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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水利枢纽与水工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2024-04-12 来源:易榕旅网
第四节 水利枢纽与水工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一项水利枢纽工程的成败对国际名声有直接影响。但不同规模的工程影响程度也不同。为使工程的安全可靠性与其造价的经济合理性适当统一起来,水利枢纽及其组成建筑物要分等分级,即先按工程的规模、效益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将水利枢纽分等,而后再对各组成建筑物按其所属枢纽等别、建筑物作用及重要性进行分级,枢纽工程、建筑物的等级不同,对其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的要求也不同,等级越高者要求也越高。这种分等分级、区别对待的方法,也是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的一种重要体现。 对水利枢纽和其中建筑物分等分级.根据我国水利部颁发的现行规范——《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设计标准》,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按其规模、效益和在国民经济中重要性分五等,枢纽中的水工建筑物分五级.

表1-1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分等指标表

分 等 指 标 工程 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工程 规模 大(1)型 大(2)型 中 型 小(1)型 水库总库容 (10m) 83防洪 保护城镇 及工矿区 特别重要城市、工矿区 重要城市、工矿区 中等城市、工矿区 一般城镇、工矿区 保护农田面积 (10亩) 4灌溉面积 (10亩) 4水电站装机容量 (10KW) 4>10 10~1.0 1.0~0.1 0.1~0.01 >50 >50 150~50 500~100 50~5 100~30 5~0.5 <30 <0.5 >75 75~25 25~2.5 2.5~0.05 <0.05 小(2)型 0.01~0.001 表1-2 平原、滨海地区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分等指标表 工 程 规 模 水库总 库容 (10m) 83工 程 等级 分 等 指 标 防洪 保护农田 保护城镇 面积 及工矿区 (10亩) 4排涝 排涝面积 4灌溉 灌溉面积 4供水 供给城镇 及矿区 水电站 装机容量 (10KW) 4(10亩) (10亩) >500 >200 200~60 60~15 15~3 <3 >150 一 大(1)型 二 大(2)型 三 中型 >10 特别重要 10~1.0 重要 1.0~0.1 中等 特别重要 重要 25~2.5 中等 2.5~0.05 一般 <0.05 500~100 100~30 30~5 一般 <5 150~50 50~5 5~0.5 <0.5 四 小(1)型 0.1~0.01 五 小(2)型 0.01~0.001 表1-3 水工建筑物级别的划分

永久性建筑物级别 工程等别 主要建筑物 1 2 3 4 5 次要建筑物 1 4 二 三 四 五 2 4 3 5 4 5 5 临时性建筑物级别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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