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进
关于粮食统购统销问题,既有研究多从中央政府的政策层面加以关注,因此这些研究很容易简单地把政策规定的农民年口粮数量当成农民的年实际消费量,不了解统购统销实施中农民年口粮实际的数量及其变化。少数的研究虽然注意到在统购统销实施过程中农民口粮量下降这一事实,但多归结为是地方干部违法乱纪,而未能从制度及其实施这一角度予以探讨。①近来曹树基、廖礼莹、孙琦等学者开始从县级统购统销实际运作的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他们关于河南桐柏县和内乡县的个案研究,分别论证了两县实施统购统销之后农村人口年口粮往往达不到政府所规定的490斤原粮,通常只能保持在原粮360斤甚至更少的水平上,即年消费原粮只相当于政策规定数的70%左右。不仅如此,作为缺粮县的河南省内乡县,其统购统销中政府所宣称的农民的“计划余粮”,也并不是农村粮食实际的剩余量,而是在假设国家返销粮完全到达农村后的余粮数。由于这种返销粮通常并不能真正到达农村,故内乡县的“余粮”统购,多半只是一种统计概念,在该县农村中实际上并没有足够数量的所谓余粮存在。由此可知,在某种意义上,统购统销在农村,实际上是“只有统购,没有统销”。②
本文在基本观点上赞同曹树基等人的研究结论,但本文研究所利用的资料与他们有所不同。本文重点考察的是安徽省无为县,利用的主要资料是过去研究很少利用到的县委会议记录、③工作报告和总结,并比较县粮食局的各种工作报告与统计表。鉴于统购统销推行后,该县1954年遭遇特大洪水,粮食减产很多,1955年粮食生产获特大丰收,考察起来不具典型性,④故笔者尝试着重考察1956年统购统销的实际情况。具体而言,本文力图从微观层面入手,以粮食的生产、消费、收购、销售为中心,说明统购统销的实际运作过程,并特别注意在统购统销实施过程中县委的决策过程。由于所处位置不同,县委和粮食局的分析时有差异,即使是县委文件在不同场合、不同年份,表述同一事件时也会有所不同,甚至一份报告草稿和成稿之间同样会有改动,这些都提供给笔者以研究和考察的相当空间。本文希望通过对上述各种史料的梳理和分析,使人们对当年农村统购统销实际情况的了解更加接近于历史的真实。
一、粮食总产量的确定:浮夸与真实
要了解无为县1956年统购统销的实际运作,首先必须了解该年度的粮食总产量及其确定过程。而要弄清1956年无为县粮食总产量及其确定过程,又必须要从无为县1955年的粮食总产量谈起。
据无为新修县志,1955年无为县粮食生产获得大丰收,粮食总产量约为95000万斤。⑤这一数字是否真实,有必要稍加考证。根据无为县档案材料,可以了解到,在1955年10月无为县进行粮食“三定”⑥工作时,就已经确定1955年无为县粮食总产量为77000万斤。另外在此后的各种文件或讲话中提到1955年粮食总产量也皆以77000万斤为准。如县委领导在1957年县委干部会议上就讲:“1956年我们还获得了4亿多斤粮食收成,相当于1953年的中等收成,比丰收的1955年只减少3亿斤粮食左右。”这也说明1955年的年产量是在77000万斤左右。⑦正是基于1955年粮食增产达到77000万斤的水平,县委在10月制定1956年农业生产计划的文件时,明确提出,应争取粮食收成有进一步的提高,将1956年的粮食总产量指标提高到了85000万斤了。按照这一设想,无为县委计划1956年通过扩大栽种双季稻的面积,使全县播种面积达到2622800亩,亩产317.1斤,使粮食总产达到85336万斤。⑧与1955年实产77000万斤粮食相比,该计划提高了8000万斤。到了年底,无为县委更进一步提出,1956年的粮食生产任务要增加到132000万斤。主管无为县工作的芜湖地委,后又要求无为县委降低生产任务,要求无为县1956年生产任务能达到115479万斤即可。对此,无为县委明确表示上述132000万斤的粮食任务可以完成,他们答复芜湖地委:“1956年地委交给我们的生产任务是能够完成的,根据计算,平均每亩不超过650斤,我们有信心接受这一任务的。”⑨县委会议讨论粮食总产量时,全县种植粮食的土地面积皆以200万亩为准,以亩产650斤计算,则粮食总产量为130000万斤。
1956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提出激进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据此,安徽省委重新调整1956年粮食生产任务,作为下级的芜湖地委亦不能不紧跟其后,大幅度提高了原定的计划产量。1956年2月,无为县委为贯彻芜湖地委的指示,第一次修改了1955年的粮食总产量,县委副书记在29日的讲话中宣称,1955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95000万斤,并表示要将1956年计划总产量提高为153800万斤。⑩县委信心百倍地认为,在完成统购任务之后,无为县农民
的年平均粮食收成可达1000多斤。不过实际情况与计划相差甚远,1956年无为县夏季粮食产量减产,只收获约5690万斤,占夏收原计划产量9965万斤的57%。鉴于夏粮减产,无为县委8月底紧急下调了原定的1956年粮食生产总量计划,由153800万斤下调到93000万斤。11稍后,根据各区报来的产量情况,县委又进一步将当年的粮食计划产量下调到90000万斤。在随后芜湖地委召开的粮食会议上,无为县委在汇报中再将计划减到87000万斤。
1956年秋粮基本成熟后,无为县委于10月召开干部会议落实计划,提出粮食总产量仍为87000万斤,并交由各区乡干部讨论。会议结束时,虽反复动员,各区所报粮食产量总和却仅为55000万斤。县委对此十分为难,一方面它在芜湖地委召开的粮食会议上已经向地委保证,要完成粮食总产量87000万斤;另一方面实际的粮食总产量当年预计只有55000万斤。12鉴于这一情况,无为县委只好于10月6日向在该县指导工作的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作霖进行了汇报,向省委请示如何处理。省委10月9日给陈作霖及无为县委的回信表示: 第一,粮食产量问题。不论过去报了几次不同的产量数字,在最后定产时必须根据调查和下面报告的材料,加以研究来确定;第二,征购任务问题。应在定实产量的基础上,确定征购数字,过去产量定高了,征购任务定大了,现在应该按最后确定的产量,减少征购数字。决不能明知完不成任务,也要硬性的向下摊派,那样做是要犯错误的。13
接到省委指示后,无为县委马上核对库里粮食和预计晚稻产量,将粮食总产量定为52158万斤。14稍后,11月8日无为县粮食局报告称:“目前晚秋尚未全部收割完毕,不过根据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今年的产量不会少于52158万斤。”报告解释了这样估计的原因:
首先我们对晚稻估产上已经有所保留。县粮食局田副局长从开城、蜀山两区所了解情况,估产都是偏低的多,晚稻一般每亩产量估计70—80斤,而事实上每亩单产有120—150斤,比如西都乡估产时每亩晚稻产量80斤,结果一亩稻收了180斤,另一亩收了230斤。又根据篆塘社了解的情况,该社晚稻29.25亩,估计单产每亩150斤,实收稻谷6000斤,平均单产是205斤。其中最高每亩单产是333斤(1.8亩收稻600斤),最低60—70斤;山芋每亩估产1500斤,实
收了3000斤。全县双季晚稻平均单产121斤,山芋平均单产1926斤,也说明了这一点。15
除此原因,报告列举的第二个原因则是“瞒产的现象比较严重”,比如开城乡杨柚社队社员分配粮食时打六折,实际分给社员100斤,但社账上只记60斤;又如江胜社使用两本账(对外一本,对内一本)瞒产,这些做法显然会影响对总产量的估算。其次还发现生产队向合作社瞒产,例如坛树社第一生产队第三组组民陈孝鹏带头将所收的稻子私分给社员4000多斤,分掉之后才向合作社报产量,被人揭发后还发动男女社员30多人到乡里要粮食吃,企图掩盖这一行为。新民区粮站李站长在云沟还发现有摔稻故意不摔干净的,以分回草堆里重新收打,还有社与社之间互相偷窃的。
奇怪的是,县粮食局的报告似乎并没有影响到县委对当年粮食总产量的评估。无为县当年统计的双季晚稻平均单产只有96斤,并未按粮食局所报平均单产120~150斤来计算。对于粮食局报告的瞒产问题,事后无为县也并未就此展开大规模的反瞒产运动。因此在晚稻收割完毕后经过核实,无为县委发现1956年实际粮食总产量不但未超过52158万斤这一估产,反而比这一数字还减少了7000多万斤,仅仅有45000多万斤。
1956年度无为县粮食产量仅为45000多万斤,远低于1955年无为县粮食总产量77000多万斤。造成1956年未能达到原定生产计划反而大幅度减产的原因,从无为县委年底会议检讨可知,大概是以下几点:首先,县委对于芜湖地委1956年春制定的过高生产计划,虽然心存异议,但不敢向地委明讲;其次,无为县强行增加双季晚稻的种植面积,不合理地改变了农业耕作制度,造成减产;再次,农业社过大不利于农业生产。16根据后来调查的材料,在上述三项原因中,强行增加双季晚稻的种植面积是造成减产的最主要原因。
至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955年无为县由于风调雨顺,加之1954年水灾之后土地特别肥沃,粮食生产获得有史以来的大丰收,总产达77000多万斤。受此成绩鼓舞的无为县委信心倍增,于1955年终将来年1956年的粮食生产计划调高至年产量132000万斤。此时倒是主管无为县的上级芜湖地委稍微冷静一点,要求无为县计划产量达到115479万斤即可。但很快由于中共中央提出激进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安徽省委和芜湖地委紧随其后重新调整其粮食生产
计划,作为下级的无为县自然亦步亦趋。这就使得1956年度无为县粮食总产计划快速攀升,但是之后的事实却是无为县该年实际产量远未达到粮食生产任务。幸运的是,由于上级干部的支持,1956年10月份该县最终确定了一个比较合乎实际的产量52158多万斤。稍后晚稻收割完毕,该年无为县实际产量比10月份估计的52158万斤还少了约7000万斤,仅仅约为45000万斤。
二、粮食征购的计划与实施:初起波澜
需要说明,无为县1956年统购统销的实际运作,其实是从1956年10月中旬确定估产52158万斤真正开始的。因此本部分就从1956年10月中旬开始探讨无为县该年统购统销的具体实施,并具体分析无为县该年度的征购总量、农村粮食留用量、统销总量以及每人年平均口粮量。
1956年10月经请示省委,无为县委暂时确定该年度的粮食总产量为52158万斤,并据此制定了该年度统购统销计划表。根据表1,无为县留用口粮总量为43035万斤,现有农业人口为878278,与统购统销政策规定的农民人均每年490斤原粮标准吻合(430350000斤 ÷ 878278人≈490斤)。该县1956年计划征购公粮5646万斤、定购粮4007万斤,合计9653万斤。县委预估总产量52157万斤17,如果减去征购公粮5646万斤、定购粮4007万斤,再加上定销粮4639万斤,合计47143万斤。这一数字稍多于该县农民口粮、种子粮和饲料粮总量46698万斤。
10月20日,无为县委再次发出号召,希望各级干部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警告如果领导不力,“像1954年的粮食一度紧张和人心不安的风波会必然再起”,并再次重申:“统购统销要一定做好。在实收总产量内,除掉口粮种子公粮和饲料以外,每人口粮必须平均达到490斤。”18 实际上,无为县统购统销并没有按上表计划实施。就在无为县委指示要确保农民口粮490斤的当天,芜湖地委就向无为县委发出指示,规定无为县本年度“征购”任务为16229万斤,比县委原计划征购数 9653万斤,超出6576万斤。其中“纯征购”数为9799万斤(“征收”数6438万斤和“定购”数3361万斤),“调剂粮”4500万斤、“贷粮”收回580万斤、“自由收购”350万斤。19在这里,“征购”粮一项由征收公粮、定购粮、调剂粮、贷粮收回和自由收购五项组成,与表1相比多出了后三项。所谓调剂粮,是指为了弥补县内不同区域不同
季节粮食收获不平衡,而由政府用来进行调剂的粮食。所谓贷粮收回,是指回收的播种前政府贷给农民的粮食。所谓自由收购,是指征购之外国家在自由市场收购到的农民粮食。这里,调剂粮应为新下达的征购任务总量(16229万斤),减去纯征购粮(9799万斤)、回收贷粮(580万斤)、收购粮(350万斤),即5500万斤。上文调剂粮为4500万斤,估计为笔误。
按照地委新下达的征购计划,无为县该年农村人口人均留用口粮还剩多少呢?计算方法同前,即用粮食预估总产量(52157万斤)减去新征购粮(16229万斤),再减去饲料粮(486万斤)和种子粮(3177万斤),剩余32265万斤原粮;然后用32265万斤原粮,除以该县农业人口878278,结果约为367斤原粮。显然,无为县委原希望给农民全年消费的口粮,已非公开文件所称的490斤原粮,而变成367斤原粮了。这等于每人每天只有1斤原粮,月均30斤原粮。 因为是上级部署的任务,无为县委和粮食局必须全力以赴完成。据12月7日无为县委的报告,截至11月19日,全县征收粮食4697万斤(包括夏征220万斤,代金折粮353万斤)20,占应征任务6500万斤的72.3%。粮食收购工作,截至12月20日,入库10375万斤(包括午季2300万斤)。21由此可知截至12月20日,已征购粮食总量最少为15072万斤。实际上,此后全县粮食征收数达到5028万斤,统购数则达到11315万斤,征购总数大约为16343万斤。22如按照粮食总产量52157万斤来计算,减去征购粮(16343万斤)和饲料粮(486万斤)、种子粮(3177万斤),农村人口每人本年留用口粮量,只有约366斤原粮,远非10月中旬计划的年人均口粮490斤原粮标准。
问题还远不止于此。12月中旬晚稻收割完毕,无为县委经过核实确定,1956年无为县实际粮食总产量仅为45403万斤,非但未达到10月中旬52157万斤的估产,反而减少了6754万斤。也就是说,扣除征购粮16343万斤、饲料粮486万斤、种子粮3177万斤之后,无为县农民实际留用口粮总量仅为25397万斤,人均实际口粮仅有289斤原粮,不足政策规定标准的59%。按照490斤口粮标准,农民每月人均粮食消费40斤左右原粮;如果是366斤,就已降到30斤左右;而289斤口粮,则仅剩24斤了。原粮去壳加工后,每斤能出70%的成品粮,这意味着农民每人每天只能吃到半斤多一点的成品粮。为了尽可能保证农民每人每天能有一斤原粮的消费水平,即保证年人均365斤原粮,须补足原来估产52157
万斤和现在实产45403万斤的差额6754万斤。无为县委估算的本年度统销粮食数字是7000多万斤原粮。23这个数字与估产和实产之差的6754万斤大致接近。如果这一假设能够成立,那就意味着县委计划的人均年消费口粮为365斤原粮。
三、粮食危机的化解:险中求生
问题是,无为县1955年获得丰收,该年人均口粮达到490斤,人均每月口粮稍多于40斤;1956年农民仍按照每月口粮40斤在消费,并未按无为县委当年10月份所计划的每人每年365斤口粮即每人每月稍多于30斤口粮的标准来消费。以每人每月口粮40斤来计算,每月农村总人口消费口粮总量应为3513.112万斤原粮。据上文计算,1956年无为县农民口粮实际留用总量仅为25397万斤,仅够消费7个月多一点。即使加上农民种子粮(3177万斤)和饲料粮(486万斤),也只有29060万斤,也只够消费8个月多一点。需要说明,1955年无为县的粮食年度是从1955年6月初至1956年5月底。因此,无为县农民要从1956年6月份开始消费留用口粮,也就是说,当年年底无为县各区乡的农民已经陆续面临粮食告罄的危机。
由于各区乡粮食产量不平衡, 1956年12月中旬一些地方的粮食形势就开始紧张起来。12月13日,无为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会议讨论的一个重点就是粮食问题。无为县农工部长朱吉祥先介绍情况:“泥汊区有农民来反映,说干社会主义饿死人?据了解主要是粮票发放不及时,干部贪污。”县委一常委金忠也抱怨:“现在主要是粮票很缺,区里找县里要,县里找专区要,专区还没发下来。”县委另一常委钱增发言更尖锐:“现在粮票缺要找专区要,不能和其他县比,不能造成人为的紧张,下面有钱买不到粮食,专区不发粮票,要他们买稻条子。”24他还说:“现在统销粮食有7000多万斤,要由农民买回去,如果上级不解决‘稻条子’,工作无法搞好。”25这几位发言者都将粮食紧张归咎于上级芜湖专区不下放粮票或发放粮票过迟,“造成人为的紧张”。从钱增的发言可知,县委认定统销粮数量仍是7000多万斤原粮,也就是补足估产与实产之差,力图保证人均口粮达到365斤原粮。
需要说明,农民购买统销粮必须凭借粮票来确认数量。无为县以每百斤5.9元价格收购农民的粮食,而农民购买统销粮的价格则规定每百斤6.4元。但由于
农民对此不满和抗议,县委经讨论决定仍按收购原价每百斤5.9元由农民买回。26
不过与上述诸人强调发放粮票过迟的意见不同,县委另一常委张世玉开始接触到更为实质的问题。他在泥汊区作了调查,那里的情况是每人每天12两米不够吃,实际上每人每天要吃到一斤二两至一斤三两米才够。以七五折的折粮率换算27,他认为每人每天1斤原粮不够吃,需要1.5斤原粮才能满足食用。他还对比了1956年与1955年粮食年度,说1955年农民可以从种子粮和饲料粮中节约出粮食满足食用,而且因为1955年丰收,征购后农村还有社会余粮可以补充食用,而1956年已不具备上述有利条件。他根据目前已有群众叫喊“每天十二两米不够吃”的情况,主张“要向上级反映”,“否则一定出乱子”。28依张世玉所说每人每天需原粮1.5斤的话,每人每月口粮需45斤,则全县农民一个月实际消费粮应该为3952.251万斤。如以1956年无为县农民粮食实际留用量29027万斤计算,29无为县农民粮食实际留用粮仅够消费七个多月。也就是说到这年年底来年年初,无为县粮食即面临粮荒。与会者其实已经感觉到形势的严峻,他们一致认为:从1956年1月到5月这五个月是无为县粮食供应最为困难的时期。
12月14日晚,县委继续召开会议讨论粮食问题。为缓解粮食供应的紧张形势,会前无为县委曾向芜湖地委报告,上报12月份调剂粮计划600万斤,可是芜湖地委只批准250万斤,与县委的期望悬殊。按照统计,该月需要的调剂粮为489万斤。30县委还发现,“粮食统购统销计算结果与实际需要情况不符,如陡沟区赵坝社第八生产队43户141人(或171人)按照安排到户结果,全队目前应存粮9596斤,但根据摸底实际存5693斤,相差3903斤,现已有10户53人断炊需要供应,但按账计算则还不到供应时间。严桥区龙头乡龙头社706户3144人按照计算核定供应量556800斤应自12月份供应,但实际缺粮738000斤,相差181200斤,目前已有487户2200人需要供应。31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除了上文12月13日发言所讲的之外,1956年粮食年度变动亦是一原因。1955年的粮食年度为1954年6月到1955年6月,而1956年的粮食年度则变为1956年7月20日到1957年7月20日。无为县农民实际上从1956年6月就已经开始消费该年留用口粮,而芜湖地委是按农民从7月底开
始消费该年留用口粮计划的,因此其对缺粮社的统销安排分月供应时间自1957年7月底倒推,最终的结果就是许多社“抵算衔接不起来形成晚档,时间相差一至二个月”。32
县委既然分析清了目前粮食的缺口及成因,于是向芜湖地委提出,请求1957年1月至5月“调拨14000万斤原粮”。笔者来估计一下这个“粮食调拨数字”是如何得来的?无为县1957年1月到5月这5个月农民口粮完全由国家统销粮来供应,按照县委10月份计划人均月30斤原粮安排,全县农村总共需要供应粮食13174.417万斤原粮。考虑到1957年上半年春耕劳作,重劳力的月口粮要增加到40斤原粮,无为县委要求稍多于13174万斤原粮的数字是一个合理的要求。 县委在向上级请求调拨原粮的同时,也批评区乡干部在粮食紧张的形势下“不认真做工作,就是伸手向上面要粮食供应”,要求下面“根据分配数字留用标准计算缺粮数字,统一安排,并对缺粮户进行教育;要在一周之内摸清底子,争取掌握供应规律;要把供应量计算好,库存多少,能供应到多长时间,粮食由何地方调剂什么时间调;供应要掺一批杂粮供应。”会上决定12月22日召集区委干部开会,“过七天到十天,我们要把区书叫上来开会”。33
12月22日,无为县委召开各区委书记会议。会上,县委开始向区委等下级干部交底,把粮食短缺的紧张情况传达到了基层。25日,无为县县长在会上作报告,又重申县委的看法,称“从当前粮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来看,的确很严重,如群众成群结队到乡政府要粮票,夺干部的饭碗。村干部、群众睡在床上不生产,基层干部徇私舞弊,克扣群众粮票等等。”他批评乡村干部和群众开始一道“叫喊一天十二两米不够吃”,34说“有的同志和群众一道叫苦,不积极想办法寻找代食品,单纯叫十二两米不够吃。”他也承认“一个人一天吃十二两米,当然是紧了一点”,但又鼓励干部:“只要我们积极的教育和帮助群众,多想办法找代食品,还是可以吃饱的。”35需要说明,“一天十二两米”,即每人每天为12两成品粮。因为当时的计量单位是老秤,1斤等于16两,12两等于0.75斤;如果再把成品粮折回原粮,按1斤原粮折成0.75斤成品粮,则“一天十二两米”就是每人每天1斤原粮,每人每月30斤原粮。
1957年1月2日无为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芜湖地委关于粮食问题的相关指示。该指示称:“全县生产粮食45000万斤,除去3100万斤种子,公粮4656
万斤,饲料595万斤,群众出售余粮1520万斤,调剂粮9731万斤。到12月底群众可以做口粮的为28743万斤,按882540人来计算,36每人40斤一个月,需要3529万斤,群众生产的粮食只够吃8个月,到1957年2月份粮食就全部吃光了。”按指示所说,种子粮(3100万斤)与饲料粮(595万斤)合计为3695万斤,公粮(4656万斤)、定购粮(1520万斤)与调剂粮(9731万斤)合计15907万斤,总产45000万斤去掉上述各项,农民留用口粮实际为25398万斤。该指示中征收公粮、定购粮和调剂粮三项数字比此前皆有变化,原因不详,但最后农民留用口粮总数与上文计算相符。令人生疑的是,该指示讲“到12月底群众可以做口粮的为28743万斤”,这个数据显然与前述计算的留用口粮25398万斤原粮有异。如何解释这个差异?据笔者推测,因为种子粮一般到来年耕种才使用,在这个闲置期内可以暂作口粮,饲料粮除下半年消耗的也可以暂作口粮。留用口粮(25398万斤)加上种子粮和饲料粮的总和减去消耗掉的饲料粮(595 ÷ 12 × 7≈350斤),算式为:25398 + 3695 - 350 = 28743,正好是县委所说的留用口粮28743万斤。
由上文可知,即便按照地委所定的粮食年度时间,即便农村留用粮食总量全部用作口粮,无为县农民也只够吃到1957年1月,何况无为县1956年粮食年度实际是从1956年6月份开始的,口粮已经提前一个月开始消费。而按照张世玉的计算方法,平均每人每天口粮需要45斤原粮,则无为县农村留用粮食总量仅够吃到1956年12月底。谙熟粮食情况的无为县委常委们对地委的指示颇有埋怨:“这一计算粮食不自足的时间太迟了”。针对芜湖地委仅答应调拨13000万斤粮食的意见,县委仍要求要调入14000万斤粮食。37
那么后来芜湖地委是否答应了县委的要求呢?由于1957年1月之后的县委记录缺失,笔者只能从粮食统计表等其他材料来求证。首先来看1957年1月15日无为县粮食局制定的该年度农民实际留用粮计算表(见表2)。此表明显进行了前后改动,笔者据改动前后的数据制成1956年农民实际留用粮量(计算Ⅰ)和最终完成量(计算Ⅱ):
“计算Ⅰ”中,“农民实际留用量”大致等于“粮食总产量”减去“征购总量”再加上“销售总量”所得出的数值,即45762 - 23739 + 14788 = 36811,近似 “农民实际留用量”36801万斤。据前文知道,按照无为县委10月中旬的
计划,无为县农业人口留用口粮量为32265万斤原粮,那么农民实际留用总量应为口粮留用粮、种子粮和饲料粮之和,即35928万斤。对比农民实际留用量36801万斤,可知二者大约相等,也就是说该表中农民实际留用总量这一数据是合乎实际的。由此可知36801万斤原粮就是无为县委1956年10月计划安排的“农民实际留用量”。需要指出,据前文征购总量实际大约为16343万斤,则征购粮23739万斤为浮夸数字,虚报了7396万斤。
而“计算Ⅱ”则是无为县委和芜湖地委迫于形势,于1956年1月改变统销计划后的数字。该表中的征购总量16393为真实数据,因此这时农民的实际留用量由36801万斤提高到44147万斤。也就是说,“计算Ⅱ”中的销售总量为14788万斤,就是无为县委要求芜湖地委调入的粮食数字。由此也许可以初步断定,芜湖地委最终答应了无为县委要求返销14000万斤原粮的要求。另外需要稍作说明,“计算Ⅰ”中的每人平均留用数计算方式,应该是农民实际留用粮总量除以人口总数,即368010000 ÷ 882540 = 416.9斤,但这个实际留用量极有可能包括了种子和饲料粮,而并非如该文件中所称的每人每年的实际口粮。同理,“计算Ⅱ“中的每人平均留用数,亦不能等同于每人每年实际口粮量。
表3的统销粮分为供应粮和调剂粮两项,而且两项数字大致相等,都是7000多万斤,总量为14130万斤原粮。这进一步佐证了芜湖地委确实同意了无为县委返销14000万斤粮食的要求。由此,无为县农民在1957年1月至5月每人每月获得了30斤原粮的返销粮,度过了上半年的粮食困难期。
四、结论
1956年无为县统购统销实施过程可谓一波数折。1956年10月无为县已经估算出粮食产量远远低于原来的计划产量,大约为52000万斤原粮。根据这一估算产量,无为县制定了收购9653万斤原粮的计划,留用粮43035万斤,县委明确主张确保政策规定的农民人均月口粮490斤的标准。但是由于芜湖地委10月下达了征购16229万斤原粮的计划,县委不得不改变原有计划,按照修改后的计划,无为县农民留用粮食仅为32265万斤,也就是说该年农民每人留用粮食为365斤原粮。
1956年11月粮食收获完毕后,无为县委发现,该县当年粮食总产量仅为45000万斤,与原先估计产量52000万斤相差将近7000万斤。为了保证农民每
人留用粮食量能够达到每月30斤,即年365斤原粮的水平,无为县必须要返销给农民7000多万斤原粮。因此,该年度无为县的统销粮就必须要补足该年粮食估产52000万斤和实际产量45000万斤的差额。
问题是农民实际上每月需要消费的粮食不能少于40斤原粮,而该年无为县农民实际留用粮食总量仅为29000万斤原粮。这个留用量,按照从1956年6月开始消费计算,仅够维持到1956年12月底或1957年1月底即会宣布告罄。1956年底1957年年初,无为县委即面临严峻的粮食问题。县委经过紧急讨论并再三向芜湖地委请求,终于获得了满足全县农民五个月口粮消费的调拨粮14000万斤。以此数字计算,1956年1月至5月,无为县农民每人每月口粮量至少达到了无为县委力求达到的最低水平,即月消费原粮30斤。
本文极为细致地描述了安徽省无为县1956年统购统销实施过程,在这一描述中,笔者利用县委会议记录等核心档案,特别注意关注无为县委在这一过程中的措置及与上级芜湖地委乃至安徽省委之间的互动。这一个案显示,无为县委在1956年粮食危机中的有效举措,得到了芜湖地委、安徽省委的充分肯定。笔者推测,安徽省上下级之间这种良性互动应和当时的政治背景有关。1956年底至1957年秋,时值国际国内局势动荡,中共高层明显采取了体恤民心、整治官僚主义的对策,整风酝酿即在此时。需要说明,笔者所在的研究团队经过数年对多县档案的研读,发现1953年统购统销实施之后粮食问题成为了县级政治最核心的问题。因此本文对1956年无为县统购统销实施过程的研究,其实也是对县委如何处理粮食问题的“政治过程”的研究。
进一步讲,如果拉长时段审视20世纪50年代的县级政治,无为县这一个案或许会加深我们的理解。本文显示,1956年在无为县统购统销实施过程中,县委讨论粮食问题时各抒己见,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而且其上报给芜湖地委和安徽省委的信息皆为真实的粮食数据。而据曹树基教授的研究,同样是无为县,1959~1960年饥荒时期县委所上报的粮食相关数据皆有“浮夸”成分,而且当灾情发生时县委则保持一致,回避自己了解的真实情况。由此引发思考的问题是,1956~1959年,究竟是何时何事,造成县委政治行为和政治文化发生了这种变异,进而使得芜湖地委和安徽省委无法获得无为县统购统销相关各种数据的真实信息。对于上述问题,笔者将以另外的文章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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