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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SWOT分析

2024-03-31 来源:易榕旅网
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SWOT分析目录

第—节内在优势(Strength)分析........................................................................2

一、风险较小,收益可观...........................................................................2二、能够享受税收优惠...............................................................................2三、还租形式及租赁车辆的处理较为灵活...............................................2四、手续相对简单.......................................................................................3第二节内在劣势(Weakness)分析......................................................................3

一、市场准入条件高,服务机构较少.....................................................3二、汽车融资租赁企业资金实力不强,融资渠道单一...........................4三、风险管理水平低,经营风险较大.......................................................5四、缺乏专业的人才.................................................................................5第三节外部机遇(Opportunity)分析..................................................................5

一、国民收入逐年增加,经济基础已经具备...........................................5二、居民消费观念转变...............................................................................5三、汽车融资租赁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6四、国家鼓励开展汽车融资租赁的政策.................................................6第四节外部威胁(Threat)分析...........................................................................7

一、汽车价格不稳定,汽车融资租发展缺乏稳定平台...........................7二、社会信用体系缺失,汽车融资租赁风险控制难度较大...................8三、汽车融资租赁的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不健全...................................8

1第—节内在优势(Strength)分析一、风险较小,收益可观

(一)汽车金融机构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风险较小

首先,在融资租赁方式下,出租人拥有资产的所有权,只有承租人交付完所有应付租金后,才可以拥有所有权。所以,一旦承租人违约,则出租人可以凭借汽车所有权人的身份收回汽车。而在汽车消费信贷方式下,债务人发生违约还需要进入司法程序;其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内破产,汽车并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对抗第三人,而在贷款方式下,需要预先设置了抵押担保,才能排除在清算资产之列,但仍需要司法的介入。

(二)汽车金融机构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收益可观

消费者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汽车使金融机构获得的收益要明显高于以现金支付和分期付款方式获得的收益。

二、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现金或消费信贷购入的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而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汽车,可以选择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由于融资租赁的租期一般都小于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因此,用车企业每年计提的折旧费用将比现金购买的时候多,从而企业的应税利润减少,进而纳税金额减少。同时我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都有规定,凡是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较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之中较低者,作为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较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可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分摊入财务费用,从而产生节税的作用。

三、还租形式及租赁车辆的处理较为灵活

首先是还租较为灵活,汽车融资租赁是通过签订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合同中各自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基础

2上协商签订的,在不违背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营状况,灵活地确定具体合同条款,诸如租赁期限、还租次数、每次付租金额、还租方式等。

这样,通过合同可以把企业的还租负担与企业的经营状况联系起来,合理地均衡负担,实现企业较佳的经营效益。其次,当租期结束时,对租赁汽车的处理也较为灵活。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享有选择权(Option),决定是否购买所租汽车。消费者如不想购买所租车辆,则可将该车返还汽车出租方;如想购买所租车辆,消费者付清租赁合同上确定的折旧价(或称尾款)即可。

四、手续相对简单

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还在建设当中,消费者为了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需办理诸多手续,很繁琐;同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不配套,缺乏个人信用担保制度,致使一旦发生买车人违约或车辆抵押纠纷,银行将费时费力,并且还要法院介入。因此,为降低风险,银行对汽车消费信贷的审批极为严格,操作程序比较复杂。一般而言,一笔汽车消费信贷操作程序至少要经过七个机构:汽车经销商、银行、保险公司、整车制造商、公安局车管所、交管局以及公证机构,这些都大大限制汽车消费信贷的开展。而使用融资租赁购车,租赁期内出租人拥有汽车的所有权,承租人一旦违约,出租人可以不经过法院直接将车扣押收回,因而,其操作手续比较简单。

第二节内在劣势(Weakness)分析一、市场准入条件高,服务机构较少

美国提供汽车融资租赁服务的机构很多,包括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信贷联盟、信托公司等,而我国的汽车融资租赁之前一直受到政策的严格限制,市场上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很少,目前只有:具有融资租赁资格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有汽车厂商背景的大中型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而对于汽车集团附属的财务公司,因为要承担为企业集团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提供融资的任务,资本实力有限,筹资渠道受到诸多限制,同时我国大型汽车集团均与外资合资,旗下品牌多为合资公司中的外资品牌,这些外资公司很多均已在国内

3创办独资或合资的汽车金融公司,并且有的已经开始运营,这对内资汽车集团财务公司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由于以上原因,内资汽车集团财务公司在汽车融资租赁市场上的份额很小。对于汽车金融公司,我国的政策之前是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直到2008年1月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我国第—家汽车金融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直到2004年才成立。

二、汽车融资租赁企业资金实力不强,融资渠道单一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车辆,而资金回笼又慢,无疑给经营者造成很大资金压力。而且在经营过程中,还要不断更新车辆,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这都需要大量后续资金的支持。因此对汽车融资租赁企业的自有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要求较高。商务部审批和监管下的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租赁)和长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行租赁)分别是从专业的汽车出租、短租、销售、维修一体化企业和专业的汽车服务信贷机构进入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它们具有在中国信用环境下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和控制租赁风险的经验,在业务领域政策的自由度较大,但缺少多元化融资渠道,自身财力也相对有限,其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持续发展面临着资金瓶颈。而银监会审批和监管的上汽通用、大众、丰田、福特、戴-克等11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在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时,也都面临这融资渠道狭窄的难题。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内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筹集:(一)吸收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二)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业务;(三)向银行贷款和同业拆借(不超过七天)。在这几个渠道中向银行贷款是较主要的融资渠道。由于汽车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等股东的现金流往往并不充足,因此来自股东单位的低成本、长期资金支持有限;同时由于没有发达的应收账款转让市场和专门机构,因此应收账款转让这一融资方式目前在国内基本不可行;由于汽车金融公司贷放出去的是中长期资金,因此短期的、利率偏高的同业拆借资金难以解决其长期资金运用问题;因此目前国内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融资方式仍然是向银行申请批发性贷款,融资渠道单一。

4三、风险管理水平低,经营风险较大

汽车融资租赁属于汽车金融服务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美国的汽车金融公司都采用的专业化手段建立风险管理与评估体系。而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没有专门的信用评估机构提供信用报告,致使对承租人的风险评估比较困难,为了降低风险,只能严格限定出租对象,并且要求提供抵押或担保,这不仅使得手续繁琐,同时因为后期的预警系统以及催收工作的薄弱,风险管理并未取得很好的效果。2006年开始运行的央行征信系统还不完善,加上国民信用意识不强,违法成本很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无法进行准确的信用评估,造成欠租、骗租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的承租人将租赁公司的汽车抵押变卖。有的承租人恶意拖欠租金,而租赁公司无计可施。

四、缺乏专业的人才

中国缺乏提供汽车融资租赁服务专业人才,这大大制约了汽车融资租赁的竞争力。目前已经有一些准备筹建的汽车公司向银监会申报了高级管理人员,但银监会在对申报材料研究后发现,这些汽车金融公司的高管人员大多是一些从银行界挖来的高管人员,还有一些是没有相关汽车金融从业经验的财务管理人员,没有熟悉国内汽车金融服务的双重人才。银监会出台的《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当中,对汽车金融公司申报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严格的要求,而从目前的情况看来,符合此类要求的高管人员很稀缺。

第三节外部机遇(Opportunity)分析一、国民收入逐年增加,经济基础已经具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在逐年增加,我国处于汽车消费的快速发展时期,人们对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需求会急剧增加,这给我国汽车融资租赁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居民消费观念转变

我国传统的消费观念是“量入为出”,“不借钱消费”,与西方有较大差异。但

5随着我国90后一代年轻消费者逐步进入而立之年,他们的消费观念受到西方影响很大,这些人在社会上一旦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必将为提高生活品质而进行适度的超前消费。由于房产、汽车在中国价格高,居民收入偏低,单纯靠自我积累难以满足消费需求,这就需要消费金融的支持。所以人们特别是青年人的消费观念从“自我积累型”——“信贷支持型”转变,这部分人的购买力强,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未来将是汽车融资租赁的主要客户群,也为汽车融资租赁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展业空间。

三、汽车融资租赁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但现阶段,中国市场上只有为数不多的汽车企业开始布局汽车金融产品,在融资租赁方面也只有奔驰金融和大众金融等少数企业有涉猎。与欧美高达50%以上的融资租赁渗透率相比,中国融资租赁的渗透率尚不到1%。

中国的融资租赁市场发展缓慢,除了与金融监管的政策相关,新车及二手车价格的不稳定是其中较关键的因素。

融资租赁,汽车企业具有先天的优势,但一款具有竞争力的融资租赁产品的设置,需要汽车公司金融部门、新车销售部门和二手车部门一起设置,一些市场政策需要协调运用。但现阶段中国汽车企业的各个部门相对比较独立,联合打造相关产品的机制尚未形成,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接下来的三年时间内是中国融资租赁快速发展的阶段,未来融资租赁所销售的车辆必将同欧美市场一样,达到50%左右的市场份额。

因此我国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还拥有着较大的潜力,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四、国家鼓励开展汽车融资租赁的政策

我国的汽车融资租赁之前因为受到政策的严格限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但到了2004年,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开始逐步引导规范并逐步审批放开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在国内的发展。

2014年7月《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完善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丰富租赁方式,提高专

6业水平,形成融资渠道多样、集约发展、监管有效、法律体系健全的融资租赁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拓全球市场。紧密联系产业需求,积极开展租赁业务创新和制度创新,拓展厂商租赁的业务范围。引导租赁服务企业加强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多渠道拓展融资空间,实现规模化经营。建设程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转高效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建立和完善租赁物公示、查询系统和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加快研究制定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建立系统性行业风险防范机制,以及融资租赁业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

这一系列的鼓励政策无疑都将推动我国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迅速发展。

第四节外部威胁(Threat)分析一、汽车价格不稳定,汽车融资租发展缺乏稳定平台

我国汽车制造业一直以来属于暴利行业,同种型号的产品要比美国市场高出很多,以凯美瑞为例,在美国2.4L精英版价格为14.9万元,而中国市场售价19.98万元。而奥迪A6在国内顶配版69.6万元的价格,与美国市场34.8万元的价格相比高得惊人,汽车价格有较大的下调空间。而相对较高的利润水平又刺激了汽车制造业的投入和产能的急剧扩大。因此近年来汽车价格下降较快,甚至是承租人在付完租赁保证金后价格大幅度突降,导致承租人心理失衡,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承租人拒绝给付租金。同时汽车属于贬值型动产,除了存在价格下跌的市场贬值风险还存在技术贬值风险。当承租人无法履约还款时,汽车融资租

赁公司如果缺少有效的租赁对象处置渠道,处置汽车造成的损失可能会大于已经收到的租赁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汽车市场价格变动风险就会相当程度地转化为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风险。因此,必须将汽车价格中的大量水分挤干,汽车融资租赁业的持续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

7二、社会信用体系缺失,汽车融资租赁风险控制难度较大

我国整体的社会信用体系缺失,目前只在上海、北京、深圳等特大城市尝试建立起初步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诚信体系的不健全,使得不守信的行为人受不到任何惩罚、得不到任何损失。这样违约成为承租人减少自身损失的理性选择和某些人恶意发家致富的手段。在这种信用环境下,由于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保证金过低,对承租人资格审核程序过于宽松、缺少有力的辅助风险控制手段,必将导致过高的坏账率。

三、汽车融资租赁的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不健全

现行交通管理和机动车管理法律和法规同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内容相抵触,汽车融资租赁得不到法律、法规的应有保护和支持。目前还没有正式出台汽车租赁的国家法律、法规,使汽车融资租赁企业在正常经营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汽车的所有权是出租人的,物权在出租方,在同样信用环境下,物权的保障是较有效对抗信用风险的手段,同时规定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承担保证租赁对象完整、安全等相关责任。但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这种机动车所有人负担交通事故赔偿连带责任的规定明显不适应汽车融资租赁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业务特点,使得承租人违法常常殃及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如租车人承担不起或出现酒后肇事(保险不赔)、肇事逃逸等保险公司拒赔事宜等,造成经济损失很可能由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买单,这种损失少则几万、十几万,多则上百万,使汽车融资租赁公司难以承受,成为弱势一方。另外,汽车融资租赁还存在租赁结束时产权过户问题。汽车融资租赁是为买而租的业务品种,租赁结束后的过户程序是转移所有权的形式,如果汽车融资租赁过户和一般买卖过户在程序和费用方面同等对待,将增加汽车融资租赁负担和操作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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