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二、收费:无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取消申请(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真实性及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诺,加盖公司公章);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
3、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4、凡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递交材料--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内。 六、承办机构
受理地点:濮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东100米阳光大厦);联系电话:8759333、8759399
七、受理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机构:濮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股。
投诉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4425930
注:以上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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