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的思考
今年,扬州市局将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确定为市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明确提出深入开展“征管基础工作强化年”活动,扎实推进税收征管基础建设。这是强化税源管理的基础工程,必将对夯实我局税收征管基础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一、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是税收征管现状的迫切要求
目前,税收征管正向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转变,但税收征管现状、税收管理基础薄弱不容忽视。一是户籍管理方面存在疏漏,特别是一些隐藏大户采用灵活的经营方式逃避正常管理;二是发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特别是大量使用手工发票结算、代开票、假发票泛滥成灾;三是企业会计核算虚假,特别是中小企业账实不符不同程度地存在;四是纳税申报不能反映纳税人真实经营状况;五是消费环节税收管理滞后;六是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存在管小放大现象;七是税收管理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不到位;八是征管系统基础数据管理不规范。这些问题不解决,或解决得不好必将形成反向制约。
二、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的内容
(一)确立征管基础岗位目标,是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的重要抓手
美国管理学家杜拉克说:“企业的目的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如果一个领域没有特定的目标,则这个领域必然被忽视。”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同样如此,有了基础管理的具体项目,就必须明确这些项目的实现目标。
一是要把握好目标确立的可行性。任何目标的确立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过高则
无法实现,过低则降低标准,过高过低等于没有目标。二是要把握好目标的管理度。对税收征管基础目标要结合税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现行税收征管现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定量与定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税收征管基础所有管理事项不落空。三是要把握好目标的分解落实。总体目标要分解为具体目标,长远目标要分解为阶段目标和近期目标,把目标变成压力和动力,变成实现总体目标的阶梯。四是要把握好群众的参与性,让群众参与目标的制定。确定目标是发动群众参与的过程,而且是目标深入群众的过程,将对目标能否完成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制定实施征管基础的工作标准,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事前控制”
实施工作标准化的目的是规范税务人员的征管行为,防止税收征管工作的随意性,按照标准作业就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收征管问题的发生,实现对管理事项的“事前控制”。因此,必须对具体的税收管理事项制定工作标准,系统编制税收基础工作规范范本、重要事项工作指导手册,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组织修订。
一是要坚持依法制定原则。制定管理工作标准,必须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税种单行条例、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管理要求制定,不能超越或自行制定。二是要坚持流程管理原则。流程管理要求以质量和效率为标准,突出过程控制。因此,制定工作标准必须与流程管理相衔接,以实现业务处理流程化、流程作业标准化、过程控制科学化、资源配置集约化的目标。三是要坚持团队管理原则。税收征管流程节点虽然相互分离,但每一个节点又都是承前启后、相互关联的。因此,要实施团队式管理,通过团队式管理避免职能分散、分工过细造成的部门间信息交流不畅,以及由此引起的越俎代庖和“踢皮球”现象。四是要坚持问题培训原则。在加强管理岗位日常分级分类培训的基础上,根据操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彻底解决工作中危险点分析不到位、预控措施不具体、操作前的准备工作不充分,以及填写记录不及时可能产生的后果。五是要坚持长效监督原则。
在整个监督过程中,除了制度监督、层级监督、日常监督外,最重要的是管理者或各流程节点之间的相互监督。通过相互监督来约束税务人员行为的随意性,降低税务人员因过错造成工作失误的可能性,保障税务机关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征管基础的预警系统,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事中控制”
建立税收征管的预警监控体系,就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依靠科学手段方法设计监控指标体系,确定监控指标预警值,通过一定方法分析、识别不符合标准的管理指标,并实施相关处理的“事中控制”。总局开发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省局开发的《税收监控决策系统》、扬州市局开发的《风险预警综合查询系统》都是对税收管理过程的有效控制系统,必须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一是必须抓好原始数据录入的准确性。税收征管预警效果的好坏,在于税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完整、准确的税收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地录入征管系统。二是必须抓好预警指标(值)的科学选取和设定。抓住事物发展变化的本质,通过大量样本研究和测算,估算指标风险值。三是必须抓好内外部预警。对内,通过内部税收管理员对外部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程的预警监控,实现对各项工作办理情况的跟踪、查询;对外,通过外部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涉税事项的提醒、预警,防范税收征管风险,预防、打击逃避缴纳税款行为,遏制税收流失。四是必须抓好预警问题的及时处理。对预警提示的问题若属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动形成的正常情况,注意跟踪监控;对预警提示的问题需进一步分析审核的,则转入纳税评估,从而真正强化对纳税人的有效管控。
(四)强化征管基础的考核追究,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事后控制”
考核追究是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的保障措施,是各项征管过程结束后对税收征管活
动的“事后控制”。考核追究是税收管理的关键环节,考核追究的成功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到整个税收管理过程的有效、高效,而且能够不断增强广大国税干部的法制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是要坚持常规性原则。将考核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使之成为常规性管理工作,促使习惯养成,建立长效考核追究机制。二是要建立通报和反馈制度。按月公布税收管理差错、过错考核结果,按季发布考核、追究情况通报,对通报的差错、过错责成下级单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现税收执法责任制与税收征管流程的衔接与结合。
三、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的相关配套措施
围绕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内容,制定基础工作标准,明确基础工作目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的重要保证。在此基础上,必须十分重视相关配套措施建设。
1、重视协税护税的组织建设。由于税收征管面广量大,现有的人员和手段有时还很难保证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不出现疏漏,而协税护税组织联系面广、熟悉当地情况,能够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要十分重视协税护税组织建设,依托政府在协税护税职能中的主导作用,实现社会综合治税。
2、重视第三方信息的交换使用和增值利用。现有税收征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值得怀疑,有的只是表象信息。因此,必须十分重视第三方信息的交换使用和增值利用,特别是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要积极宣传取得地方党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通过建立综合治税平台实现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3、重视税法宣传与辅导。在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中,“宣传与辅导”起着“先锋”作用。“宣传”能够强化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辅导”能够引导纳税人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因此,必须十分重视税法宣传与辅导,并将它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的构建和谐税收、创建和谐社会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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