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第x个教师节,丰富全县教师的文化生活,活泼节日气氛,经研究决定,拟于9月10日举办教师节文艺演出比赛,详细方案如下:
三、参赛单位:各乡(镇)表队、县直各校表队 1、各参赛单位选送一个节目,时间5—7分钟。 2、节目形式不限,要求围绕主题进展编排。
3、演员必须是本单位教师,每个节目演员原那么上不得超过20人,特殊情况需经组委会同意。
4、永中、二中、向阳、镇小另选送一个学生节目参加表演(不参赛)。节目形式要求:永中——诗朗诵,二中——合唱,镇小——舞蹈(演员20人以内),向阳——自编。 5、各表队于8月30日前上报节目。
1、本次比赛将评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 2、获一、二、三等奖节目的演员和指导老师发荣誉证书。 各单位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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