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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消防管理制度

2022-11-08 来源:易榕旅网


1、总则

风电场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是保障全公司安全稳定、持续发展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消防工作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超前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减少火灾危害。为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公司总部及风电场的正常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1、为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关于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防火制度及细则,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防止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1.2、设备区、主控室、车库、油品库、备品备件及工具库等确需动火时,要履行手续,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1.3、主控室、继电保护室、配电室、会议室内、各种库房、生活区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备开关,定期维修和清理,部门领导负责定期检查,以防事故发生。

1.4、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规程,技术部门应提出防火安全措施,会同安全部门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1.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水龙带、灭火器、备用沙箱等周围三米内不准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1.6、保持场内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 2、防火责任制

2.1 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企业)正职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并对防火安全检查进行组织领导。消防工作实行公司、部室、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组织领导。本单位所管辖的生产设施、场所、物资材料以及办公、生活设施和场所等防火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2.2成立由场长任组长,值长任副组长,风场运行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风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并对防火安全检查进行组织领导。安全专责行使风场内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场长是本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并对本单位所管辖的生产设施、场所、物资材料以及办公、生活设施和场所等防火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2.3员工消防安全职责: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信道。熟悉工作岗位范围内的电源装备﹑消防设施﹑走火通道等位置,时刻做好灭火准备。发现和处置火患,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责任人报告。 3、消防设施的使用、检查 3.1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3.1.1.喷射前应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但喷射时不能倒置;

3.1.2按动压把或拉动提环前一定要去掉保险装置;

3.1.3使用带喷射软管的灭火器(4千克以上)时,喷射前一定要一只手握住喷管的喷嘴或喷枪后,另一只手再打开释放阀; 3.1.4灭火时要站在上风侧,开始时离火1-2米;

3.1.5灭液体火(B类火)时,不能直接向液面喷射,要由近向远,在液面上10厘米左右快速摆动,覆盖燃烧面,切割火焰;

3.1.6灭固体有机物, 木材(A类火)时可先由上向下压制火焰后,对燃烧物上下左右前后都要喷匀灭火剂,以防止复燃;

3.1.7干粉灭火器存放时不能靠近热源或日晒,注意防潮,定期检查驱动气体是否合格。

3.1.8不要扑救电压超过5000伏的带电物体火灾。

3.2消防设施检查:为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由公司联系消防队对公司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查中凡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的,应立即书面形式报告综合部,以便及时更换。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 3.2.1消防栓检查

a.检查消防栓表面是否损坏,宣传警示标志是否脱落。

b.发现消防栓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打开箱内,逐项检查消防配套设施,检查设施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发现有问题的及时报告修理。 3.2.2 火警铃检查:按下火警铃开关按钮,在公司范围内应能听到响

亮的火警铃声。

3.2.3安全出口灯和应急灯检查

a.安全出口灯无论在照明电供应或停电情况下都应处于发亮状态。 b.拉下应急灯开关,断开电源,应急灯应发出强光照明。 3.2.4 灭火器检查

a.检查灭火器外观是否有破损现象。 b.灭火器保险装置是否被拔掉。

c.查看压力表,确定表针是否在有效范围内。 d.灭火器数量是否与登记在册的数量一致。 4、火灾时疏散和逃生注意事项:

4.1 遇火警时要沉着冷静,切不可惊慌喧叫。

4.2 辨明逃生方向,有照明灯亮着而用绿字写上“安全出口”的地方便是安全出口。

4.3 逃走时,顺手可将自己工作岗位之电器用具关上。

4.4 逃走时,行动要迅速而有秩序,千万不要争先恐后,防止跌倒而堵塞信道, 影响逃生。

4.5 逃走时,如遇浓烟,则要沿着地面匍匐前进。 4.6 逃走时,二层以上楼房建筑,一般情况是往下走

4.7发生火警后,应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同时由拨打 “119” 报警。

5、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管理

5.1重点防火部位有主控室、油品库、备品备件及工具库、机房、继

电保护室、主变、配电室、档案室

5.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5.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①油船、油车停靠的区域;②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④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⑤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5.4动火级别及动火审批权限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一般灭火规则

6.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长和有关调度,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电气设备灭火时,仅准许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人员的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 6.2电气设备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 6.3油断路器火灾时,严禁直接切断起火断路器电源,应切断其两侧前后一级的断路器电源,然后进行灭火。首先采用“1211”、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不得已时可以用泡沫灭火器扑救。如仅套管外部起火,亦可用喷雾水枪扑救。

6.4电力电容器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把电容器投向放电电阻或放电电压互感器。

6.5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吸烟、禁止明火取暖。

6.6档案室收发档案材料的门洞及窗口应安装防火门窗,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0.75h,与其他建筑物直接相通的门均应做防火门,其耐火

极限应不小于2.0h

6.7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地接在被焊物体上或附近,防止产生电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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