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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文管理办法

2020-04-23 来源:易榕旅网
收文管理

公司收文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将本公司各种收文的处理及保管予以标准化,系统化。 2、适用范围

凡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分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的收文,均按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3、权责单位

(1)人事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的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的批准实施。 二、外部来文的收文 1、外部来文的收文启封

(1)收文者系公司名称的,由人事部秘书开封收文。

(2)收文者系部室(分公司、项目部)名称的,由部室主管开封收文。 (3)收文者系私人名称的,由人事部秘书代收后转交当事人开封收文。 2、外部来文的管理

(1)凡公司名称的收文,人事部秘书收文后,登记、启报有关领导。

(2)凡部室(分公司、项目部)名称的收文,主管应启报公司领导,按有关指示办理。办理后,妥善保管,分类存档。

(3)公司收文有时效性的,人事部秘书应提醒有关领导及时处理。 (4)人事部秘书按领导批示转发、处理文件。

(5)人事部秘书按文件重要性与时效性分类保管。(分类原则:便于快速查找。) 三、内部发文的收文

(1)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对公司的发文应按文中指令执行。 (2)公司发文如系重要文件,应妥善保管。 四、各类收文的保管时效

(1)外部来文,凡一般性文件保存期限为一年。

(2)外部来文,凡重要文件(非政策性)保存期限为两年。 (3)外部来文系政策性文件,保存至新文件下达之时。 (4)内部发文,一般性文件保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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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管理

(5)内部发文为重要文件(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条例)保存至新文件下达。 (6)项目部撤消后,一般性文件全部销毁,重要文件交还人事部。 (7)文件保存期满后,应予清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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