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交底
一、工程概况:(略)
二、安全监理控制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工程安全卫生规程》 5、《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程》 7、《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8、《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14、《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1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6、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三、监理工作的准则: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四、现场安全监理机构:
设立“河南文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具体人员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李占国 总监代表:宋连杰
安全监理人员:张子超 资 料 员:田秀鹏 五、对施工准备阶段的要求:
1.开工前需向监理部提交以下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2.向监理部报送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分工及通讯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一)安全管理体系;(二)安全管理;(三)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施工项目部报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设施及器材的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实。
六、对施工过程的要求: 1、施工现场用电:
(1)电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须经正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并按章操作。
(2)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动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的电阻值应小于4Ω;重复接地的电阻值小于10Ω。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
(4)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或等于0.1S。
(7)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9)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的配电箱。 (10)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11)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工
作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2)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使用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13)开关箱应按规范架设。进、出线应从配电箱、开关箱下方穿行,并设置有效的防雨、防尘措施。 2、模板工程
最近几年,模板坍塌造成施工人员重大伤亡的事故屡见报端,因此,对模板工程必须认真进行控制,主要控制点在于:
(1)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土上的支撑点应牢固平整,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以保证稳定性。
(2)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能力。由于模板立柱承受的施工荷载往往大于楼板的设计荷载,因此常需要保持两层或多层立柱(应计算确定)。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当支承在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土的承载力。
(3)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力撑。立柱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架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力撑。立柱每增高1.5m~2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应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力撑。 (4)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当使用Φ48钢管时的间距不应大于1m。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5)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作业面,支拆3m以上高度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工作台,高度不足3m的可用移动式高凳,不准站在拉杆、支承杆上操作,也不准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
(6)安装模板应符合方案的程序,安装过程应有保持模板稳定的临时措施。 (7)拆除模板应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拆除大跨度梁支撑柱时,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
(8)拆除模板作业比较危险,为防止落物伤人,应设置警戒线并有明显标志,并设专门监护人员。
(9)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定型钢模板拆除不得大面积撬落。模板、支撑要随拆随运,严禁随意抛掷,拆除后分类码放。不得留有未拆净的悬空模板,要及时清除防止伤人。 3、施工机具的安全控制
本工程使用的施工机具有搅拌机、圆盘锯、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闪光对焊机、电焊机等施工机械,其安全控制要点如下:
(1)所有施工机具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允许使用;操作规程应挂(贴)在易于观察的部位。
(2)所有施工机具均应符合《施工安全用电规范》的规定,做到“一机”、“一闸”,机器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在负荷端头设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所有施工机具的防护罩(包括皮带罩)应保持良好。
(4)搅拌机在运转过程中因突然停电或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锁好配电箱,才能在搅拌机筒内进行作业,并应派人在现场监护。
(5) 圆锯在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左边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起伤人;锯盘前方应设置分料器,后方应设置防木料倒退装置。 (6) 钢筋切断机在使用前应检查刀片有无裂纹及刀架螺栓固定情况,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7) 钢筋弯曲机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 (8) 闪光对焊机要有防止火花烫伤措施,防止作业与过路人员被烫伤。 (9) 电焊机应设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和防触电保护装置;一次线路应架空(落地时应穿保护管;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m长并不准有接头;)。
(10) 手持电动工具分为Ⅰ类(金属外壳)和Ⅱ类(塑料外壳)两种。Ⅰ类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的参数为30mA*0.1S;Ⅱ类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参数为15 mA *0.1S。在露天、潮湿的场所工作时,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11) 发放使用前,应对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阻值进行检测,Ⅰ类工具不得大于2MΩ,Ⅱ类工具不得大于7MΩ。手持电动工具的软线,不允许任意拆除或接长;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换。当不能满足作业距离时,可使用移动式电箱解决。 (12) 气瓶。各种不同类的气瓶,瓶与瓶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m,气瓶与明火的间距不小于10m,乙炔瓶不应平放。 4、现场防火安全控制
(1)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2)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a)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b)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c)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d)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e)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危险情况,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一千平方米配备两只十公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一千二百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4)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5)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沥青。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2)现场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3)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6、 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方案 (1)重大伤亡事故紧急处置方案
1)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以人为本,首先拨打120,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
2)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总监、业主、市安全监督部门;为保证通讯畅通,总监的手机24小时不关机;
3)总监在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并与业主、施工单位领导一起组成抢救指挥部,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4)考虑到建设工程最可能发生的事故是脚手架倾倒、满堂脚手架坍塌、施工人员高空坠落、土方坍塌类事故,因而除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外,主要是拆除架管,抢救架子下被砸伤的人员,或组织有效的机械及工具,挖出被埋人员。因此,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作好以下准备:
(a)准备好5~10把割管刀,以便切割架子管; (b)准备好10把铁锨,以便挖掘土方救人; (c)尽可能在现场保留一台挖掘机;
(d)施工现场应组织有20人左右的、以党团员为骨干的抢险救助队伍,健全组织,召之即来、来之能立即进行抢救作业;
5)抢险结束后,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调查,事故分析,作出处理意见。
(2)火灾事故紧急处置方案:
当火灾一旦发生时,现场监理人员应根据当时的风向、风速和火灾的大小,进行以下处置:
1)当火灾未形成灾害时,立即通知总监并现场组织扑救工作;总监接到现场电话,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安排火险扑救。 2)总监根据现场火险情况,决定处置办法:
(a)当火险较小,不致于形成灾害时,可组织现场扑救,利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尽快扑灭火险;
(b)当火险有可能发展成火灾时,要立即通过119报警,并在现场组织警戒,抢救人员,防止火灾扩大,防止偷盗行为发生;
(c)郑州市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服从公安消防指挥,配合协调,做好救灾工作。
3)火灾扑灭后,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原因调查,事故分析,作出处理意见。
7、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1)每周周四上午9:00在工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由安全监理员主持。 (2)每月25日进行月安全大检查。
(3)施工项目部参加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主要安全施工管理人员。 (4)邀请业主参加。
以上交底有不妥之处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敬请原谅。
交底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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