇甲方所在地税务发生变化,以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7、乙方必须按月给下属施工队及供应商结算,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支付,凭有效的票据凭证向项目部财务入帐。
8、乙方上交管理费、纳税、向项目部派驻人员的薪酬差旅费和支付完成工程而发生各项费用后,所产生的利润归乙方所有;如有亏损则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承担本项目全部的经济上的责任。
五、履约保证
1、甲方负责按业主的要求办理履约银行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乙方按保函金额的10%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2、乙方在签约时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函现金担保,计人民币 元;动员预付款保函现金担保,计人民币 元,在业主要求办理保函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3、履约保函由甲方负责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扣除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合同全面履行,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收到业主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函后,将履约保证金和保函现金担保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算利息)。
5、业主对投标书承诺的履约考核所产生的任何处罚,由乙方承担。 六、动员预付款
1、向业主领取动员预付款时,如需甲方提供动员预付款保函,则甲方办理动员预付款保函过程中所需的现金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动员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以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的形式支付。
3、业主完全扣回动员预付款,退回动员预付款保函时,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办理履约保函所提供的现金。
七、合同管理
因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对外签署的所有协议,均需取得甲方书面签证审核方可进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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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全生产及廉政建设
1、乙方应当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做到无工伤及安全责任事故;负责落实项目部及施工队伍的人身安全保险等有关事宜,并与甲方及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做到层层落实。
2、乙方需履行甲方就本工程与业主签订的廉政合同,不搞歪门邪道,创廉政工程。 3、乙方不得串通施工队损害公司任何利益,若有发现将从重处理。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对乙方及项目部的一切工作,施工过程享有管理和监督权。
2、享有对乙方履行甲方就本工程与业主单位所签订协议和承诺的监督权,如业主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时,甲方应及时、快捷提供公司的盖章和各种证件。
3、施工工区的选择、内部考核协议、重要物资的采供等方面,甲方享有监督和否决权。 4、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指派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工作,工资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该部分费用应在相关人员到位时一次性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
5、本项目部的公章及合同专用章、试验室公章均由甲方的指派人员管理,项目部财务专用章由甲、乙双方各执一枚银行印鉴。除项目所需使用外,上述印章不得它用,由印章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
6、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由资格预审文件中指定或备选人员担任,如不能委派,业主检查时应及时履约,所发生的差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不能达到业主的要求,需甲方派员协调或指导施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工作不力原因致使业主非正常约见甲方法人代表或主要领导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给予乙方每次人民币壹万元处罚;相关费用及处罚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予以查证、追究,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罚或移交送司法部门处理,如造成经济损失追究经济责任。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承诺的各项协议。保证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上报上月的工程进度表和财务报表(含主要科目明细),并保证财务凭证规范真实。
2、遵纪守法、文明施工、维护公司形象,遵守甲方公司制订的各项制度,配合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根据业主和甲方的要求,合理配置项目部管理人员,并明确职责。
4、根据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合理的施工计划及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如生产质量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5、协调处理好与业主、监理、设计等有关的关系,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按期、安全、优质完成施工任务。
6、乙方不得擅自以项目部名义对外借贷、担保、签约等活动,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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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由乙方自负,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工程款;控制费用支出,搞好成本核算。 8、乙方在本工程未审计完毕或对外债务未结清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本协议,否则按违约论处。
9、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各类保险,因未参保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有权更换施工队伍,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业主要求的施工期限完成,超过一个月的;
2、乙方虽然完成施工,但是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甲方对业主的承诺,经过返工仍不符合的;
3、因乙方施工管理的原因,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施工管理和施工队伍混乱,管理不善,严重影响施工秩序,经甲方或业主、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仍然不整改的,甲方认为乙方已无解决可能,可能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工,严重影响甲方信誉的。
5、乙方存在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对于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协议、更换施工队伍的,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清场或提请有关司法部门强行清场。
十二、乙方应与项目部临时聘用的员工和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同有劳务资质的施工班组签订劳务合同。由劳动纠纷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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