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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法自然”到“万物殊理”——论庄子对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2023-02-18 来源:易榕旅网
第34卷第4期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Vo1.34 No.4 2018年4月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April 2018 [庄子·道家·道教研究] [主持人按语] 人间四月天,芳菲满此栏。 张洪兴教授与马思、张政二位,在此方寸之地,无意间展开的中西文明对话,熟读深思,甚是欣慰!洪兴 先生从老子“道法自然”到庄子“万物殊理”,通过事物的本性齐一、人性异化批判、心性境界提升三个自然转 向,到自化、整体、真实、素朴的庄子道法自然观;从终极绝对的高度,对中华天道观,从一个向度进行了独到 阐释。只有对《庄子》长期沉思,才可能这般深入浅出。马思博士和张政教授,却从非形而上学本体论视角, 剖析庄子的齐物何以可能的问题。形而上学只有一种形式吗?它不能从不同的理路去接近那个终极绝对 吗?牟宗三讲外在超越和内在超越,张世英讲纵向超越和横向超越,李泽厚讲宗教道德和社会道德等,试图 说明的东西方两种文明的同与异,意味着什么呢?就我看,中西方从文化形态上人本化生活世界/一神论商 业文明,哲学上一元自因时间性/二元他因空间性的对比,在此已显疏阔;怎么做(to do)和是(to be)什么的 一字诀对比,更是概括笼统。能否从语音学的象意/象声中国字和拼音的英文,看出点端倪呢?拼音文字追 求逻辑确定性的头上加头的超越是宿命吗?中国字真能如庄子所言“目击而道存”吗?彭时权通过明末清 初的胡文蔚,对高节讽世的庄子,进行以情体道的研究,在文化以戏剧的形式沉降民间的明清,似乎是情本体 的另类超越。这使得形而上学问题更加扑朔迷离! 王一麟博士对北宋高道陈景元的生平事迹研究,以年谱为结,功夫了得。文字层层递进,推断严谨有据,得 史家要旨,让人不得不称道。三教合流的历史进程,道家道教的丰厚复杂,在陈景元生平身世上亦可窥得一斑。 青年学子毛蕊对20世纪天才学问家刘成圻的思想风貌揭示,特别是齐物论的深邃考察,让我们感受到中华学 术传承惯性的巨大和精神一贯。可惜天嫉英才,不假刘氏以年,否则,学术史会因此而更加丰富厚重吧! 济济一堂百花艳,为本栏目增光添彩,诚可贺也。 安继民戊戌初春于一方楼 从“道法自然"到“万物殊理" 一论庄子对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张洪兴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摘要:庄子在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基础上,提出了“万物殊理”的观念,并实现了三个转向,即 转向万事万物的齐一,以实现物性之自然;转向对人性异化的批判,以实现人性之自然;转向心灵境 界的涵养,以实现人心之自然。从总体上而言,庄子“道法自然”思想呈现出自化、整体、真实、素朴 等方面的特征,从而达到了万物齐一、死生一体、人性纯真素朴的境界。 关键词:庄子;老子;道法自然;万物殊理 中图分类号:B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18)04—0001—05 “道法自然”是道家学派的核心理念。老子认 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以下引《老 为,人、地、天、道为“域中四大”,而“人法地,地法 子》文字,只列章数),人、地、天、道因因相循,形成 收稿日期:2017—12—19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先秦道家流派生成及文体特征研究”(编号:15BZW056)。 作者简介:张洪兴(197O一),男,山东沂源人,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先秦文学与哲学研究。 2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8正 人生、社会、天地乃至宇宙的大系统。庄子作为道家 学派重要的代表人物,继承并发展了“道法自然”的 思想,提出“万物殊理”思想并实现了物性之自然、 人性之自然、人心之自然三个转向,将“道法自然” 思想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 庄子的“道法自然”,道家这一思想纲领才呈现出细 致具体、玄妙入微的特点。 一、何谓“道法自然” 在道家哲学体系中,道“可以为天下母”(25 章),“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 物不得不昌”(《庄子-知北游》)。道具有本体的地 位,既能产生世间万事万物,又是万事万物存在的标 准与尺度。道如何大化天下、周行而不殆呢?所遵 循的原则即是“道法自然”。单从字面理解,“道法 自然”即道效法自然,似乎在道之上还有一个更高 的范畴“自然”,这与道家的理论体系是相悖的。 “自然”一词,在《老子》中共出现5次,除“道法自 然”(25章)外,其他4次分别是“功成事遂,百姓皆 谓我自然”(17章)“希言自然”(23章)“道之尊,德 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51章)“以辅万物之自 然而不敢为”(64章)。蒋锡昌在《老子校诂》中说: “《老子》所谓‘自然’,皆指‘自成’而言。‘自成’亦 即三十七章及五十七章‘自化’之意。”_l 这话颇 有些道理。在笔者看来,“自然”是指没有外力作用 下的自成、自化和自为,也即自然而然,所以在“道” 之上并没有一个更高的范畴。 对于“道法自然”的解释,较为典型的说法有两 种。一是汉代河上公注日:“道性自然,无所法 也。” 此说影响甚大,林希逸《老子口义》、焦 《老子翼》乃至当代一些《老子》注家都沿袭此说,如 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中释为“‘道’纯任自然,无 所法也”_3]l 。但立足《老子》文本,“道法自然” 之“法”确有“效法”“法则”之意,不能将此字无视 或者忽略,所以一些注家将河上公的注释延展,如任 继愈《老子新释》中释为“道以它自己的样子为法 则” ,冯达甫《老子译注》中释为“道遵循自己生 成的样子” 。二是曹魏时王弼在《老子道德经 注》中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 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强调“道顺 自然”_6 。但道究竟要“顺”什么样的自然呢?王 中江在《“道法自然”本义》一文中说“道法自然”即 “道效法或遵循万物的自然” 。比较上述两种说 法,笔者更倾向于后者,认同王中江所说的“道法自 然”即道“效法万物的自然”,也就是说,道效法或者 说遂顺万物的自生、自在和自为。从这个意义上说, 道具有遍存性,“道在屎溺”(《庄子·知北游》)也 就具有了可能性,万事万物都有道。 我们知道,道家哲学的基点是无。老子所强调 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37章)“上德无为而无以 为”(38章)以及《老子》中多次出现的“不敢为”(3 章、64章、67章),莫不遵循“道法自然”的原则。相 比较而言,老子“道法自然”思想是原则性的、纲领 性的,他的继承者庄子则把该思想进一步细化、具体 化,并明确提出了“万物殊理”的主张。《庄子·则 阳》篇中说:“四时殊气,天不赐,故岁成;五官殊职, 君不私,故国治;文武,大人不赐,故德备;万物殊理, 道不私,故无名。无名故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四 时、五官、文武乃至万物各有自己的运行规则,各有 自己不同的生成理路,能够自为自成,天、君、大人、 道不必刻意“有为”,从而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 地。由“道法自然”到“万物殊理”的拓展,是庄子思 想的一大贡献。 二、“道法自然”思想的三个转向 庄子继承并发展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做到 了“三个转向”,即转向万事万物的齐一,以实现物 性之自然;转向对人性异化的批判,以实现人性之自 然;转向心灵境界的涵养,以实现人心之自然。 (一)转向万事万物的齐一 《庄子·齐物论》是天下第一等的文字,“齐物 论”则是庄子最特异的思想。关于“齐物论”,有两 种解释:一是“齐物之论”,刘勰《文心雕龙·论说》 中提出“庄周齐物,以论为名”,“齐物”即齐同、等齐 万事万物;“齐物之论”,即齐同万事万物的论述,强 调在道面前万事万物的齐一。二是“齐同物论”,林 希逸《南华真经口义》中说:“物论者,人物之论也, 犹言众论也。齐者一也,欲合众论而为一也。战国 之世,学问不同,更相是非,故庄子以为不若是非两 忘,而归之自然,此其立名之意也。”朱得之《庄子通 义》中说得更为简洁:“物论者,众论也,齐之者,合 彼此是非而一之也。”在林、朱二人看来,“物论”即 人物之论、众论,即《齐物论》中所谓“儒墨之是非” 者;“齐同物论”,即消解儒墨一曲之私,泯灭是非论 争,弃方术而齐同于道术。关于上述两种观点,章太 炎在《齐物论释》倾向于第一种,他评价说:“齐物属 读,旧训皆同,王安石、吕惠卿始以物论属读,不悟是 篇先说丧我,终明物化,泯绝彼此,排遣是非,非专为 统一异论而作也。应从旧读。因物忖物,所以为齐, 故与许行齐物不同。” 其实,不管是“齐物之论” 还是“齐同物论”,侧重点都是一个“齐”字,二者大 同小异,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齐物之论”是强调 万事万物的齐同、平等;“齐同物论”是强调众论、各 家之说的齐同、无差别,而各家之说讨论的仍是事与 第4期 张洪兴:从“道法自然”到“万物殊理” 3 物的问题。理解“齐同物论”与“齐物之论”不可太 过拘泥,否则就陷入了“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 的迷局,失去了庄子《齐物论》的神髓。为什么要转 向万事、万物、万理的齐一呢?一方面是有客观基 础。“德兼于道”(《庄子·天地》),万事万物皆由 道产生,皆有道、有德,在道面前,万事万物都是平等 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现实需求。春秋战国时期,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 以自好”(《庄子·天下》),“一曲之士”各有其“成 心”,拨弄是非,皆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产生各种 各样的“物论”,与大道相去甚远。所以,庄子从 “道”的观点出发,认为世间一切矛盾对立的双方, 诸如生与死、贵与贱、荣与辱、成与毁、小与大、寿与 天、然与不然、可与不可,等等,都是没有差别的,各 家各派不如物我两忘,不言不辩,超然是非之外。 (二)转向人性异化的批判 人生在世,功名利禄都很难绕过去,“得”与“不 得”乃至“得不到”,往往让人犹豫、彷徨、挣扎、苦 闷,导致人性扭曲,异化为“禄蠹”。而庄子生活的 时代,正是诸侯争霸、百家争鸣、处士横议的“白热 化”阶段,功名利禄既可唾手可得,也可转瞬即逝, 社会的动荡更助长了人心的浮躁,庄子对此深恶痛 绝。他极力批判人性的异化,把社会赋予人生的光 环层层褪掉,试图还原人性的本真,人性的自然。在 《马蹄》篇中,庄子以马为喻,写马的真性是“蹄可以 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龅草饮水,翘足而陆”,但善 于治马的伯乐却“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 絷,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 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 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在伯乐残酷的驯治下, 大部分马都被迫害致死,只有小部分能活下来;而活 下来的这一部分呢,早已失去了它们的本性,变成了 伯乐的奴隶。而人亦是如此,在功名利禄的诱导之 下,人的本性也在逐渐丧失。在《列御寇》篇中,有 “舐痔得车”的寓言,宋人曹商因替宋王使秦,得车 百乘,回来后在庄子面前炫耀,庄子以“舐痔得车” 的寓言,痛斥曹商。在庄子看来,获取功名利禄的 人,都要违背自己的本性,做一些卑下的勾当。在 《庚桑楚》篇中,庄子对人的种种性情与欲望进行了 全面的否定,他说:“贵富显严名利六者,勃志也;容 动色理气意六者,谬心也;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 也;去就取与知能六者,塞道也。”这些性情和欲望 都会使人勃志、谬心、累德、塞道,因而人们便被层层 的假面遮盖起来,失去了本真。在《天地》篇“汉阴 丈人灌圃”的寓言中,子贡看到汉阴丈人抱瓮灌圃, 用力多而见功少,想教他用机械灌圃,结果却招来老 人的训斥。在汉阴丈人看来,使用“机械”,必有“机 事”;有“机事”,则产生“机心”;有“机心”;则使人 本真受损。这大概是人类历史上关于人性异化的最 早的论述。 (三)转向心灵境界的涵养 在庄子看来,世俗社会尔虞我诈,充满了凶险, 这在《庄子》寓言中多有反映,其中最为典型的是 《至乐》篇中“髑髅乐死”的寓言。在髑髅看来,人生 于世,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不善之行、冻馁之患、 春秋之累、礼义之烦等,而死了之后才能生活在“无 君于上,无臣于下”的境界里,彻底解脱世俗社会的 苦累与灾难。对于世俗人生,庄子也充满了幻灭感。 《齐物论》中说人生:“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 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 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 哀耶!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 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 人亦有不芒者乎?”指出人从生到死,为外物所役, 忙忙碌碌,愚昧不知天理,实可哀叹。人世苦难,人 生虚幻,世俗社会中的人何以自处呢?笔者以为,庄 子虽对社会、人生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但他却没有走 上对抗的道路,而是回转到自己的内心,主张回归心 之自然。为提升心灵境界,庄子提出了很多修养的 方法。如《人间世》中借孔子之口提出了“心斋”的 概念,要求排除杂念,虚而待物,使心灵纯静守一,专 心致志于体道之境;《大宗师》中借颜回体道的过 程,提出了“坐忘”的概念,强调“堕肢体”“离形”和 “黜聪明”“去知”两个方面,忘掉肢体形貌,忘掉聪 明才智,达到《齐物论》中南郭子綦“吾丧我”的状 态;其他如《齐物论》中提出的“以明”、《养生主》中 提出的“悬解”、《大宗师》中提出的“撄宁”都是希 望在体道过程中达到无欲、无求、无知、无虑、无他、 无我的境界。 在道性自然思想的导引下,庄子主张万事万物 万理齐同,批判人性异化,强调心灵境界,从而转向 了物性自然、人性自然、心性自然,进而实现了老子 “道法自然”思想的提升。可以说,“道法自然”的思 想,既是庄子思想的出发点,也是其归宿点。 三、庄子“道法自然”思想的基本特征 庄子“道法自然”思想实现了“三个转变”,在总 体上呈现出自化、整体、真实、素朴等方面的特征。 (一)自化性 “道法自然”即效法万事万物的“自己如此”,万 事万物都有自己的“殊理”,其发展、变化都有其自 身内在的规律,任何人为的、外部的强制力量只会适 得其反。《老子》书中,常出现“自化”“自正”等概 4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 念,《庄子》书中亦是如此。如《天地》篇“若性之自 化,而民不知其所由然”,《秋水》篇“物之生也,若骤 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 乎?夫固将自化”,《在宥》篇“无视无听,抱神以静, 形将自正”,《渔父》篇“天子、诸侯、大夫、庶人,此四 者自正,治之美也,四者离位而乱莫大焉”,等等。 自化性特征是“道法自然”思想的首要特征,强调万 事万物的自主、自在、自由,体现了合规律性、合存在 性的统一。庄子为什么要坚持“自正”“自化”呢? 因为有儒墨之是非,有诸子百家之“争鸣”,有世间 诸人之“成心”。人们都把自己的是非作为标准要 求别人,所以造成世间大乱,道德不一。《至乐》篇 中,“鲁侯养鸟”的寓言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这 则寓言中,鲁侯因为喜欢海鸟,把它供于太庙之中, 奏《九韶》之乐,备猪、牛、羊三牲之食物;但海鸟却 不敢吃一口食物,不敢喝一口水,以至于三天之后饿 死了。鸟的天性如何呢?欧阳修《画眉鸟》诗中说 “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鸟喜欢自由 自在地飞翔,鲁侯以己度鸟,犯的是主观“成心”的 错误。所以,庄子主张“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 无以得殉名”(《庄子·秋水》)。 (二)整体性 庄子“道法自然”的整体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 方面:一是崇“大”尚“一”。《老子》中描述道的性状 时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即以 “大”作为道的一个代名词。庄子对“大”也情有独 钟,《庄子}33篇中出现三百余次,仅《逍遥游》中就出 现二十余次。刘凤苞在《南华雪心编》解《逍遥游》篇 时说“起手特揭出一‘大’字,乃是通篇眼目”,“大”是 了解庄子“逍遥游”思想的文眼。庄子也极力营造大 的境界。如《外物》篇中“任公子钓鱼”的寓言,任公 子竞以5O头牛为饵,蹲在会稽,投竿到东海钓鱼,简 直是异想天开。而“一”在《庄子》中更是与道关系密 切。如《逍遥游》中“将旁礴万物以为一”,《齐物论》 中“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人间世》中“端而虚, 勉而一”,《在宥》中“我守其一以处其和”,《天地》中 “通于一而万事毕”等,这些“一”本身即为道。不拆 分,不解构,从“大”从“一”的角度看待问题、分析问 题是庄子思想的一大特点。二是追求“德全”“神 全”。《庄子》中有一类特殊的人物,如《养生主》中的 右师,《人间世》中的支离疏,《德充符》中的王骀、申 徒嘉、叔山无趾、哀骀它、闰跛支离无服,《大宗师》中 的子舆等,他们虽都是残疾人,却因道德高深,能够全 生葆真。其中,哀骀它是个“恶人”,相貌丑陋,竞有 “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 日:‘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的吸引力。鲁哀公 在与他相处期年后授之以国政,而他最终离职而去。 孔子在评价哀骀它是“全德之人”“才全而德不形 者”,即说他德性完备,内德不外露,超越了形体的局 限。在《达生》篇中,有“呆若木鸡”的寓言,纪渚子养 斗鸡,从“虚 嚆而睁气”“犹应向景”“犹疾视而盛气”, 一直到“似木鸡”“德全”的境界,才是斗鸡中的极品。 庄子追求“德全”,《刻意》篇中说“平易恬淡,则忧患 不能人,邪气不能袭,故其德全而神不亏”,有“德”才 有“神”,有“神”才能够成就圣人之道。《天地》篇中 说的“执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 者,圣人之道也”,就是这个道理。“德全”“神全”也 是从整体陡上着眼的。三是“以物观物”的直觉体悟 方式。《老子}54章中说“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 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确立了道家“以物观 物”的思维方式。庄子承继了老子的这种思维方式, 强调摒弃个人的主观意志,从整体上以直觉方式体 道。“以物观物”中前一个“物”,指的是抽象的物的 属性,后一个“物”指的是具体观照的对象,其中隐藏 着一个“我”;“我”通过物的属性去观察物、评判物, 这就要求物与物、物与我相融。《齐物论》末有“庄周 梦蝶”的寓言,庄周为一“物”,蝴蝶为一“物”,庄周与 蝴蝶“必有分矣”,但庄周变成了蝴蝶,蝴蝶变成了庄 周,“我”也处于混沌状态,这就是道家式整体悟道的 极致,也即达到了“物化”的境界。四是死生一体。 任何有生命力的、有影响力的思想都会试图解决生与 死的问题,庄子在这方面极为用心。相对而言,老子 的生死观念并不彰显,提出的“死而不亡者寿”(33 章)“出生人死”(50章)等观念远不如庄子深刻、全 面。《庄子》中,死生一体的观念一以贯之。如《齐物 论》篇中说“死生无变于己”;《德充符》篇中说“以死 生为一条”;《天地》篇中说“万物一府,死生同状”; 《大宗师》篇中,子祀、子舆、子犁、子来四人相与为友 的基础,就是他们都认同“以无为首,以生为脊,以死 为尻”、以“生死存亡之一体”的理念;《至乐》篇“庄 子妻死”的寓言中,更是在哲学层面解释了死生一体 的问题,“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 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 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 秋冬夏四时行也”,人生是由气至形、由形至生,死亡 则反之,它们整体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 (三)真实性 《庄子》一书中,“真”字出现了近70次,其中既 有形容词、副词,也有名词,反复强调“真”的重要 性。何谓真?《庄子·渔父》篇中,有一段对“真”的 集中的表述:“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 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 第4期 张洪兴:从“道法自然”到“万物殊理” 5 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 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 ……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 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真即是自 然、天然,纯生葆真,法天贵真。为了能够做到真,庄 子批判了“非人”的种种表现,这一方面我们上文在 探讨庄子反对人性异化、倡导人性自然时有所论及。 《庄子》书中,充满了对“失其性”“易其性”“迁其 性”“离其性”的批判。人性为什么会异化呢?庄子 指出,人性异化的原因是“自丧”。《徐无鬼》篇中 说:“我必先之,彼故知之;我必卖之,彼故鬻之。若 我而不有之,彼恶得而知之?若我而不卖之,彼恶得 而鬻之?嗟乎!我悲人之自丧者,吾又悲夫悲人者, 吾又悲夫悲人之悲者,其后而日远矣。”这里的“自 丧者”即丧失了人的根本。《缮性》篇中,庄子有“倒 置之民”的说法,指的是那些“丧己于物,失性于俗 者”。《秋水》篇中,庄子还讲了一个寿陵余子邯郸 学步的故事:“且子独不闻夫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 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 寿陵余子因丧失其真,只落得个可笑的下场。可以 说,真既是道的一种内在品性,又是道的一种外在 形态。 (四)素朴性 道家崇尚自然,反对一切人为的造作、虚饰、附 丽、奢华。在外在的日常生活方面,要求简约,删繁 就简。《老子》12章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 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 货,令人行妨。”《庄子·天地》篇中则进一步论证 说:“且夫失性有五:一日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日 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日五臭熏鼻,困愎中颡;四日 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日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 五者,皆生之害也。”在老、庄看来,五色、五音、五 味、驰骋畋猎乃至于难得之货,只会让人们看不清、 听不明、味不正,只会让人们心烦气躁、忘乎所以。 在内在的人性人心方面,要求见素抱朴。《老子》第 19章中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 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 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这里, 素是指没有染色的丝,朴是指没有雕琢的原木,素朴 强调的则是人性的自然状态,庄子极力赞美这种状 态。《庄子·天道》篇中说:“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 争美”,《马蹄》篇中更是有集中的描述。在庄子看 来,远古时期,人们织而衣,耕而食,是同德之世、至 德之世,“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 朴。素朴而民性得矣”,人们无知无欲,道德淳朴; 但圣人出现之后,行仁义,制礼乐,却出现了天下相 疑、扰乱纷争的局面;于是庄子连发六问:“故纯朴 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畦璋?道德不废, 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 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对人世间的难得之货、 仁义礼乐、文采六律进行了强烈的质疑与批判,要求 回归外在生活的简约与内在人性的素朴。其实,对 老、庄整体思想而言,在外在的简约与内在的素朴之 间,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其旨归,经过由外而内的修 养才能葆有人性中的本真素朴。关于庄子“道法自 然”的素朴性特点,因与其自化性、整体性、真实性 密切相关,这里就不再赘言。 总之,庄子在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基础上,倡 导“万物殊理”,对宇宙、对社会、对人生、对人性不 拆解、不分割,并予以整体直观,从而达到了万物齐 一、死生一体、人性纯真素朴的境界,这是庄子对道 家乃至整个中国古代思想的巨大的贡献。 注释: ①另外,王中江还发表《道与事物的自然:老子“道法自然” 实义考论》一文,强调…道法自然’的确切意思是道遵循 或顺应万物的自己如此”(《哲学研究))2010年第8期)。 ②如果让笔者从“齐物之论”与“齐同物论”两种观点中选取 其一的话,笔者更倾向于后者。因为在《齐物论》篇中,庄 子反复强调辩论的问题,强调人们各有“成心”而产生是 非,人们立场、标准的不同是问题产生的根源,而这即是林 希逸、朱得之所说的众论、人物之论,也即“物论”。《齐物 论》中说的“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 请言其畛:有左有右,有伦有义,有分有辩,有竞有争,此之 谓八德”,其中“分”“辨”“竞”“争”都与辩论有关,造成了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 好”(《天下》篇)的局面。庄子要消除这种“大乱”,消除 “道术将为天下裂”的局面,泯灭是非,使人们能够见到 “天地之纯”(《天下》篇),故“齐同物论”之说为是。 参考文献i [1]蒋锡昌.老子校诂[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2]王卡,点校.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M].北京:中华书 局,1993. [3]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4]任继愈.老子新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5]冯达甫.老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6]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北京: 中华书局,2008. [7]章太炎.齐物论释[M]//章太炎全集(六).上海:上海人 民出版社,1984. 【责任编辑:庄桂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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