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发【2011】3号
长在营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长在营子乡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单位,乡各站办所: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长在营子乡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长在营子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长在营子乡乡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办法
为了确保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乡党政会议研究,特制定古仑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一切工作以群众需要出发,一切工作以群众利益为上,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方便群众、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行为、能力、效果、效率等方面的检查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机制。各村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情况。 (二)公开内容。 1、目标规划公开。 2、财务管理公开。 3、集体资产情况公开。 4、村干部使用情况公开。 5、勤政廉政情况公开。 6、农民负担情况公开。 7、计划生育情况公开。 8、办事程序公开。
三、考核办法
1、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热爱本职工作、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务求实效。
2、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
3、政务公开的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的标准要求实施。
4、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督查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对完成乡上目标考核任务的给予表彰,并在年终目标考核分值中加5分;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目标考核分值中减10分
长在营子乡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