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学年普通中小学省市级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市级优秀学生(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评优项目合并为“优秀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类劳动实践和志愿活动。
3.评选对象为4-6年级在籍学生。 二、评选数量
根据***联合校名额分配安排,我校选取市级优秀学生一名。
三、工作程序
1.组织发动。成立胡屯镇陶桥中心小学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
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
2.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或通过网络渠道投票并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布投票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3.学校审核。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或及时公布。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会议将在线上举行,疫情结束后,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补充签字确认评选结果,并存档备查。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上报胡屯镇联合校。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中心小学 2020年4月27日
胡屯镇陶桥中心小学
市级优秀学生推荐评选委员会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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